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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严管理财资金乃无奈之举 投资门槛不能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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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4 08:53: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8月3日,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和国金证券(600109,股吧)大类资产负责人徐阳做客《和讯座谈会》栏目,深度分析银监会下发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对业内的影响。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征求意见稿》中对于商业银行从事综合类理财业务资本净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不能采取一个标准“一刀切”的原则,他建议不管商业银行大小,应该从“资本净额、效益、创新能力、风控能力”等方面综合考虑。

  国金证券大类资产负责人徐阳认为,《征求意见稿》的重启,表明监管层已经认识到目前资产已经泡沫化、杠杆过高等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采取这样的政策也是无奈措施。

  银行理财新规出台实乃无奈之举

  7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时强调,下半年要全面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重点任务,通过有效的市场竞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目前来看,整个社会的杠杆率比较高,社会杠杆率高与银行的杠杆推动是有关的。郭田勇认为,“商业银行的理财资金一方面推动资产杠杆率走高,另一方面,理财资金投资到了监管层无法监管的领域当中。”

  “目前,由于理财产品运行的不清晰、不透明,其杠杆率究竟有多高、配置的基础资产质量如何?监管层无法看得透、看的明白。此次监管层出台相应政策就是想使得理财资金投资更清晰透明一些,从而能够监管更到位。”郭田勇表示。

  《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要求银行禁止发行分级产品、禁止投资本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商业银行每只理财产品的总资产不得超过该理财产品净资产的140%等规定。

  对于这些种种规定,徐阳认为,《征求意见稿》表明监管层已经认识到目前理财资金的资产已经泡沫化、杠杆过高等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采取这样的政策也是无奈措施。

  银行投资门槛标准不能“一刀切”

  《征求意见稿》实行对银行理财业务分类管理,根据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可以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分为基础类理财业务和综合类理财业务。前款所称基础类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可以投资于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公司信用类债券、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等资产。综合类理财业务是指在基础类业务范围基础上,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还可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权益类资产和银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郭田勇首先肯定了监管层出台《征求意见稿》的出发导向是正确的。不同的银行因为资质的不同管理水平是有差距的,所以必须开展不一样的业务。但是他指出,对于哪些银行是否能投资综合类理财业务,不能按照“一刀切”的标准进行划分,仅仅按照银行资本净额来划分是有问题的。因为银行资本净额固然很重要,但是资本净额并不是划分银行经营实力高低、好坏的唯一标准。现在有些小的城商行虽然只有几千万资本净额,但其“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经营效益、灵活性更好。

  徐阳也认为,仅仅依靠资本净额“一刀切”对于各家银行来说是不公平、公正的,应该将“经营效益、创新能力、风控能力”等方面纳入指标当中来。


                                                                                                                                                            来源: 和讯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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