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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商品期交所 “提保扩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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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3 08:57: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源:期货日报

      期市国庆节假期风控措施公布

  昨日,国内三大商品期货交易所发布通知,对2016年国庆节放假前后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进行调整。

  上期所通知称,若9月29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5%调整为8%,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由4%调整为6%;、锡、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6%调整为9%,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由5%调整为7%;、镍、白银螺纹钢、热轧卷板、天然橡胶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8%调整为11%,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8%;线材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维持为20%,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由5%调整为7%。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10月10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恢复至原有水平。

  上期所还提示,鉴于国庆节休市时间较长,请各会员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根据投资者的持仓及风险情况适当提高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严格投资者的出入金管理,提醒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郑商所自9月29日结算时起,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10%,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7%。10月10日恢复交易后,自未出现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大商所方面,自9月29日结算时起,将棕榈油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至8%和10%;其余各品种(鸡蛋、胶合板和纤维板除外)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至7%和9%,焦煤焦炭维持现行水平不变。

  10月10日恢复交易后,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将豆油豆粕、棕榈油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至5%和7%,其余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9月29日结算前标准。

  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合约,其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按照规定数值中较大值执行。


  此外,三家商品期交所均明确,9月30日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10月10日所有期货合约集合竞价时间为8:55—9:00,10月10日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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