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47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上期所和大商所对3位客户采取监管措施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6-11-17 08:42: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上期所16日发布公告称,李某某11月16日在镍(NI)1701合约上频繁报撤单第3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根据有关规定,上期所决定对该客户采取限制其在镍品种上开仓1个月的监管措施。


当日,大商所通报称,近日,客户商某某在焦煤品种上单日开仓量超过1000手,第一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客户杨某某在焦炭品种上单日开仓量超过1000手,第一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大商所决定对上述两位客户采取限制其在相应品种上当日开仓的监管措施。



                                                                来源:期货日报网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入住  

本版积分规则

建议使用1024*768分倍率、IE6.0以上进行访问,低版本IE将不能正常浏览 所版权所有 @2001-2006 中国期货协会 CF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504711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1604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同泰大厦C座八层 邮编:100140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