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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证监局:警惕期货交易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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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9 09:36: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源:华夏时报

      随着金融产品种类日益丰富和复杂,不法分子以此设立的陷阱让投资人防不胜防。

  近日,江苏证监局发布了一批典型案例,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着重点出一批不法分子是如何利用期货交易设立陷阱诱骗投资者的。

  据记者了解,股指期货的投资门槛较高,这原本是监管层为了保护投资者,但是一些不法分子就利用了有些投资者希望参与交易的心理,进行非法活动。

  2015年7月,沈某某、熊某某租用了无锡市某小区一室作为营业场所,设立了“股指期货俱乐部”。沈某某下载了模拟股指期货交易软件,对客户谎称是真实的股指期货交易,并根据股指期货涨跌情况,以每手交易收取手续费用300元的方法,非法接受客户委托交易股指期货。经公安部门侦查,沈某某、熊某某非法接受客户委托交易股指期货金额共310万元,违法所得10万余元。

  “有些投资者不满足股指期货的开户要求,不法分子就瞄准了这个‘市场空白’,通过开设‘股指期货俱乐部’招揽客户。”江苏证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华夏时报(公众号:chinatimes)》记者,这些“股指期货俱乐部”或是以个人名义在期货公司开立股指期货账户,或是直接利用上线单位账户的子账户,甚至使用模拟股指期货软件骗取客户参与交易,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期货交易被不法分子伪装成“现货交易”。

  据了解,俞某某、朱某某、候某某就以聚合辉公司的名义,向社会招揽客户,并对外宣传公司属于正规平台,诱使投资者参与所谓的“现货交易”。在这种交易中,客户可以通过网络进行“买空”或“卖空”,以“对冲”方式平仓赚取差价。如果交易软件显示出现亏损并达到一定比例时,在客户没有继续追加保证金的情况下,将被强行平仓,客户的亏损全部归聚合辉公司所有。对于该公司的交易模式,监管部门认定其为擅自从事期货业务。

  上述江苏证监局相关负责人提醒道,按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或者变相设立期货公司,经营期货业务。投资者应加强自我防范意识,警惕以贵金属、农产品(000061,股吧)等“现货交易”为名开展的非法期货活动,以免造成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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