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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副主任:将放宽外商在金融领域投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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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30 17:09: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财新今日报道,发改委副主任宁吉喆12月30日在国务院新闻办的发布会上表示,中国将支持外国公司在中国上市和发行股票,将放宽外商在银行、证券、期货、保险领域的投资限制。
目前,外资持股中资银行有20%上限,合资券商外资持股比例上限为49%。保险方面,对于寿险,外资在合资企业中的持股比例不超过50%;而对于非寿险,则允许外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中国证券网报道称,宁吉喆指出,支持外资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在新三板挂牌,以及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和运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融资。
他表示,在中国上市中国政府一贯要求,对内资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此为重点,具体有七项措施,包括支持外资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等。
一是对外资政策进行公平竞争的审查。
二是公平审核外资企业的业务牌照和资质申请。对内外资企业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时限进行审核。
三是公平参与标准化的工作。
四是公平参与政府采购。
五是公平保护知识产权。
六是公平融资环境渠道和条件。支持外资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在新三板挂牌,以及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和运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融资。
七是公平注册资本制度。取消外商投资的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实行内外资企业统一的注册资本制度。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28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表示,“我们就是要对外发出一个强烈信号:中国将会一如既往地积极吸引外资,并将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相关政策法规,以深化改革促开放,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对外资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简化外资企业设立、变更等程序,落实内外资统一的注册资本制度,取消外资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要求。
此外,中国国务院副总理马凯11月10日在第八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中提及,中方承诺将逐步提高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参股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持股比例上限;中国证监会支持境内设立的外资独资或者合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开展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业务。
今年6月举行的第八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上,中方也承诺,将逐步提高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参股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持股比例上限。


华尔街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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