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所7月21日发布公告称,一只私募基金于2017年2月24日至5月12日期间,在沪深300、中证500股指期货远月合约上,利用实际控制关系账户,通过相互成交的方式进行利益输送,损害了相关投资者的利益。同时,在实际控制关系问询中,上述私募基金明知具有实际控制关系却未如实向交易所进行申报。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有关规定,中金所决定对该私募基金予以公开谴责,并对其在股指期货品种上限制开仓12个月,限制开仓时间自2017年7月24日起至2018年7月23日止。
对于该私募基金的上述违规行为和交易所采取的措施,中金所将记入中国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来源:期货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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