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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多位业内资深人士日前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披露,《期货公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试行办法》上周三在证监会过会时已获通过,将在元旦后不久发布实施,且正式文本与四个多月前已向部分期货公司下发过的征求意见稿差别不大。
在征求意见稿中,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被分为岗位相互独立、不得互相兼职的研究分析和交易咨询两大类。其中,研究分析类是指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对期货市场及相关现货市场价格及其相关影响因素等进行研究和分析,制作形成系统化的研究报告,并以期货公司名义向客户及其他使用者发布。交易咨询类,则是指接受客户委托,按照约定为客户设计套期保值方案及相关操作软件系统、提供特定信息服务或协助拟订交易操作策略等。
期货公司申请开展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则必须满足最近一次分类监管评级为C类以上,而且至少有1名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和5名以上业务人员取得中国期货业协会的期货投资咨询从业人员资格,负责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则应当分别具有2年、3年以上期货从业经历等条件。
因交易咨询类岗位可为套期保值客户设计方案及协助拟定交易操作策略,这与国外管理期货基金中CTA(商品交易顾问)的角色有相通之处。故业内有人预计,首批通过投资咨询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或类同国内投行界首批“保荐人”,成为期货业下一步开放CTA之类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时各期货公司争抢的储备人才。而据上述资深人士透露,春节前即将开始期货投资咨询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报名,相关培训也将在近期紧锣密鼓地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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