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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雨露:对微型金融实施分类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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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6 08:44: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25日在中国-拉美微型金融高峰论坛上表示,微型金融具有小额分散的特点,但同时点多面广。若风险因素过度积累和无序扩散,也可能会系统性地影响金融稳定,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微型金融的宏观审慎管理和微观审慎监管。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广覆盖、低成本、可持续的原则,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向微型金融和普惠金融领域倾斜。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人民币小微企业贷款达19万亿元,是2010年同期的3倍;本外币农村贷款余额达22万亿元,是2010年同期的2.5倍。

  陈雨露认为,微型金融与一般性商业金融在服务对象、经营管理方面的确存在很大差异,对于微型金融的管理和要求显然不宜照搬当前商业金融的做法,需要保持一定的弹性和适当性。同时,要根据不同微型金融的性质和业务特点,综合考虑从业机构风险的外部性大小和商业化程度的高低等诸多因素,实施分类监管,提升监管的有效性。

  陈雨露称,面向未来,中国人民银行将把促进微型金融和普惠金融的发展作为金融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更好地发挥政策引导和正向激励作用。引导更多金融机构投身微型金融和普惠金融事业,让金融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惠及普通民众。

  陈雨露表示,一是发挥好货币信贷政策工具的正向激励作用。继续实施稳健货币政策,引导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的合理增长,为微型金融和普惠金融的持续健康发展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同时,充分发挥好差别存款准备金率、支农支小再贷款、扶贫再贷款、再贴现、宏观审慎政策、信贷政策导向评估等工具的正向激励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更多地将金融资源配置到三农、小微企业和精准扶贫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二是完善多元化、广覆盖的微型金融和普惠金融组织体系。推动形成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合作性等金融机构共同参与微型金融和普惠金融发展的工作大格局,引导金融机构在机构设置、资源配置、内部授权、绩效评价等方面采取倾斜政策,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支持民营银行、村镇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稳健发展,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更好地满足特殊群体差异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三是创新针对微型金融和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各金融机构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有效拓宽合格抵押品的范围,完善扶贫小额信贷、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等政策框架。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的数字技术,降低金融交易成本、延伸服务半径,让更多的人享受到账户开立、存取款支付结算等基础性的金融服务。创新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务融资工具,拓宽涉农企业和小微企业直接融资的通道。

  四是优化微型金融和普惠金融的发展生态。扩大支付清算网络的覆盖面,积极推广网络支付、手机支付等新型支付的方式。深化银行卡助农取款和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和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户融资的可获得性和便利性。加强金融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金融消费者的素养和风险识别能力,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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