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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报:债转股方案最快可能9月出台 首批试点以国有大行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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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9 09:07: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证券报报道称,由发改委牵头制定的债转股方案有望近期出台,最快可能在9月中下旬。方案将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商业银行或是主导方之一,首批试点银行可能以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为主。


据中国证券报,多位专家和银行业内人士表示,与上一轮政策性债转股不同,本轮债转股体现出市场化原则指导下债权人的选择能动性上升;与彼时面值划拨不同,本轮则体现出定价的谈判与自主协商让债权人公平受偿的可能性上升。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19日在钢铁煤炭去产能督查和支持外贸稳增长等政策吹风会上表示,债转股是债务重组的一个重要措施,也是降低企业杠杆率的一个重要措施;相应的债转股的具体措施正在研究制定当中,总的原则是遵循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进行债转股。

连维良提到,单纯依靠市场机制,解决不了产能过剩的问题。而中证报称,市场人士预计,债转股企业将会从煤炭、钢铁等产能过剩的领域中选择。此前不断有本轮债转股实施在即的首案消息,对象皆为负债较多的钢铁行业:

8月16日财新报道称,经过近两年的谈判,负债近千亿的中钢集团债转股方案基本落地,同时落地的还有本轮债转股的指导意见;
8月20日,财新称负债近两千亿元的渤钢集团债务重组在降杠杆的背景下有了新进展,银行是债务重组主要的适用债权人。

中证报称,如果中钢集团、渤钢集团能推出债转股方案,过剩产能债务问题有望破冰。

中金固收姬江帆团队此前评论称,债转股是降低企业杠杆减少违约的“救命灵药”,还是企业逃废债的手段,不能一概而论。债转股降低杠杆的作用是有条件的,对于没有回生希望、丧失现金流生产能力的企业而言,债转股的效果无从谈起。而银行、国资委和理财产品复杂的利益博弈,也使得债转股的推进面临不小难度:

债转股适用范围不清晰。如果关于哪类企业可以做债转股定义不明晰,而随意推开债转股,即可能造成牺牲债权人利益甚至影响宏观经济调结构效率的后果。
各方利益博弈太过复杂,方案谈判旷日持久。债转股涉及的利益相关方很多,特别是随着近年来资本市场的发展,债转股已经不是局限于银行和国资委之间那么简单,各方利益诉求不一致,更加难以达成统一意见。
银行囿于持有股权的合法性、资本占用以及资产质量担忧,转股动力不足。银行作为最主要的债权人群体,目前参与债转股有多方面的障碍和担忧。尤其是银行近两年不良压力不断提升,很多企业银行已经明知丧失偿债能力,但迫于各方压力还要接受债转股方案的商讨。在没有进一步资金支持和制度配合的条件下,推进动力也比较有限,这反过来又会进一步增加债转股谈判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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