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郑商所公布2016年39号、40号、41号和42号纪律处分决定书,分别对四名当事人做出纪律处分。
经查明,两名当事人2016年10月31日在甲醇1701合约停板价位频繁报撤单达到情节严重的处理标准。根据有关规定,郑商所给予两名当事人自2016年11月1日起暂停全部品种开仓交易1个月的纪律处分。
此外,另有两名当事人 2016 年 11 月 1 日在玻璃 1701 合约停板价位频繁报撤单达到情节严重的处理标准,其中一名当事人报撤单数量巨大。根据有关规定,郑商所给予一名当事人自2016年11月2日起暂停全部品种开仓交易1个月的纪律处分,给予另一当事人自2016年11月2日起暂停全部品种开仓交易12个月的纪律处分。
以上当事人此次违规行为纪律处分结果记入中国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
郑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郑商所将依法从严全面监管,进一步加强对期货市场异常交易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期货市场交易秩序。
来源:期货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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