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34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上期所对两位客户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6-11-24 08:38: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上期所23日发布公告,对两位客户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


根据公告,某某投资基金11月23日在沥青(Bu)1706合约上频报撤单第3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陆某某11月23日在螺纹钢(Rb)1701合约上频繁报撤单第3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其交易行为均了违反《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监控暂行规定(修订案)》。根据有关规定,上期所决定对上述投资基金客户采取限制其在沥青品种上开仓1个月的监管措施,对陆某某客户采取限制其在螺纹钢品种上开仓1个月的监管措施。


                                                  来源:期货日报网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入住  

本版积分规则

建议使用1024*768分倍率、IE6.0以上进行访问,低版本IE将不能正常浏览 所版权所有 @2001-2006 中国期货协会 CF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504711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1604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同泰大厦C座八层 邮编:100140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