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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高官:加强监管协调 按照资管产品类型统一标准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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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4 13:28: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央行旗下金融时报援引央行调查统计司司长阮健弘称,进一步加强监管协调,减少监管套利。遵循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相结合的原则,落实穿透式监管。按照资管产品的类型而非按照金融机构的类型,分类统一资管产品的标准规制。统一资管业务数据统计标准。
以下是金融时报专访央行调查统计司司长阮健弘全文:
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快速发展,服务实体经济取得积极成效。但是,金融与实体经济也出现了某种程度的不相适应,金融“脱实向虚”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那么,金融与实体经济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如何衡量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目前金融是否出现了“脱实向虚”?金融管理部门又将如何解决金融“脱实向虚”、支持实体经济振兴?近日,就上述一系列问题,本报记者专访了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司长阮健弘。
记者:关于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关系,最近社会上关注较多。先请您从理论上谈一谈如何理解与把握两者的关系?
阮健弘:从理论上讲,金融与实体经济密不可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实体经济是金融发展的根基,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是金融的立业之本,服务实体经济是对金融的本质要求。金融如果脱离实体经济需要,搞自我循环,以钱炒钱,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同时,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和血脉,如果金融出了问题,实体经济就得不到高效的金融服务,经济发展也会受到制约。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关系,高度重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强大要靠实体经济,要改善金融服务,疏通金融进入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管道,引导社会资金更多投向实体经济。李克强总理也指出,金融与实体经济密切联系、互促共生,金融首要任务还是要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要让更多的金融活水流向实体经济。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论述为金融系统全面、准确把握好金融与实体经济关系提供了根本遵循。
记者:您刚才提到,服务实体经济是对金融的本质要求。作为金融统计领域的资深专家,您认为应当如何衡量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这方面有没有一个比较全面客观的统计指标?
阮健弘:不同的人可以基于不同的视角来衡量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从宏观上看,社会融资规模是目前衡量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比较全面、客观的指标。社会融资规模的概念是人民银行在2010年提出的,编制这个指标的一个主要出发点,就是为了全面准确反映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社会融资规模统计了实体经济(非金融企业和住户)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其中,增量指标是指一定时期内(每月、每季或每年)获得的资金额,存量指标是指一定时期末(月末、季末或年末)获得的资金余额。这里的金融体系是整体金融的概念。从机构看,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从市场看,包括信贷市场、债券市场、股票市场、保险市场以及中间业务市场等。社会融资规模扣除了金融体系内部的交易行为,真实反映了资金从金融体系到实体经济的流向和结构,比较全面、准确地反映了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情况。
2016年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155.99万亿元,是2011年末的2.03倍,2011年至2016年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平均增速为15.7%。同时,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流向“三农”、小微企业、精准扶贫、民生改善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资金较多。2016年末,全国农村贷款余额达到23.01万亿元,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到20.84万亿元,分别是2011年末的1.89倍和1.94倍。这说明近年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取得了积极成效。
记者:最近几年,国内经济增长速度有所放缓,而债务增长速度较快,杠杆率在上升。请问这是不是意味着金融与实体经济出现了某种程度的不相适应?
阮健弘:宏观分析中,通常用负债与GDP之比来衡量杠杆率。杠杆率可反映债务性融资规模、结构与经济发展及金融稳定的关系。按照国家统计局最终核实后的GDP测算,2015年,我国杠杆率为232.9%,比2011年上升了52.7个百分点。而据国际清算银行(BIS)测算,同期发达经济体杠杆率平均仅上升5.7个百分点。从结构上看,我国杠杆部门分布不合理,政府和居民部门杠杆率较低,而企业杠杆率水平较高。杠杆率快速上升的背后,是资本投入对经济增长拉动力下降。2011年,我国每投入1元资本,可以多增加0.32元GDP;到了2015年,每投入1元资本,只能多增加0.16元GDP。杠杆率快速上升,而实体经济投资回报率下降。这“一升一降”,反映出金融对实体经济拉动作用减弱。
记者:近两年来,我们注意到金融机构各类“通道业务”流行,资金传递链条变多,在金融体系内滞留时间变长。不少银行同业业务做投资,社会上认为金融体系存在自我循环的倾向。请问您是怎么看这一问题的?
阮健弘:首先要说明的一点是,金融体系内部的交易行为很多是必要的,对于维护金融体系自身大循环具有重要意义。但近年来,金融体系内部的交易行为确实出现了一些偏差,这集中体现在资管产品快速发展和同业业务功能变异上。
一方面,在实体经济的基础资产收益率下行背景下,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纷纷涉足资产管理产品领域,以创新之名开发了不少长链条、跨行业、跨市场、层层嵌套、结构复杂的资管产品,各类“通道业务”流行,导致资金在金融体系内部滞留时间延长。甚至一些资管产品依托控股公司架构,在集团内部自我循环、自我买卖。从能够掌握的数据看,截至2016年上半年,金融业各类资管产品汇总余额高达近80万亿元。
另一方面,部分银行通过买入返售、同业投资等方式,投资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及资管产品等金融资产,同业投资业务发展迅速。此外,部分网贷平台有悖服务小微企业的宗旨,吸收资金进行复杂的嵌套投资,也拉长了融资链条。
产生这一问题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存在跨行业、跨领域监管制度漏洞,监管政策统筹协调不够,导致标准不一和监管真空。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业综合统计不健全导致跨行业风险识别预警能力不足,各类产融结合集团和金融控股公司、互联网金融平台、交叉性金融产品、地方金融交易所迅速发展,一些所谓的“金融创新”产品游走在灰色地带,实际上没管住。监管套利活动滋生。二是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缺失,金融产品刚性兑付盛行,金融市场无法出清导致部分定价机制失灵。价格扭曲增加了市场上的套戥机会。三是实体经济结构性问题比较突出,导致资金缺乏好的投向。实体经济盈利能力下降,部分工业企业财务状况差导致投资资金不敢进、不想进。服务业管制仍然较多,部分行业准入门槛较高,制约了服务业吸纳资金的能力。
记者:金融机构和实体经济之间出现的上述现象,社会上往往用“脱实向虚”来表述。能否谈一下您对虚拟经济的看法?
阮健弘:实体经济不仅包括物质生产,也包括服务生产,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都是实体经济。医疗、卫生、教育、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业是实体经济,多数金融业也属于实体经济。比如说银行给企业发放贷款、支持“三农”、房地产贷款、IPO、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支持国内企业“走出去”、助力国际产能合作等都属于实体经济。
一般认为,证券等类二级金融市场交易和衍生品属于虚拟经济。
但二级市场交易对实体经济也有积极作用。例如,证券二级市场交易的价格发现功能,可以用来判断企业经营的好坏,促进资本从效益低的领域流向效益高的领域,提高实体经济的运作效率。比如,用于实体企业风险管理的那部分远期、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帮助出口商规避汇率风险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货,不宜划入虚拟经济。再如,金融机构间的同业交易行为,相当部分是为了金融机构加强流动性管理、调剂资金余缺、满足支付清算的需要。这些工具只要正确使用,不应简单地认定为虚拟经济。也就是说,一部分金融体系内循环的资金是省不下来的,有其客观必然性。
金融业也有些产品基本上在金融业内循环,对实体经济作用较小,甚至成为单纯赚钱的工具,这些属于虚拟经济。可以将金融业的虚拟经济基本界定为金融业二级市场及衍生品交易,扣除其中具有定价和风险管理功能后的部分。对此,要严密监测。
记者:我们注意到,近年来金融企业对各类投资者的吸引力明显上升,实业企业办金融现象也不断增加,请问吸引实业企业进入金融业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阮健弘:近年实业企业办金融现象增多,一些产业资本申领金融牌照的积极性较高。
从上市公司投资金融业的情况看,截至2015年末,实业上市公司共持有43家银行、9家证券公司、6家信托公司、2家期货公司、5家基金公司、16家财务公司、8家保险公司的股份。此外,有些地方热衷于建设各种名目的金融中心,大量批设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产权交易中心等准金融机构,在一些地方准金融机构“遍地开花”。
实业企业大量进入金融业,与我国经济结构性问题比较突出、潜在增速和投资回报率明显下降、资金缺乏好的投向有关。一是实体经济盈利能力下降。部分工业行业供给体系不能适应需求变化,只能满足中低端、低质量、低价格的需求,供需结构性矛盾突出,加之要素成本不断攀升,企业经济效益不理想。上市公司中,2015年,机械设备和化工行业股本回报率(ROE)分别为2.71%和4.85%,比2011年大幅下跌12.6个和9.05个百分点。企业财务状况差导致投资资金不敢进、不想进。二是服务业管制较多的问题仍然突出。虽然政策上一些领域相继开放,但部分行业准入门槛较高,各种“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仍不同程度地形成了无形的市场准入关卡,制约了服务业吸纳资金的能力。三是有些实体资金受到一夜暴富神话的刺激,进入房地产、股票、债券等市场投机套利。
对待实业企业办金融,要加强引导和监管。涉足金融的实业企业,应当端正思想,立足本业。要充分认识到,金融业与实业在风险特征、管理模式、企业文化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实业企业办金融,要严格执行牌照准入制度,严格执行监管要求,依法依规、审慎经营。
记者: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计算,2016年,我国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8.3%。据了解,这一占比已经超过了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水平,应如何看待这一现象?
阮健弘:2006年以前,我国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较低,由于亚洲金融危机后不良率较高、银行业贡献被低估等原因,2001年至2005年平均为4.4%,明显低于同期美国(7.5%)的水平。自2006年以来,我国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上升,2011年为6.3%,2015年为8.4%,2016年为8.3%。从国际比较看,已经超过了美国等发达国家水平,出现了偏高态势。
但我国金融业占比上升也有其客观因素,对其持续性要有客观认识。
一是剥离不良资产的影响。1990年至2005年期间,我国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从1990年的6.1%持续下降,2005年降至4.0%,原因主要是银行业经营状况恶化,特别是不良贷款率上升。新一轮金融改革启动后,不良资产成功剥离,银行业得以轻装上阵,带动金融业增加值快速增长。
二是金融资产扩张的影响。前面也说到金融总量扩张快于GDP的名义增长。近年来,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上升,主要受金融业资产规模快速扩张的影响,而金融业利润率是持续下降的。
三是金融业补充资本的需要。我国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规模大,国有大型银行在市场上占据重要地位。为满足监管和业务发展的需要,银行业需要不断补充资本金。由于银行业体量庞大,依靠资本市场融资补充资本金有限,不得不依靠利润补充资本。利润是金融业增加值的重要组成部分,占银行业增加值的60%左右。利润增速高,金融业增加值增长快,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上升也快。同时,随着金融机构的壮大和金融从业人员的增多,劳动者报酬增长较快,这也推高了金融业增加值占
GDP的比重。初步判断,未来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可能趋于下降。事实上,2016年,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较2015年已经出现下降。
记者:前面谈了一些宏观上“脱实向虚”的问题,您认为市场参与者“脱实向虚”的微观条件是什么?
阮健弘:部分价格管制、价格扭曲、竞争不充分、市场不成熟,是部分金融机构行为扭曲、脱实向虚的微观条件。
当前,我国货币池子里的水已经不少,但在一些领域,金融资源错配比较严重。部分金融市场中套戥机会过多、过大,诱惑市场参与者“脱实向虚”。
一是部分金融服务价格受到管制。由于价格管制,正规金融机构提供相关服务的动力不足,影响了对客户尤其是小微企业客户的金融服务,加剧了小微企业融资难。
二是有些政府干预金融活动导致价格扭曲。比如,在地方政府债务置换过程中,有的地方政府通过行政手段、财政存款分配等方式,干预金融机构对地方政府债券的定价,曾经出现过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利率低于国债的现象。
三是存在一些互联网金融无序竞争的情况。比如,有些互联网金融平台上的理财产品,吸引了大量活期存款,提供比活期存款更高的收益率,却没有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投资者在风险和收益的权衡上出现偏差。
四是金融机构准入门槛较高,基层地区的金融机构数量不够多,导致基层金融服务竞争不充分,一定程度上扭曲了金融机构行为,影响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加剧了小微企业贷款难。
五是部分非银行业金融机构治理结构不健全,激励机制存在扭曲。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仍承担大量政策性业务,预算软约束造成道德风险,进而导致日常经营和资源配置低效。
六是一些国有企业仍然存在较为明显的预算软约束问题。谁有关系、谁有信息,谁就能拿到低成本资金。对其他实体企业的投资活动形成比较明显的挤出效应,降低了经济资源配置效率。
记者:一些资金没有进入实体领域,是不是表明货币传导机制出现了一些问题,原因是什么?
阮健弘:自2011年以来,人民银行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总体看取得了显著效果,但是也存在一些因素导致货币政策传导不畅,影响货币政策调控效果。一是在实体经济领域,一些市场主体财务“软约束”问题仍然存在,对利率的敏感性不够,价格工具的传导效果有限。二是部分金融机构管理较为粗放,经营行为调整较为滞后,影响了货币政策传导。三是有些情况下,金融生态环境不乐观,存在地方政府干预商业银行经营的现象,制约信贷总量调控和结构调整;另外,地方政府扩大基础设施投资规模与财政可持续性之间也存在不协调。以上因素在遇到经济下行压力较大、金融市场出现较大波动的情况时,导致部分时段的货币政策在实施上可能是稳健略偏宽松的。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17年要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强调要保持稳健中性。这是在深入分析当前内外部形势和主要矛盾基础上作出的重要部署,为把握好货币政策调控的力度指明了方向。下一步,人民银行将实施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进一步完善货币政策调控模式,强化价格型调节和传导,深化金融机构改革,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畅通政策传导渠道和机制,抑制资产泡沫,防止“脱实向虚”,提高金融运行效率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记者:为了解决金融“脱实向虚”的问题,金融管理部门采取了哪些应对措施?
阮健弘:近年来,金融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本质要求,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总结国际金融危机的原因,强调发展实体经济。认识到美国次贷危机的原因是金融“脱实向虚”、金融与实体经济失衡。较早提出社会融资规模概念,并在各金融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于2011年正式统计和公布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数据,更全面地监测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二是着力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充分发挥利率工具引导作用,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清理整顿银行业不合理服务收费,清理不必要的融资通道,开展地方政府债务置换,推动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推动企业融资成本下行。2016年12月份,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12%,比近3年高点下降了169个基点;2016年12月份,10年期AAA企业债发行利率为3.69%,比近3年高点回落了209个基点。
三是加强金融市场建设,提高金融机构定价能力。促进同业拆借市场、回购市场、短期融资券市场、商业汇票市场协调发展,拓宽货币市场广度和深度。依托银行间场外市场推动债券市场发展,减少行政管制,强化市场化约束机制,创新债券品种,加强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市场流动性。深化新股发行体制市场化改革,健全和完善退市机制。健全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提高金融机构自主定价能力。做好贷款基础利率报价工作,为信贷产品定价提供参考。
四是支持“补短板”。加强信贷政策指引,引导资金更多流向“三农”、小微企业、精准扶贫、民生改善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新经济等领域的资金支持。主动对接“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重大发展战略。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列入“三大战略”的重点规划建设项目。
五是加强监管,引导金融机构回归主业。持续规范同业业务发展,要求商业银行将表外业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严厉打击资本市场投机炒作和非法场外配资活动,规范上市公司融资和重组行为,抑制期货市场过度投机。开展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充分发挥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形成监管合力。
记者:下一步,金融管理部门还将采取哪些政策措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金融机构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
阮健弘:总的来说,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从五个方面开展工作。
第一,管住货币总量,保持货币政策稳健中性,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要适应货币供应方式新变化,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调节好流动性闸门,保持流动性基本稳定。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引导金融机构审慎经营。
第二,围绕经济工作主线,加大对“三去一降一补”的支持力度,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既是经济工作的主线,也是金融工作的主线。要引导商业银行落实产能过剩行业差异化信贷政策,支持优质企业、稳住困难企业,坚决使“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因城因地施策,引导商业银行贯彻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审贷管理,加强对首付资金来源和收入证明真实性等的审核,抑制热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和支持三四线城市房地产有效去库存。通过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加大股权融资力度等途径,在控制总杠杆率的前提下,把降低企业杠杆率作为重中之重。巩固前期清理规范收费的成果。压缩金融机构“通道业务”,缩短融资链条。
第三,规范金融市场交易行为,引导金融企业回归本源,为服务实体经济创造良好的金融秩序。
当前我国经济基本面是好的,韧性好、潜力足、回旋余地大。尽管经济增速有所放缓,但在国际上仍然是增长最快的经济体之一,经常账户保持顺差,财政赤字率处于安全水平。只要措施得当、社会预期引导得力,就可以跑在风险前面,赢得处置金融风险的主动权。要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前提下,稳妥处置一批风险点。深化金融机构改革,推动金融机构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改变不顾风险追求规模和短期利润的倾向。
第四,深化金融体系改革,破解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规制性障碍。
一是理顺金融市场价格形成机制,防止金融产品价格扭曲,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真正起到决定性作用。
二是丰富金融机构体系,形成竞争性的金融服务体系。健全商业性金融、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分工合理、相互补充的金融机构体系。发展普惠金融和多业态中小微金融组织。
第五,强化宏观审慎管理和监管协调,消除金融自我循环投机套利的土壤。
强化金融宏观审慎管理,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完善逆周期、跨市场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早期识别预警、事中监测控制和事后救助处置等机制。统筹监管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和金融控股公司,统筹监管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统筹负责金融业综合统计。
进一步加强监管协调,减少监管套利。遵循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相结合的原则,落实穿透式监管。建立激励相容、有力有效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维护金融市场竞争秩序。按照资管产品的类型而非按照金融机构的类型,分类统一资管产品的标准规制。统一资管业务数据统计标准。加快构建金融业资管业务统计体系,支持总量、关联性、杠杆水平、资金真实投向等方面的监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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