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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事件的终极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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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9 20:50: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这几天,执行事件闹的沸沸扬扬,做为未来的易家总坛主,那么我得主持公道说几句
可是,这个话怎么说呢?
做为易家团队未来的总坛主,说话必须得有水平,维护易家利益最大化是必须的
但是说话要明显偏袒易家坛主,别人可能会说我们不够公正,所以,我只能推心置腹的说几句
希望这个事情就这么过去,方方面面都别留什么后遗症,大家都乐呵乐呵的
首先,这个事情我得说执行,你的确做的不对
这个论坛虽然有公共性质,但是却不是什么乱七八糟都能来倒垃圾的地方,李老板花钱的目的是创造一个期货人快乐交流的地方,单这一条“快乐交流”原则,违反了都不行,不能让人赏心悦目的行为,就是负能量,就不对
所以,各位版主说你几句,不是版主跟你个人有什么过节过不去,而是职责所在,必须说的,否则就是不作为
还有,你收人家费用证据确凿的。你能保证教会吗?显而易见不能保证的
所以,这里面别人说你诈骗也的确说得过去,当然,有的人不追究息事宁人那说明人家大度
收费培训这种事情真的很不容易,大部分都演变为骗局。判断标准就是是否成功,一般手把手现场教都未必成功,何况你这种网络教成功的可能性太低,看你前几天好像拿5万炒,你要真有本事,这些钱应该够了,真成功了还怕收不到徒弟?
现在不停发收费广告真的会有炒不下去,靠培训费赚钱的嫌疑哦,呵呵
最关键一点,初级打造的易家论坛是有追求的论坛,有别于其他论坛不闻不问放任自流,这里的版主天天在线,你打着易家的旗号不行的,你打着易家的名义,成功了当然好了,失败了会影响易家的声誉的,请见谅
另外,我得说说各位版主........................
哈哈,算了,这个就不说了,毕竟我现在什么都不是,一说万一话那块地方说的不恰当,随便来个版主就把我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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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9 20:59:4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字码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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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9 21:03:46 | 只看该作者

天下文章一大抄啊,有没有苏秦张良的感觉,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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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9 21:06:37 | 只看该作者
执行不是“有炒不下去,靠培训费赚钱的嫌疑”,他就是炒不下去,想骗别人的培训费。这不是嫌疑,就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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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9 21:08:39 | 只看该作者
{:soso_e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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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9 21:28:39 | 只看该作者
{: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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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9 22:41:07 | 只看该作者
但首先得证明确实盈利才有条件吧?坛上规矩是要验保证金交易明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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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0 13:23:3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执行不是“有炒不下去,靠培训费赚钱的嫌疑”,他就是“炒不下去,骗别人的培训费”已经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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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0 13:43:0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楼主的这段话里面有几处错误。第一个错误,淡化了骗子的行为被你说成只是“做的不对”,这明显是有性质的不同的。第二个地方,“你能保证把人家教的会吗?”,好像是因为他教不会人家才被说成骗子,字里行间其实这是在为骗子做辩护,为骗子喊冤:冤枉啊,我是因为教不会人家被人叫骗子的。楼主意图把他解释为因为教不会人家才被“误”认为骗子。也许楼主会说,我没这么说,你要这么理解我没办法。但这正是楼主写此帖的目的。我不妨做个假设,如果楼主就是执行,那么你前面的投票竞选版主,目的要是达到了,以后你再行骗,是不是骗子也没人管你了,都是你说了算。第三个错误的地方,楼主说搞培训不容易,最后往往演变为骗子。这里面再度表示了对行骗的同情,搞培训不容易呐,搞不好就被人说成骗子了。而忽略了本身就是在行骗这个事实。这里可以再一次验证我前面的设想:假如楼主就是执行,参加版主竞选,一切都顺理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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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0 13:44:49 | 只看该作者
发反反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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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0 13:50:1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第四个错误的地方,楼主说判断的标准就是你有没有把人家教会了。可以认为是再一次为骗子喊冤:你自己的问题,我教不会你,难道我就成了骗子。这是言外之意。故意歪曲判断标准为骗子的行为做辩护。判断的标准是什么?是你自己有没有用你的方法做到盈利,这是唯一的判断标准,也是易家的标准。楼主故意装做自己不知道这个标准,意欲何在?路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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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0 13:52:57 | 只看该作者
交易大咖秀 发表于 2014-12-30 13:23
执行不是“有炒不下去,靠培训费赚钱的嫌疑”,他就是“炒不下去,骗别人的培训费”已经是事实。

执行不是“有炒不下去,靠培训费赚钱的嫌疑”,他就是“炒不下去,骗别人的培训费”已经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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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0 13:53:45 | 只看该作者
我刷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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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0 13:54:59 | 只看该作者
鼠标一抖。一分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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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0 13:55:09 | 只看该作者
7宝猫 发表于 2014-12-30 13:52
执行不是“有炒不下去,靠培训费赚钱的嫌疑”,他就是“炒不下去,骗别人的培训费”已经是事实。

楼主这个马甲  可以封掉了 不是执行  就是其他论坛故意指示来捣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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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0 14:10:5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除了以上四个错误外,楼主发此帖还有一个意图:古浪你说了要辞职的,希望你赶紧辞职吧。所以,楼主预先以“版主”的身份发出对骗子事件的最终裁决。大家知道,这属于管理者的权力。楼主此举,意欲逼宫。意欲在古浪引退版主的事情上火上加油,其心可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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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30 15:08:55 | 只看该作者
和稀泥不成,古版清静了,我有口难辩了{: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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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30 15:19:46 | 只看该作者
经过我多方侦查,执行自称初学炒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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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30 15:23:12 | 只看该作者
我之所以批评执行不够尖锐,是不知道到底跟初学炒单者有什么关系,而且执行看样子跟553联系紧密,这会你们把人家说的体无完肤,今后万一要成了呢,江湖就这么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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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30 15:27:45 | 只看该作者
所以,我这种和稀泥的方法那才叫论坛管理的大智慧,许多高层讲话你看是不是像都讲了又谁都不得罪,只有这样才是混高层的社会规律江湖法则
我这么高的和稀泥智慧,不是谁都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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