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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星尘居士 于 2015-3-6 16:59 编辑
关于调整部分品种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大商所发〔2015〕49号
| 各会员单位:
为降低市场成本,提升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我所决定调整部分品种手续费收取标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豆粕交易手续费标准由2元/手下调为1.5元/手,聚乙烯交易手续费标准由2.5元/手下调为2元/手,铁矿石、焦炭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合约金额的万分之0.8下调为万分之0.6,焦煤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合约金额的万分之1下调为万分之0.6。
二、减半收取豆油、棕榈油、黄大豆1号当日同一合约先开仓后平仓交易手续费。
三、上述手续费收取标准自2015年3月9日开始实施。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二○一五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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