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今日(28日)宣布两项措施,上调股指期货各合约非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严格异常交易行为监管,进一步抑制股指期货市场过度投机。 此前,中金所于2015年8月26日采取股指期货一系列严格监管措施抑制市场过度投机,实施以来取得一定成效。为进一步巩固和加强监管效果,优化市场成交持仓结构,中金所经审慎评估决定,一是自2015年8月31日起,对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客户在单个产品、单日开仓交易量超过100手的认定为“日内开仓交易量较大”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内开仓交易量是指客户单日在单个产品所有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套期保值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二是自2015年8月31日结算时起,将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非套保持仓的交易保证金全部调整为合约价值的30%。 上述措施实施后,中金所将继续跟踪评估措施实施效果,视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抑制市场过度投机,促进股指期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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