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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的含义和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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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6 13:41: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和解是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就实体权利的处分达成协议,从而解决争议的活动,是解决投资者与期货公司之间纠纷的重要方式,《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和解可以分为诉讼外的和解与诉讼中的和解。诉讼外的和解是民事主体在诉讼外进行的民事行为,不具有任何诉讼上的意义和效力。诉讼中的和解是当事人双方在诉讼进行中自行协商,达成协议。本章所说的和解,是投资者与期货公司之间诉讼外的和解。
  一般来说,对于基本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简易纠纷;双方曾有较好的合作基础,只是因为暂时争议导致的纠纷;双方仍然存在合同关系,相互之间仍然会继续合作的纠纷等,投资者和期货公司都可以通过和解的方式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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