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时报 国内三大商品期货交易所近日陆续发布通知,对国庆节放假期间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进行调整。专家提醒,投资者要及时控制自己的仓位,注意风险。 大连商品交易所要求,自9月29日结算时起,将棕榈油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至8%和10%。10月10日恢复交易后,自豆油、豆粕、棕榈油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出现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将上述三个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至5%和7%。 郑商所要求,自9月29日结算时起,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10%,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7%。10月10日恢复交易后,自未出现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上海期货交易所表示,自9月29日当日收盘结算时起,铝、铅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5%调整为8%,锌、锡、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6%调整为9%,铜、镍、白银、螺纹钢、热轧卷板、天然橡胶、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8%调整为11%。10月10日恢复交易后,上述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 有关专家提醒,目前交易所重大节假日风控保证金要求与往年变化不大;这些年来,商品期货交易所一直没有出现重大节假日后风险事故,显示国内风控机制日益成熟,但是投资者仍要及时控制自己的仓位,注意节前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