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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所昨日发布公告,对两位客户采取限制其在相关品种上开仓1个月的监管措施。
根据公告,王某某于2016年11月2日在白银(Ag)1706合约上频繁报撤单第6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贺某某于2016年11月2日在铜(Cu)1702合约上频繁报撤单第3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二者交易行为违反了《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监控暂行规定(修订案)》。
根据有关规定,上期所决定对王某某采取限制其在白银品种上开仓1个月的监管措施,对贺某某采取限制其在铜品种上开仓1个月的监管措施。
来源:期货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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