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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趋势交易者为敌:聚焦反趋势交易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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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 01:11: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海龟之汤,简称"龟汤”,是个与海龟交易法则相反的交易策略,它利用了跟势交易(特别是海龟方式)在很多假突破方面的缺陷来获利(把海龟做成汤吃掉)。
  上世纪八十年代早期,有个非常著名的交易员团体——叫做"海龟”。缔造了交易传奇的市场大师理查德·丹尼斯在训练一组新交易员的时候起了这个有趣的名字。因为理查德相信,培训交易员,其实就像新加坡人养海龟一样。这个交易方法被称作海龟方法,这个简单的趋势跟随技巧方法曾令他们的导师理查德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二十多年过去了,海龟方法现在已不再是个秘密,很多人已经了解它。尽管如此,那为何仍没多少人用它交易取得成功呢?那是因为趋势跟随策略通常需要忍受大幅度和长时间的回撤。很多投资者或交易员没有足够的资本或者愿意坚持这些长期的亏损。通常大多数人在交易转向对他们有利之前就已经退出了。
  琳达·华斯基和拉利·康诺在他们的书《华尔街精灵——屡试不爽的短期交易策略》(Street Smarts)中命名了这个与"海龟”交易法则相反的"龟汤”交易法则。大多数策略不能保持盈利的原因是,一旦很多市场参与者使用它们,这些策略的盈利能力就将退化。这是市场用来平衡那些不平衡现象的方法。华斯基通过与海龟方法相反的交易,发现更多成功和获利的结果。因为海龟法需要很多失败的交易和坐等坏的交易变得盈利。通常当它获利时,它会抵消那些所有的亏损才盈利,而且这个现象周而复始。很显然,华斯基创造这个策略"海龟之汤”的名字是种美式幽默,它利用海龟交易者的成本来获利(把海龟做成汤吃掉)。
  原始的"海龟”交易规则至少是波段交易或更久的交易,时间跨度在一周到一个月之间。华斯基女士使用"龟汤”策略做更短期的日内或波段交易,集中地利用了假突破的高频发生现象。一般来说,"海龟”法使用的20天周期突破:突破20日高则买入,跌破20日低则抛售。而下面则是"龟汤”交易法的细则:
  1、当市场突破20日高点(或低点时),如果市场向上突破就做多,如果向下突破就放空。
  2、20日低点必须出现在4个交易日之前。
  3、价格跌破20日低点并下挫超过5至10美分,可以在突破点以下5至10美分放置止损新买单进场(注意:停损单的意思并不局限于对已有头寸的止损,也可以使用它来进行新单开仓进场)。例如,如果20日低点为10.53美元,并且市场跌破10.43美元,可以在10.47至10.43美元之间放置止损单——新买单进场,一旦市场重新回到10.47至10.43美元就买入开仓。
  4、一旦买单成交,在当天日低以下1美分放置止损单Stop。(例如,如果当天日低10.32美元,止损单就放在10.31美元)。
  5、当交易获利时,设置跟踪止损单Trading Stop(这是国际市场上常见的一种止损指令,在市场回档某个固定幅度或比例的时候,止损单触发成交)。跟踪止损的幅度是-10、-20还是-30美分,由交易员依据股票价格或波动性自行判断。例如,放置-30美分的跟踪止损单,相对于5美元的股票来说,20美元的股票更为合理。同样,-10美分的跟踪止损单对于5美元的股票较为合理。就波动性来说,一只股票日内平均波动幅度可能为40至50美分,而另一只股票日内平均波动幅度可能只有5至10美分。跟踪止损的设置与其说是科学,不如说是艺术,因为该理论创始人没有明确规定跟踪止损幅度。这里经验起到很大的作用。
  6、头寸可能持有几小时至几天。
  7、如果当天或者第二天持仓被止损,交易员可以再次尝试。这也取决于交易员/投资者的个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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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6-11-20 20:55:1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致敬日内波段前辈。很可惜当年看到了这贴并不理解,失去了和日内波段前辈交流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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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6-11-20 20:53:0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第三点,作为一个反趋势策略。如果反的并不是主要趋势而只是作为调整的短期趋势,因为和主要趋势方向相同,胜率大大的提高。反转短期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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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6-11-20 20:51:0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第二点时间跨度那么大的海龟突破策略如果没有应该有的深度突破表现那么就是一个危险的信号,反海龟的进场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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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6-11-20 20:49:3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作为一个反趋势的策略,对时间跨度有要求,时间跨度越大突破的概率越高。反过来如果时间跨度小的突破呢是否真突破的概率低,反趋势策略的成功率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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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6-11-20 14:37:2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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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6-5-12 18:59:18 | 只看该作者
Good, t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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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4-12-16 21:34:59 | 只看该作者
{:soso_e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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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4-8-3 18:03:48 | 只看该作者
很好很好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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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4-6-2 21:26:40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好好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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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4-6-2 20:52:18 | 只看该作者
很有启发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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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4-6-2 20:25:02 | 只看该作者
新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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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4-6-2 20:15:04 | 只看该作者
看看,有个大概的概念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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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4-3-18 21:41:50 | 只看该作者
她这个法则有针对性,不过属于逆势单范畴,不够好。

21
发表于 2014-3-18 14:42:39 | 只看该作者
就是2B法则吧
20
发表于 2014-3-18 10:43:16 | 只看该作者
会长回来了!
19
发表于 2014-3-18 10:41:49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帖子  现在看来  都是很有启发  好贴
18
发表于 2010-11-2 21:19:12 |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0-11-2 20:24:35 | 只看该作者
有空再看
16
发表于 2010-11-2 19:46:13 | 只看该作者
开拓一下思路,感谢楼主分享!
15
发表于 2010-11-2 18:27:49 | 只看该作者
学习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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