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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新规至少将锁定万亿级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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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31 14:58: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减持新规的出炉使原本纷乱噪杂的减持者暂时鸦雀无声了,截至5月30日发稿时,尚未有上市公司发布新的减持公告,而仅在此前一周,两市就有20余份减持公告被抛出。
  显然,针对无序减持、精准减持、恶意减持,乃至违规减持采取全面堵漏、从严监管的减持新规是颇具震慑力和影响力的,也将对优化A股市场生态,引导规范、理性、有序减持起到重要作用。
  据记者粗略统计,对照新规,有不少上市公司主要股东的减持计划已面临调整;而在定增(及重组)市场,从现在起至2018年底解禁的2万亿市值筹码中,也有逾1万亿要延后套现。此外,诸如大宗交易过桥减持、可交换债变相套现等“花样玩法”也将纷纷失灵。
  在市场人士看来,减持新规从实际出发,防范集中、大幅、无序减持,从而维护二级市场秩序、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有利于市场的平稳发展。继重组新规、再融资新规后,减持新规的落地,说明市场监管正逐步完善,一套相互配合、行之有效的机制正在成形,并初见成效。
万亿定增筹码还需“再锁定”
  “锁定期满后的12个月内只能减持50%,同时还要受90日内(集中竞价)减持不得超过总股本1%的限制,这无疑将大大延长定增(及重组,下同)项目的持股时间。”沪上某机构人士告诉记者。
  据记者统计,按原有规则,自5月27日至今年年末,总计有约8300亿元(最新市值)的定增股份将迎来解禁,而根据新规,即使只考虑“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只能减持一半”的要求,将会有约4150亿元定增筹码要继续锁定。
  将时限进一步推延,目前已经实施完成的定增中,约有1.22万亿元股份在2018年按原规则将解禁,而根据新规,其中6114亿元的筹码将无法立即套现,需再持有12个月。
  以此来看,仅在未来的19个月里,就有约1.02万亿元的定增股份将再延后12个月才能获得减持机会。如果将今年前五个月已解禁但尚未套现的定增股份计算在内,则其市值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至约1.2万亿元。
  海南航空(3.230, 0.00, 0.00%)即将于今年9月6日解禁的定增项目便属此例。2016年9月,公司完成总计165.54亿元的定增再融资,定增价格为3.58元/股,定增股数为46.24亿股,募集资金用于引进飞机及收购天津航空部分股权。
  彼时,参与该定增的均为机构投资者,其中不乏知名机构。按照计划,这些机构参与此次定增所获得的46.24亿股将在今年9月6日全部解禁,根据最新股价的参考市值约为149.35亿元。按照新规,上述机构所持的23.12亿股将延后12个月,即在2018年9月6日后才能抛售。
  同样受影响的还有参与借壳交易者。如2016年9月,圆通速递(19.860, 0.14, 0.71%)借壳大杨创世的交易完成,阿里创投及云锋新创承诺,其所获对价股份将12个月内不转让。因此,按计划,阿里创投和云锋新创合计持有的4.53亿股圆通速递股份(还不包括认购配套募资的定增股份),将在今年9月解禁。
  但根据新规,上述股份解禁后12个月内,阿里创投和云锋新创只能抛售50%,即2.26亿股,剩余50%只能在2018年9月份以后才能减持。
  与此同时,阿里创投和云锋新创在减持过程中,还需满足“每三个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该部分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的要求。假设其只通过集中竞价来减持,则阿里创投今年9月获得解禁的2.72亿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9.64%),需要两年多才能全部卖完。
  在分析人士看来,对阿里创投这种大规模参与重组的交易方,其从进入到最终退出的时间可能长达三年多(具体还需视持股比例高低而定),其时长已足够检验标的资产的真实成色。
  新规围堵各色“减持玩法”
  对于减持新规,有投行人士认为是继重组新规后的又一重大改革举措。“重组新规打击了市场中的花式重组、忽悠式重组等乱象,减持新规则剑指无序减持、违规减持,两者相互配合、相得益彰,使A股生态得以激浊扬清、焕然一新。”
  例如,此前由于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受到诸多限制,主要股东的套现大多通过专业的大宗交易团队完成,即先卖给大宗交易团队,再由后者负责在二级市场散筹。如今,减持新规一方面限制大股东利用大宗交易减持的比例(连续90日内不得超过总股本的2%),另一方面控制大宗交易接盘方的卖出,即受让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有的大宗交易团队已难继续运作,谁会接一单六个月后才抛?”有熟悉该类业务的市场人士称,大宗交易团队过去的持股时长不会超过一周,根本不会配置针对公司基本面的投研力量,可现在要拿至少六个月。
同样,自2016年下半年以来快速膨胀的可交换债模式同样面临制约。凭借着转换灵活、发行便捷、信披简单等特点,兼具股性和债性的可交换债在最近一年多时间里备受上市公司股东和场外机构喜爱,只需监管备案和简单公告,主要股东就可以将手中股票变相套现,且几乎不会引起市场注意。
  在减持新规中,可交换债的“股性”被明显重视。即在原有规定的“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等减持股份”的范围中,加入了可交换债换股和股票权益互换,说明“类股型”金融工具也将被一视同仁。
  对于利用协议转让实现的易主,减持新规在强调“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之外,还将出让方、受让方全部与大股东“相同对待”,即在减持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任意连续90日内,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大宗交易减持不得超过2%”的规定。
  上述投行人士认为,先前这些“减持玩法”的核心在于利用信息的不对称,即中小投资者无法真实地了解大股东的减持意图和动向,有时甚至无法了解价格和数量。减持新规明显注意到了这一情况,并针对其采取了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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