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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理事长:努力让更多涉农主体受惠于期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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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5 08:44: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大商所理事长李正强:


9月22日,大商所理事长李正强在农业部于北京举办的“金融服务农业现代化高峰论坛”上表示,服务“三农”、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是大商所自身发展的根基所在、价值所在、职责所在。大商所将努力让更多涉农主体受惠于期货市场。


李正强首先介绍了大商所在服务“三农”、帮助农民应对价格波动风险方面进行的有益探索。他说,一方面,大商所通过稳步加快市场建设,积极研发上市与农业相关的新工具、新品种,持续拓展服务“三农”的领域和范围,增加服务“三农”的手段和方法。今年3月,国内首个商品期权——豆粕期权成功上市,作为我国第一个农产品期权,豆粕期权的成功上市丰富和完善了我国商品衍生品工具体系。另一方面,大商所立足提升市场运行效率,不断优化已上市合约和交易、清算、交割等业务规则。目前,越来越多的农产品贸易、加工等涉农企业直接参与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玉米、油脂油料、鸡蛋等农产品期货的价格发现、风险管理功能得到有效发挥,也对玉米收储制度改革等政策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持。


据介绍,在此基础上,大商所广泛动员各方力量,积极探索服务“三农”的新渠道、新模式。一是通过玉米、油脂油料产业大会,为决策部门、涉农企业、金融机构等搭建交流合作的高端平台,广泛传播风险管理理念,促进期现货市场深度融合,提升期货行业服务“三农”的专业技能。二是加强与种粮大户(合作社)、涉农企业联系,直接传递期货市场信息,培养市场风险防范意识。持续不断地开展“千村万户”服务工程,推动期货市场信息下乡,免费为农民提供知识培训,支持涉农企业利用期货市场改善经营管理。三是整合市场资源,探索服务“三农”的业务新模式。2014年以来,大商所在“公司+农户”“期货+订单”等模式基础上,支持期货公司与涉农企业合作,开展“场外期权”试点,帮助农户和涉农企业管理价格波动风险。


李正强说,2015年,在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支持下,大商所借鉴美国农作物生产收入保障与期货市场、保险市场紧密关联的做法,结合中国实际,组织推动期货公司与保险公司、涉农企业密切合作,成功探索出“保险+期货”服务“三农”新模式。按照2016年、2017年两个中央一号文件有关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要求,大商所累计投入资金9000万元,持续推动扩大试点规模,并逐步从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拓展到农民收入保险试点,初步构建起从农户、涉农企业到保险公司、期货公司、期货市场的风险管理链条和完整业务模式。今年,大商所将尝试推出涵盖场内和场外期权、“保险+期货”、粮食银行等在内的农民种粮收入保障计划,进一步探索帮助农民防范价格波动风险、实现稳收增收的新思路和新方法。


李正强表示,在市场日益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和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由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波动引起的农民收入保障问题以及大量进口农产品引发的定价话语权问题,将成为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不可回避的重大课题,需要农业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市场机构与实体企业等认真应对,共同寻求可行的解决方案。在此过程中,我国期货市场将发挥日益重要的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作用。


李正强说,2013年8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大商所,殷切嘱托“脚踏实地、大胆探索,努力走出一条成功之路”。大商所将始终牢记总书记嘱托,深入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不忘服务“三农”、服务实体经济的发展初心,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严格防控市场风险的前提下,加快生猪期货、玉米期权、大豆期权等新品种新工具上市步伐,大力支持更多涉农企业参与和利用期货市场,并借此让更多农民受惠于期货市场。同时,稳步推进大商所对外开放,努力建设以人民币计价的大宗商品定价中心和风险管理中心,推动完善国内农产品市场体系,服务我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战略布局,并与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一道,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共同为我国农业现代化做出积极贡献。



                                                 来源:期货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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