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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姝威:谨记万科三教训 追究损害国有资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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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8 08:41: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虽然万科股权之争还没有落幕,但是结局似乎已经比较清晰明白,因为大多数人希望这一事件的结局能够促进中国股市的法制化建设和实业发展,而不是导致中国股市陷入混乱、失控和衰败的深渊。”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企业研究中心主任刘姝威如是说。

  万科股权之争涉及三个主角:万科管理层,前第一大股东华润和现任大股东宝能。 据刘姝威总结,企业可从该事件中领教三条经验教训,相应地,每一条教训她都提出了建议。

  首先,上市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要保证。

  万科的股权分散,公司管理层没有公司控股权,类似情况在中国上市公司中不是特例。万科能够发展成为世界最大的房地产企业,主要功绩应该归于王石郁亮管理团队,这是不争的事实。请注意,王石郁亮管理团队没有公司控股权。

  如果按照宝能提议,罢免万科全部董事,那么,万科会在一年内彻底垮掉,除了宝能持有的约四分之一的股份外,持有万科四分之三股份的投资者将遭遇灭顶之灾。如果宝能的提议能够成功,那么,格力电器(000651,股吧)马上会遭遇同样的命运。

  上市公司股权分散和管理层没有公司控股权,这与当时的历史背景有关。 为了避免再次发生万科股权之争的事件,弥补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漏洞,刘姝威建议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能够形成决议或制定制度,保证股东对管理层的监督,同时保证管理层的利益和稳定性。

  其次,央企应该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升值。

  万科的股份是华润持有的优质资产,万科的发展保证了这部分国有资产的保值升值。

  当万宝股权之争公开化的时候,面对争夺第一大股东地位的竞争对手,华润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和作为。但是,令所有人大惊的是,6月23日晚上在宝能发表声明后不到十分钟华润发表内容相同的声明,谴责万科“内部人控制”。

  华润与争夺优质国有资产的竞争对手合作。这是万宝股权之争公开化后,华润不作为的原因吗?华润是准备拱手相让优质国有资产还是与宝能有私下承诺?在万科股权之争中,华润的表现不仅不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而且可能有损于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刘姝威建议,国资委应该规定,当发生类似万科股权之争的事件时,国有企业应对的基本要求。国资委也应该调查和处理在万科股权之争过程中,华润相关责任人损害国有资产的行为。

  再者,金融监管部门必须公开宝能收购万科股份的资金来源。

  只要稍微懂点儿专业知识的人都明白:宝能要求罢免万科全体董事的后果是什么?如此险资举牌上市公司,对股票市场的稳定发展是具有非常重要的支持作用还是具有毁灭性的破坏作用?

  在万宝股权之争公开化后,半年前,媒体和舆论已经广泛质疑宝能收购万科股份的资金来源。刘姝威认为,金融监管层必须明确表态:宝能收购万科股份的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如果金融监管部门无法做出决定,那么,金融监管部门必须公开宝能收购万科股份的资金来源,由投资者判断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因为宝能收购万科股份的资金来源模式具有示范性,一旦确认宝能收购万科股份的资金来源模式合法,很多机构会效仿。那样的话,中国股市将陷入混乱,失控和衰败。所以,在宝能收购万科股份的资金来源是否合法的问题上,金融监管部门不能模棱两可,也没有回避回答这个问题的余地。



                                                                                                                                                                                    来源: 和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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