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所附《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债转股的总体思路、实施方式和政策措施。市场人士指出,债转股长期来看对股市的影响积极正面。
分析人士普遍认为,从宏观上看,实施债转股,切实降低企业杠杆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能增强我国经济中长期发展韧劲和后劲,为股市稳健运行提供有利的宏观经济基本面支撑。
从微观上看,高负债行业上市公司拥有良好股权流通性和更大价值提升空间,是债转股重要潜在对象,债转股有利于减轻这些行业企业负债压力,带来业绩增长预期,提升股票估值水平;同时,债转股也有助于上市银行降低不良贷款率,改善信贷资产质量,增强其股票投资价值。
此前中信证券曾在研究报告中梳理了上一轮债转股之后的市场表现,发现上轮债转股对股市总体影响正面。其进一步指出,中国目前所走的是有序出清的道路,从地方债务置换的经验看,债转股有利于整体市场的风险偏好提升。
但是上述市场人士也提醒,债转股具体方案由参与主体自主协商确定,不同的方案意味着不同的风险-收益格局调整,对参与各方而言可能有好有坏,这些在股市上以个案影响反映出来,个别行业或上市公司可能会有短期波动。
债转股实际上是金融风险-收益的一次重新配置,对整个金融领域有重要影响。此前市场也有声音质疑,债转股可能造成债权和股权的风险传递,并波及资本市场。
为避免银行债权风险向股权风险传递,防范系统性风险,《指导意见》主要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一是先行试点,有序推进,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二是有效实现风险隔离,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为股权,而是将债权转让给实施机构(包括银行下设的附属实施机构)、由实施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同时将健全审慎监管规则,确保银行转股债权洁净转让、真实出售。三是严格选择市场化债转股对象企业,主要面向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成长型企业和战略性企业,禁止将僵尸企业、失信企业等作为债转股对象。
来源: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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