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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骗子”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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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8 09:42: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8月初之后,比特币一路高歌猛进,再次开启了“火箭”模式,一举突破4400美元,短短两周累计涨幅接近50%。令人惊叹的是,去年5月比特币的价格只有453美元。
与传统纸币不同,像比特币这样的虚拟货币的发行并非通过金融机构。其保管也不同于传统货币,普通货币用户可持有现金或在银行开户存储,但比特币的核心在于区块链。区块链的特点是运用分布式核算和存储去中心化,利用一定的数据结构对虚拟货币进行存储和验证,并依靠特定的算法进行数据的运算和更新。那么,各国法律是如何对虚拟货币进行规定的?
当今,很多国家在虚拟货币的相关领域制定了监管措施和行业规范,这意味着虚拟货币正以一种合法有序的方式持续推进。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已给予比特币合法地位,纽约州金融服务部也发布了关于企业购买及出售虚拟货币的规则。
据国外媒体报道,7月24日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首次批准一个实体作为比特币及其他加密货币的衍生品交易平台。英国海关税务总署认为比特币是一种货币,对比特币交易免征增值税。但瑞典和德国等国家政府则一直都认为,比特币应该作为一种商品来加以对待。欧洲法院最终作出裁决,认为比特币应作为货币加以对待,而不是被视为一种商品,交易比特币不必像交易商品一样缴纳增值税。此外,不少国家政府先后就比特币相关议题发表了声明。如阿根廷政府表示:比特币非法定货币,但可以发挥金钱的效用。澳大利亚政府声明:不会采取法律措施来禁止比特币,但鼓励其在货币领域的竞争态势。
早在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就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通知》明确表示,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值得注意的是,比特币这种虚拟货币的交易市场资金流向类似于股票市场,都是新投资者向不特定的旧投资者购买投资物,任何新旧投资人都不能确保盈利。
然而,需要提高警惕的是,目前互联网上出现了一些由骗子公司控制发行的虚拟币,号称是比特币的模仿改进者,但实际上是传销或庞氏骗局,或被庄家高度控盘。这些“骗子”币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区别在于:比特币不属于任何人或组织,是一个无人控制的、去中心化运行的货币。而这些“骗子”币有明确的发行方,并被发行方完全控制。“骗子”币虽然也叫“币”,但和比特币完全是两码事。和开放代码的比特币不同,大部分“骗子”币都不开放代码,或者干脆连代码都没有,只是网站上的一个数字,发行方想改多少就有多少。
目前,已有媒体开始披露这些“骗子”币。7月4日,央行货币金银局在其官网上发布风险提示:近日个别企业冒用央行名义,将相关数字产品冠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发行”,或是谎称央行发行数字货币推广团队,企图欺骗公众,借机牟取暴利。目前市场上的数字货币均为非法定数字货币。某些机构和企业推出的数字货币以及所谓推广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行为可能涉及传销和诈骗,提醒广大公众提高风险意识,理性谨慎投资,防范利益受损。
文章来源:期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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