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2.3%,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78个百分点。其中,鲜菜价格上涨9.4%,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28个百分点;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6.2%,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47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上涨13.9%,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42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2.3%,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6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1.1%,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3个百分点;蛋价下降13.6%,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13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下降7.2%,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16个百分点。
11月份,非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1%。其中,烟酒及用品、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衣着、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居住价格分别上涨3.8%、2.6%、2.2%、1.2%、0.8%和0.7%;交通和通信价格下降1.4%。
据测算,在11月份1.5%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0.3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1.2个百分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