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53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江苏省内多家商业银行被行政处罚 遭银监局通报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6-4-29 08:51: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部分商业银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徐银监发〔2015〕79号

http://d1.sina.com.cn/201205/30/426117.jpg
  被处罚当事人

  名称:江苏睢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未按规定对贷款资金进行支付与管理控制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徐州监管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锡银监罚〔2015〕5号

  被处罚当事人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二十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无锡监管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盐银监罚决字〔2016〕1号

  被处罚当事人

  名称: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上门收款制度存在缺漏、盘库制度执行不力,岗位制约流于形式,内部监督形同虚设,引发案件,严重违反内部控制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中国银监会盐城监管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常银监罚〔2015〕9号

  被处罚当事人

  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违规以贷转存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2012〕3号)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州监管分局

  信息来源: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官方网站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入住  

本版积分规则

建议使用1024*768分倍率、IE6.0以上进行访问,低版本IE将不能正常浏览 所版权所有 @2001-2006 中国期货协会 CF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504711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1604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同泰大厦C座八层 邮编:100140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