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所对违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2016年9月情况如下:
处理异常交易行为117起。其中,自成交超限1起;日内撤单次数超限3起;客户(组)股指期货日内开仓交易量较大(超过10手)113起。
处理套保客户持仓合约价值超过对应的标的指数成分股及对应的ETF基金市值行为40起。
对上述行为所涉及的150名客户采取了限制开仓等监管措施。
对1名存在虚假申报以及在套期保值交易时频繁进行开平仓交易的客户采取限制开仓3个月的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1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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