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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交易量分析在商品期货上不如在股市上有用。首先,在期货市场上交易量报告有个一天延迟的问题。再者.如果采用所有合约的交易量的总额,而不是具体合约的个别的交易量数额来研究这个具体合约,相对说来,有点不伦不类。正如前面所指出,我们是有充分理由选用交易量总额来研究市场的。但是,当在同一种商品的不同合约中,有些收市价格有所上升,而另外一些反而有所下降的时候,我们怎么办呢?另外,涨跌限价规定也造成了其它问题。在市场因为受到交易所涨停板的限制而被锁定的交易日中,交易量通常极轻。这是市场坚挺的情况,买方的需求量压倒性地超出了卖方的供给量,价格很快上升到当日的上限,于是交易活动实际上陷于停滞。根据通常的解释规则,在上冲时伴随着较轻的交易量就是看跌信号。而这种在限价日出现的较轻的交易量.显然就不符合__L述通行规则,它们有可能歪曲OBV的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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