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96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上期能源批准4家境外客户保证金存管银行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7-7-5 08:36: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7月4日,上期所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简称上期能源)发布通知,批复同意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和星展银行(中国)为从事境外客户保证金存管业务的指定存管银行。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指定存管银行管理细则》,上期能源保证金存管业务分为境内客户保证金存管业务和境外客户保证金存管业务。境外客户保证金存管业务是指从事与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境外客户相关的保证金存管业务。


上期能源相关负责人介绍,原油期货交易按照“国际平台、净价交易、保税交割、人民币计价”原则开展。“国际平台”即交易国际化、交割国际化和结算环节国际化,以方便境内外交易者自由、高效、便捷地参与。“人民币计价”就是采用人民币进行交易、交割,接受美元等外汇资金作为保证金使用。因此,在原油期货设计之初就考虑了保证金存管业务管理上银行对境外客户必须区别于目前境内客户进行管理。


据期货日报记者了解,早在2013年,上期所就与当时的存管银行探讨境外存管业务的开展要求,银行也积极进行系统开发和制度设计。申请从事境外客户保证金存管业务的银行从2014年开始就在上期能源的测试环境上进行了多次系统测试,并在今年4月通过了上期能源的预审。7月3日,在经过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数据报送测试后,上述4家银行获得了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的通过函,基本具备了上期能源最终审批的条件。


市场人士认为,境外客户保证金存管业务指定存管银行的获批,不仅保证了原油期货的外汇业务结算,更体现了以原油期货为开端的国内期货市场逐步向境外市场开放,是我国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和国际化的重要实践之一。


据了解,在积极稳妥完成各项上市准备工作后,上期能源争取年内推出原油期货。



                                                      来源:期货日报网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入住  

本版积分规则

建议使用1024*768分倍率、IE6.0以上进行访问,低版本IE将不能正常浏览 所版权所有 @2001-2006 中国期货协会 CF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504711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1604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同泰大厦C座八层 邮编:100140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