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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乱象背后的争论:为何要坚持“监管不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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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7 16:51: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资管业务正站在风口浪尖上。

5年前,监管层推出“去管制”政策后,中国迈入了“大资管”时代,但催生了多层嵌套、杠杆叠加的无序现象。2016年以来,金融去杠杆进程开启,今年更是步入了金融强监管周期。

近日,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联合浙商银行发布《钱去哪了:大资管框架下的资金流向和机制》报告,阐述了金融机构资金流向之来龙去脉,并展望了监管政策。

报告特别提到,“大资管”打破了业务边界、开启了混业经营之门,但大量资管资金在金融体系“空转”。一方面是市场主体受到利润驱动行为的结果,也与市场监管“患寡”与“患不均”紧密相关。

对于报告提到的监管路径,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研究员,前银监会部门负责人罗平认为,应当保持监管“不均”的特征,产业与信贷政策的市场管理模式应有所变化。

他对华尔街见闻表示:“我尽管从业这么多年,一直在困惑,我们所监管的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是不是公共政策?如何把握好对违反审慎监管政策和公共政策的不同的处罚力度?”

他认为,监管层有驾驭全局的能力,但小企业未必有水平把握监管政策,因此政策套利在许多情况下可能是自然的商业行为。从长远来看,政府干预产业政策与信贷政策会慢慢淡出。换言之,审慎监管的套利要制止,但在公共政策(产业与信贷政策)的套利处罚上放宽。

报告中提到“各类资管业务所受到的监管存在较大差异,存在监管不均”。对此,罗平直言:监管就应该不均。

“银行可以从中央银行拿到再贷款并有存款保险,监管上怎么能和理财经纪公司一致?”他如此说道,“regulation不同于oversight,对各类金融机构都要有oversight,但不一定要regulation,这是不均的含义。”

报告提及了监管滞后的问题,即监管技术落后于创新、制度供给落后、监管协调机制不成熟等。然而,罗平给出了“监管永远滞后”的观点。

他形象地说道:“谁能做到新产品出来前,就能有对其的监管规则?连病都没有,药就能开发出来?”

罗平认为,巴塞尔协议Ⅲ并没有提到前瞻,只是提高了资本质量、克服所谓资本监管的顺周期性。而真正有前瞻性的是国际会计准则中“预期信用损失”。

据华尔街见闻了解,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1于2009年11月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9),经多次修改后,将于2018年1月1日生效。其中要求根据资产所处的不同阶段,在金融工具初始计量时即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减值的计提不再依赖于信用损失事件的发生。实际操作中,每个阶段采用不同方法来确认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和利息收入。

究竟市场需要什么样的监管?报告中提到,在混业经营趋势下,改革分业监管体制成为基本共识,并以功能监管为主,发挥穿透式监管方法的作用。此外,监管工具中可引入沙盒监管——设立一个安全空间,适当放松监管约束,使金融企业能够在其中测试创新的产品、服务、商业模式,而不会立即招致正常监管的后果。

对此,罗平认为,对于不同类型机构实施统一监管难度很大,应实行“机构监管为主、功能监管为辅”的策略。鉴于中国的影子银行主要是银行的影子,可通过加强对银行同业和理财业务的监管,间接地达到对各类作为通道机构的交易对手监管。




华尔街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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