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证报,9月27日,中期协以发文的形式叫停了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与个人开展场外期权业务。 中期协文件要求:“风险管理公司不得与自然人客户开展衍生品交易服务”。文件还要求,自通知发布之日起,风险管理公司应立即开展自查工作并于10月15日之前向中期协提交自查报告。
此前媒体称,监管层已在8月中旬以窗口指导的形式要求券商不得在大宗减持中开展场外期权业务。 8月26日,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上市公司信息刊物《证券市场红周刊》发布文章《新暴力模式乍现 机构设惊天赌局》,对券商场外期权业务现象进行报道。文章指出,不同于现有的以上证50ETF为代表的场内期权,场外期权杠杆比例更加灵活,杠杆上限也高于现有的配资方式,甚至高于场外配资市场。据了解,不同的券商在场外期权业务中提供的杠杆比例不同,一般在4~10倍之间。相比之下,即使是高风险的场外配资市场,杠杆比例最高也不过10倍。此外,有配资机构尝试将场外期权模式引入配资行业。 今年以来,场外交易发展迅速。9月26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场外证券业务开展情况报告》显示,7月份,证券公司场外权益类衍生品新增初始名义本金782.65亿元,其中期权业务新增605.75 亿元。截止7月末,未了结初始名义本金4258.33亿元,其中期权业务未了结初始名义本金2665.08亿元。 报告同时指出,从证券公司场外衍生品合约的交易对手情况入手分析,商业银行、私募基金、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是场外衍生品市场的主要买方机构。
中证报称,此前券商被禁止与自然人开展场外期权业务,但是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却可以开展,监管此次叫停主旨是“拉平监管”,防止存在监管套利。
华尔街见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