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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典型案例警示市场 加强打击非法外汇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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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9 10:27: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0月2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再次对外发布20起外汇违规典型案例。这是外汇局今年以来第五次集中对外发布外汇违规典型案例。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不断深入,跨境资金流动也越发频繁,但无论是金融机构、企业还是居民个人都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莫试图逃避监管。

珍惜个人用汇额度

从今年已经公布的典型案例看,有关个人的涉汇违规案例为数不少。以下两个典型案例值得关注:

——分拆逃汇。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赵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利用本人及他人共计55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产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245.31万美元。

根据有关规定,“银行和个人在办理个人外汇业务时,不得以分拆等方式逃避限额监管,也不得使用虚假商业单据或凭证逃避真实性管理”。赵某的行为已经构成逃汇。

——非法/私自买卖外汇。2012年6月至2016年9月,夏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将14188.45万元人民币打入地下钱庄控制的境内账户,通过地下钱庄兑换外汇汇至境外账户,用于偿还境外赌债。

根据相关规定,境内个人从事外汇买卖等交易,应当通过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而通过地下钱庄、非法外汇交易平台进行外汇交易等行为是监管机构重点打击行为。

记者从外汇局了解到,我国实行年度5万美元便利化额度管理。年度总额内结汇和购汇,个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个人根据实际情况凭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只要是真实合规的对外购付汇,无论是否超过5万美元,都可在银行办理。”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能借用他人年度便利化额度,购付汇向境外转移资产或从事尚未开放的交易。

需要指出,根据有关规定,无论是借用他人额度或出借本人额度的居民都会被列入“关注名单”——列入名单的当年及后续2年,在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时都会被要求严格审核相关证明材料。

银行需尽职尽责 企业切莫玩虚弄假

从今年已经公布的典型案例来看,有关部门对银行、企业的外汇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丝毫没有放松。

银行主要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在违规办理转口贸易、违规办理内保外贷、违规办理贸易融资、违规办理个人外汇业务等方面。主要还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尽职审核和调查方面把关不严,让一些企业有机可乘,非法套取国家外汇。

例如2015年1月至2017年3月,交通银行厦门前埔支行在办理内保外贷签约及履约付汇时,未按规定对债务人主体资格、贷款资金用途、预计还款资金来源、担保履约可能性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尽职审核和调查。

企业在外汇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往往更多的是明知故犯。例如有的是利用无效交易单证及重复使用交易单证办理贸易融资;有的是构造虚假合同办理资本金汇入并结汇;有的是虚构转口贸易背景,使用虚假提单,对外付汇等。

例如2016年1月至12月,安徽华文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凭无效交易单证及重复使用交易单证办理贸易融资,金额合计1666.75万美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公布的案例中,支付宝、财付通等5家互联网支付机构受到处罚。

例如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就曾被发现超出核准范围办理跨境外汇支付业务,且国际收支申报错误;而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则是未经备案程序为非居民办理跨境外汇支付业务,且未按规定报送异常风险报告等资料。

大数据利器:实施穿透式监管

“外汇局已建立完善的监测分析系统,对异常线索实现实时筛查和精准打击。将继续严厉打击虚假、欺骗性交易,维护健康良性外汇市场秩序,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外汇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该工作人员透露,外汇局还将积极拓展数据来源,充分利用大数据系统加强非现场检查的力度,强化监管的穿透性,更加深入准确地把握跨境资金流动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曾指出,要强化行为监管,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外汇市场环境;坚持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审核,坚持跨境交易“留痕”原则,加强穿透式监管;严厉打击地下钱庄、非法外汇交易平台等外汇违法犯罪活动。

外汇局方面还表示,在继续严厉打击虚假、欺骗性交易的同时,也会兼顾贸易投资便利化,继续深化金融改革,维护健康良性外汇市场秩序,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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