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292|回复: 1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交易所恢复手续费返还 期货公司“添衣过冬”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10-25 17:03: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和讯网消息 近日,和讯网从期货公司获悉,上海期货交易所已经于10月10日向各个期货公司下发减免手续费通知,返还30%交易所手续费,但规定不能返还给客户,应全额划入期货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计入公司财务收入。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也将于月底陆续推进手续费减免,据悉其减免力度也在30%左右。此外,大连商品交易所目前已对部分品种实行当日开平仓手续费减半。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交易所推出的一系列提高保证金、取消手续费优惠、限制开仓数、推出大合约等多项抑制过度交易的措施。受此影响,今年前三季度我国期市交易量同比下降三成,交易额受股指期货的拉动“追平”去年同期。据期货日报日前对23家期货公司前三季度经营情况的调查,今年行业保证金情况与去年相比并没有太大变化,但期货公司经营利润较去年出现了较大幅度下滑。  一方面经纪业务遭受重创收入减少,另一方面由于新品种新业务等推出需要加大人力财力投入,一直处于“贫血”状态的期货公司难以积累并做大做强。一家券商系期货公司人士对和讯表示,“自调控以来期货公司一直面临利润下滑、发展步骤缓慢等问题,也面临着巨大优胜劣汰的生存压力。事实上,期货市场目前处于高速发展期,急需大量专业人才,然而,今年由于利润下降,很多期货公司削减了招聘计划。”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交易所恢复手续费返还犹如一场及时雨,相信会给期货公司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有利于期货公司走出当下困境。  然而,业内人士认为这次手续费减免并不意味着对期货市场的收紧政策的放松。今年7月份CPI创新高以来,8月、9月相继回落,宏观调控初现成效,但通胀依然在6%的高位运行,宏观调控基调未变。因此,市场人士认为,至少在近几年内,国家还不会放宽对期货市场的调控,大合约也会继续推行。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交易所还规定手续费不能返还给客户,必须全额划入期货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计入公司财务收入。某期货公司高管认为,这是为了防止出现期货公司会对客户也做手续费相应的降低,从而产生手续费恶性竞争。“这次手续费减免并不是手续费减收,而是返还,并且还要记入营业收入,因此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返还给客户,保护期货公司利益,规范行业发展。事实上,这部分返还的手续费更像期货公司作为交易所的结算会员而返还给期货公司的‘代理结算费’。”  自1993年发展至今,国内期货市场形成了“大交易所、小公司”的格局。业内一直呼吁,交易所将结算代理费从交易代理费中剥离出来给期货公司。由于在期货交易实际运作过程中,交易所只对期货公司进行结算,而期货公司要对代理的众多客户进行结算,期货公司获得结算代理费合乎情理。  市场人士透露,此次手续费返佣或许是未来代理结算费的雏形,但具体结算代理费的征收、分配、使用等细节尚未有定论,或许最快有望在明年年初对外公布。






2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5 17:04:26 | 只看该作者
http://futures.hexun.com/2011-10-25/134545464.html
原文链接,不知道发晚了没有~~~不好意思
3
发表于 2011-10-25 17:53:56 | 只看该作者
此外,大连商品交易所目前已对部分品种实行当日开平仓手续费减半。
4
发表于 2011-10-25 17:59:44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给返多少? cc
5
发表于 2011-10-25 18:14:52 | 只看该作者
小福 发表于 2011-10-25 17:53
此外,大连商品交易所目前已对部分品种实行当日开平仓手续费减半。

哦?什么品种啊?
6
发表于 2011-10-25 18:32:19 | 只看该作者
{:05:}
7
发表于 2011-10-25 18:43:53 | 只看该作者
炒手之路 发表于 2011-10-25 18:14
哦?什么品种啊?

擦,焦炭
8
发表于 2011-10-25 19:16:54 | 只看该作者
{:05:}
9
发表于 2011-10-25 21:05:02 | 只看该作者
操蛋呐。
10
发表于 2011-10-25 21:32:13 | 只看该作者
{:24:}
11
发表于 2011-10-25 21:33:38 | 只看该作者
这是一个神起的国度~~~
12
发表于 2011-10-29 14:21:09 | 只看该作者
{:05:}
13
发表于 2012-1-10 17:01:32 | 只看该作者
{:05:}{:05:}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入住  

本版积分规则

易家网  ©2015-2023  郑州期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5136号 豫ICP备160103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