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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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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7 17:10: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调整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维护市场健康运行,促进市场功能发挥,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6月29日(星期五)结算时起,沪深300股指期货所有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统一调整为12%。
  关于交易保证金的其他各项规定仍按《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
  特此通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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