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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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 蒙太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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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19:48:09 | 只看该作者
第两百一十四部分
李斯于是道,精神错乱者也能够手舞足蹈,然而观者不乐。猿猴也可以弹琴弄音,然而听者不乐。何故也?”
姚贾不吭声。他知道,如果自己接话,李斯就变成是在授课了。而他不接话,则李斯就显得是在卖弄。他就是要让李斯感觉到自己在卖弄。
卖弄就卖弄吧,李斯也不客气,自己回答自己道,“欲晓其理,尚须正本清源。先生可知,乐和舞的由来?”
姚贾继续沉默。卖弄,接着卖弄!
李斯耐性十足,道,“远古之时,朱襄氏之治天下也,多风而阳气蓄积,万物散解,果实不成,因此士达制五弦瑟,以来阴气,以定群生。音乐于是诞生。
后来,等到陶唐氏治天下之时,阴气过盛,滞伏沉积,水道壅塞,民气郁阏而滞著,筋骨瑟缩不达,因此,陶唐氏创建舞蹈,以宣导之。这就是舞蹈的由来。
可以看到,最初的舞蹈,是为了对抗阴气,散发阳气。说句题外话,先生可能知道,燕国名将秦开有个孙子,年十二杀人,号为勇士,其名为秦舞阳,大概就是从此而来。”
姚贾闻言,不由莞尔。李斯也跟着笑,又道,“由此可知,先有乐,后有舞。乐之不足,乃舞之。就拿舞姬刚才的舞蹈来说,相信先生已经注意到了,虽风骚各异,但有一点却是共通,其首之所向,手之所挥,肩之所倚,腰之所转,足之所履,膝之所屈,莫不中音,与蒙恬之筝声相合而动。换而言之,舞蹈之美,必合于音乐之律也。”
李斯饮酒再道,“说到音乐,我只能算是好之者。知之者,蒙恬是也。音律之道,自当由蒙恬为先生解之。”
牛人和非牛人的区别,大概就在于,牛人知道自己之牛,非牛人不知道自己之不牛。以蒙恬对于音乐的造诣,也实在用不着再谦虚。尽管以他的境界,要向姚贾讲解基本乐理,有如牛鼎烹鸡,蒙恬却也不嫌委屈,道,“乐谚曰:黄钟之宫,音律之本。何谓黄钟之宫?当年黄帝令伶伦作律。伶伦自大夏之西,乃之阮隃之阴,取竹于嶰溪之谷,以生空窍厚钧者,断两节间——其长三寸九分——而吹之,以其音名为舍少,定为黄钟之宫。再以三分损益之法,黄钟生林钟,林钟生太蔟,太蔟生南吕,南吕生姑洗,姑洗生应钟,应钟生蕤宾,蕤宾生大吕,大吕生夷则,夷则生夹钟,夹钟生无射,无射生仲吕。即为十二律。凤凰之鸣,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正与十二律无意而合。因此,十二律虽为人造,实为天设也。音乐纵然千变万化,终不能出此十二律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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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19:48:21 | 只看该作者
第两百一十四部分
李斯接话道,“吾虽不善音,解音莫如我。同样都是十二律,甚至乐器也一般无二,如何鉴赏音乐之优劣?以吾之见,只在两条——观法于节奏,察度于句投。夫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节奏和句投,音乐之规矩也。一旦逾越,必为恶乐无疑。”
听到此处,姚贾已感觉到李斯话中藏话。他明明是在谈音乐,却又好象是在借题发挥,隐有所指。
李斯起了谈兴,煞不住车,又道,“音乐之道,只在于节奏和句投。然而,许多人终生习乐,却如逆水行舟,忙煞却不离原处,为什么?因为他们错解了节奏和句投的意思,未能领悟其中之奥妙。句投,后世人称为板眼,既节拍之意。节拍之节,与节奏之节,意皆为节制约束是也。不明此理,即使习乐至白头,终不能进乎道也。”
李斯所言古乐之精神,与古希腊人可谓是异曲同工。古希腊人以为,Therhythminmusicanddancing,isnotflow,butpause,thesteadylimitationofmovement。或可译为,音乐舞蹈之韵律,其要不在流动,而在停顿,正如运动自有其不可到处。这一见解,想来应是受有爱利亚学派和其运动观的影响。
回到李斯。李斯又道,书法和音乐,其道一也。李某不才,暴得书名。常有人前来求教笔法,李某也无它可言,但云,运笔如御马,必加以嚼络缰绳,然后乃可如意驰骋。书者一明此理,其艺必当大进也。
姚贾也久闻李斯乃是天下第一的书法家,李斯笔法之论,乃他多年感悟而得,其中自有真意,未可等闲视之。一顿饭吃到现在,席间所谈,无关政治,只是音乐、歌舞、书法,皆闲雅之事,而这些方面,远非姚贾所长,这不免让他觉得,自己和整个气氛有些格格不入。
姚贾饶有兴致地打量着李斯。就目前而言,李斯不仅在家庭上比他成功,事业上也远比他成功。他不得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他和李斯的区别在哪里?又是什么决定了他们不同的际遇?
看到李斯,他不免又想到了韩非。他知道,韩非和李斯是同学。他在韩国时,和韩非是打过交道的,两人的关系甚至称得上亲近。韩非和李斯,都有着“天上知道一半,地上全知道”式的渊博。而他呢,他只是专精通游说的。
古希腊悲剧诗人埃斯库罗斯有一句名言:Thefoxknowsmanythings,butthehedgehogknowsonebigthing。钱锺书先生将这句话翻译为:狐狸多才多艺,刺猬只会一件看家本领。英国思想史家柏林根据这句话,把有智慧的人分作两类:刺猬型和狐狸型。如此说来,他姚贾就是刺猬,而李斯和韩非都是天生的狐狸,只不过,李斯安心地作狐狸,韩非却偏想作刺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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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19:48:39 | 只看该作者
第两百一十五部分
且说李斯自顾而谈,口水滔滔。李斯此举,究竟只是因为他身为主人,有义务维持筵席的气氛,以免冷场;还是因为他好为人师,习惯显
摆学问,非要在姚贾身上找到足够的征服感不可呢?
作为当局者,姚贾心里很清楚,这两者无疑都不是李斯的真实用意。尽管李斯的言谈,东拉西扯,漫无边际,但姚贾却已分明感觉到,这些一盘散沙的闲谈,终究将汇聚到一个中心点上。而这个中心点,必然和他姚贾有关。
姚贾并非是在自作多情。今天的宴席之上,李斯确实有一重大目的需要达成,那就是要彻底驯服姚贾,使其能为秦国之统一天下献计出力。
姚贾对于未来秦国的重要价值,连姚贾本人都未必全然明了。
昨天,嬴政已经唱过了红脸。今天,轮到李斯来唱白脸了。
筵席终于切入正题。李斯向姚贾敬酒,笑道,“不瞒先生,李斯年少之时,也曾有意作一个纵横家,庭说诸侯,威加天下,三寸之舌,可当百万雄师,七尺之躯,能济四海之急。大丈夫倘能成就如此,此生何憾!及今日见先生,乃知先生之才,诚非李斯可以争锋也。李斯也不免暗自庆幸,还好没有坚持当初之梦想。不然,有先生在,恐诸侯之宫前殿下,无复李斯立锥之地也。”
姚贾遭到李斯露骨的吹捧,心中越发不安。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果然,李斯话风一转,悠悠说道,“不过……”
姚贾脸色一变。不过之后,通常都没好话。
李斯接着道,“李斯未能如愿成为纵横家,却在秦国做了廷尉。蒙秦王错爱,以国事相委任。相信先生也听过一句官场中的名言,地位决定立场。如今,李斯身为秦臣,一心为秦规划筹谋,对纵横家的看法也随之有大改变。我现在对纵横家的看法,先生未必爱听。在李斯看来,对一国而言,纵横家不足为利,适足为祸。纵横家是什么人?外使诸侯,内耗其国,伺其危险之陂,以恐其主曰“交非我不亲,怨非我不解”,而主乃信之,以国听之,卑主之名以显其身,毁国之厚以利其家。如此之臣,乱之源也,国之害也。”
姚贾也是纵横家。李斯这么说,分明就是指着和尚骂秃瓢,姚贾脸上顿时有些挂不住。李斯见姚贾有恼怒之色,却也不稍加安抚,又问道,敢问先生,纵横之术,起于何人?
被李斯如此一问,姚贾心中更是愤怒。好你个李斯,你也太欺负人了。瞧你这问题问的!oh,man,我将给你怎样的睥睨?
放在平时,如此简单的问题,姚贾本是不屑回答的。可现在,他却不能不答。他知道,在李斯的背后,站着的是秦王嬴政。也就是说,这问题不是李斯在问他,而是秦王嬴政在问他。直到这时,姚贾才回味过来。敢情今天的宴席,是一次变相的面试。有些话,嬴政不方便对他说,所以要由李斯代劳。他在秦国的命运,也许就取决于他在这一场宴席上的表现。
姚贾于是没好气地答道:“纵横之术,首倡于鬼谷子。苏秦、张仪、庞涓、孙膑,皆其门下弟子。”说完,又带着反讽的语气,心有不甘地补了一句,“姚贾才疏学浅,也不知道有没有答对。”
李斯大笑道,“先生误会了,李斯可不敢考问先生。”说完,却马上面色一沉,毫不客气地冷声说道:然而,先生错了!
姚贾闻言一愣。李斯却已说道:世人多以为,纵横之术源于鬼谷子所创,实则大谬不然。据李斯所知,早在孔子的弟子端木赐,便已持纵横之术,游说天下了。
经李斯这么一说,姚贾想了起来。嗯,是有这么一回事。端木赐,字子贡。当年,端木赐周游列国,十年之中,改变了五国的命运——存鲁,乱齐,破吴,强晋而霸越。(注1)
然而,李斯说姚贾回答错误,姚贾却不太服气。在他看来,李斯在这里有些偷换概念。严格意义上说,所谓纵横之术,纵者,合众弱以攻一强也;横者,事一强以攻众弱也。这是近世齐、秦两国逐渐强大,从战国七雄中脱颖而出之后才有的产物。当然,从游说诸侯的广义上来说,李斯所言也不错,端木赐的确可算是开了纵横之术的先河。可是,纵横之术的起源究竟如何,又有什么要紧的呢?李斯啊李斯,莫非你真的别无其他用意,单纯地就是要在我面前炫耀你的学问?oh,man,我将给你怎样的睥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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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19:48:58 | 只看该作者
第两百一十五部分
(中)
李斯又道,说到端木赐,就不得不说到他的另一身份。端木赐,巨商是也。鬻财於曹、鲁之间,孔门三千弟子,以端木赐的身家最为饶益,结驷连骑,束帛之币以聘享诸侯。端木赐全盛之时,可谓名震天下、功业显赫。然而,孔子对端木赐的评价,却并不能算特别高。譬如,孔子拿他和颜回作过比较,说道,“回也其庶乎,屡空。赐不受命,而货殖焉,亿则屡中。(意为:颜回无论学问道德,都已经够好的了,却时常穷困得没有办法。端木赐不守本分,跑去囤积投机,可却总能猜对行情,富有得不行。)”端木赐又曾当面问过孔子,“赐何人也?”孔子曰:“汝器也。”孔子,圣人也,见识诚非常人可及,一眼便已将端木赐看穿,将其定为器用之人。
由此可见,纵横之术,由商贾之人首创,商贾者,渔利乃天性也。自端木赐之后,纵横之徒,如苏秦张仪之辈,也不脱此路,乱人国,谋私利,而诸侯竟不能察,任由摆布,岂不哀哉!(注2)
李斯眼睛盯着姚贾,一字一顿再道,然而,秦国不比诸侯六国。如今的秦国,不需要端木赐,不需要苏秦、张仪,不需要纵横家!
姚贾大怒。妈的,逗我玩呢?你们秦国不需要纵横家,那还找我来干什么?害老子干坐这里,听你半天白话!姚贾拂袖而起,便欲离去。
李斯大笑道,先生欲去乎?苏秦、张仪,何足道哉!超越二人,名垂后世,只在先生一念之间。
姚贾顿住脚步。李斯道,先生请宽坐,容李斯徐徐道来。
姚贾复又坐下。李斯道,“先生之才,岂纵横二字可以囿限!先生是聪明人,李斯也不用多说。秦王,雄主也,志在统一天下。欲统一天下,则纵横之术,可以休也。李斯请言,秦国需要什么样的使节。
舞蹈之美,必合音乐之律。音乐之道,必在节奏句投。书法之理,运笔如御马,必加以嚼络缰绳。秦国欲灭六国,一天下,则其使节,不仅应能通辩辞,会机变,全智勇,长谋略,更重要的是,必能知大局,善揣摩。虽出使千里之外,不能与咸阳时通消息,然其所言所行,无不与大王之意暗合,与秦国之利相契,不越轨,不逾矩。”
姚贾一点就通。李斯对使节的要求,归根结底一句话,一切行动听指挥。也就是说,时刻和咸阳的意志保持高度一致,不能擅自作主。姚贾是搞外交的,他自然清楚,如果使节和国君在外交政策上有分歧意见,不仅会削弱本国在与别国谈判时的地位,更可能产生严重的后果。
事实上,不仅是国家之间的谈判,就连外国黑社会之间的谈判,统一意见,一致对外,也是必须遵守的一大法则。在电影《教父》里面,有这样一个情节:黑手党科里昂家族,虽然常干违法的勾当,但老大维托?科里昂(也就是教父本人)却坚持一个原则——决不贩毒害人
。当毒枭素洛佐来和他谈判,要求他加入一起贩毒之时,教父拒绝了,而他大儿子桑尼却表现出了兴趣。教父事后狠狠训斥桑尼道,Nevertellanybodyoutsidethefamilywhatyou'rethinkingagain!(永远不要再让你的那些和我的意志相违背的心声,在家族之外的任何人面前响起。)可是,训斥已经晚了。素洛佐敏锐地察觉到科里昂家族内部的不和谐,于是派人暗杀教父,以便由对dupin买卖持温和态度的桑尼接管科里昂家族的生意,从而可以和自己合作,一道贩毒。
话说回来,在知大局方面,的确一直是姚贾的软肋。罔顾大局,则一直是姚贾的强项。姚贾为什么要选择纵横游说作为职业?就是不甘贫穷,就是为了过上好日子。他穷怕了,他也没有颜回那样的境界,“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他承认,在他的职业生涯中,为了维护自己的声誉,为了谈判成功,他的确时常自作主张,甚至违背委托人的意愿,并以“使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作为推搪。而现在,他的软肋就暴露在秦国的面前。秦王嬴政没有立即任用他,眼下李斯又重言警醒他,正是对他在这方面的操行不太放心。
李斯又道,秦国虽然独强,但外交仍是必要的,不可或缺。一味以武力逞强,显非智者所为。在外交上,我们的原则性必须是坚定的,我们也要有为了实现原则性的一切许可的和必须的灵活性。(注3)原则性出于大王,灵活性决于使节。对使节来说,自由度是有的,但必须在大王允许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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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19:49:15 | 只看该作者
第两百一十五部分
李斯音调铿锵,侃侃而谈。只有一个权力在握者,才能有这样充沛的信心,让自己说的每一个字,听上去都显得不容抗拒。
姚贾看着李斯,一时迷惘起来。在他眼中,李斯和嬴政这两人的形象,影影绰绰地重叠于一处,不能明晰分辨。姚贾向来自命不凡,以为
自己是人类的精英,在面对六国国君时,他也能应对自如,甚至有空藐视之。但在李斯面前,他竟然不能抵抗。通过李斯,他第一次知道了自己的局限性。他明白,在看问题上,他和李斯不在同一高度。两人的区别,就是大智慧和小聪明的区别,大谋略和小权术的区别。他也意识到,只要有李斯在,嬴政身边NO.2的位置,就不会被别人抢走。
古往今来,出过无数二号人物。而在其中,为后人传诵的并不多。而这些被后人传诵的二号人物,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开国型,一类是治国型。姜子牙,张良等等,属于开国型,即所谓的kingmaker。王安石、张居正等等,属于治国型。而李斯的仕途经历表明,只有他,曾兼两类之长于一人之身。
李斯继续道,对秦国来说,战争是政治的延续。外交是战争的延续。这便是目前秦国外交的最高原则。也就是说,我们需要的是这样一位使节,他相当于是秦国驻扎在六国的代表,全权打理外交事宜。当秦国的统一之战来临之时,他必须确保,除了被攻打之国外,其余诸侯皆作壁上观,并不发兵相救。这边秦国在攻打,他则要告诉那些未被攻打之国,秦国打得好,打得有理,打也是为了你们好,消弱其志,安定其心。当然,可想而知,这活不好干,即便苏秦、张仪复生,也未必能够胜任。我们一直在找这样一个人。能担当此重任者,必先生也。
李斯再道,秦王属意先生久矣,又恐先生未必首肯,愿担此任。李斯受秦王重托,故而先行求同于先生。从今往后,秦国一切外事,先生其听之。日后天下混一,四海清平,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纵横之术,不攻自亡也。史书也将如是记载,纵横之术,端木赐首创之,苏秦张仪光大之,而先生结束之。
先生如能不负使命,助秦得天下,则先生之功绩,较诸攻城灭国之将帅,不遑多让,天下不会忘记,秦王更不会忘记。试想,一个空前的帝国,一件不朽的功勋,而先生,便是其中最明亮夺目的一部分!
听完李斯所言,姚贾那颗曾经贫贱的心,一刹那间也充满了高尚的激情。
李斯再敬酒,道,明日大王廷议,为四国合纵之事。希望能见到先生出席。
姚贾道,姚贾有一难处,不得不先行表白。如君所知,姚贾乃赵国逐臣,不能进入赵国国境。不能入人之国,安能说人之君?
李斯大笑,于是将赵国驱逐姚贾的实情相告。姚贾惊愕不已。李斯道,先生虽然受了委屈,然而这一番曲折,也正可见大王之爱重先生也。至于赵国之事,先生大可放心。李斯可以保证,先生一旦使赵,赵王必除道郊迎,身御至舍而问。而且,容李斯先卖个关子,从明天开始,李斯可要羡慕先生了。
赵王为什么会自己打自己嘴巴,要亲自迎接他姚贾的造访?李斯又为什么要羡慕他姚贾?这两个悬念,看来李斯暂时也不想为姚贾解开。姚贾心想,目前看来,似乎有美好的命运正在召唤着他,只要他点头同意。尉缭在给他的邀请信中,已经代表嬴政,给他开出了不菲的条件。但是,那信中的条件虽然不错,但也不至于到了能让李斯艳羡的地步呀。本来,他已经是走投无路之人,只要能保住信上的条件,不被坐地杀价,将原定待遇打折,他就已经心满意足了。难道,嬴政即将开给他的条件,还要比信中许诺的高上许多?
另一方面,他真的要将个人的命运和秦国的战车绑在一起吗?四国合纵,本是他心血的结晶,现在,他舍得去亲手摧毁他一手缔造的事业吗?明天的廷议,他应该出席吗?即使出席,他应该点头吗?
姚贾心思百转,昏昏沉沉地回到尉缭那里,夜深仿佛三更,尉缭早径睡下,鼻息已如雷鸣,敲门都不应。只余姚贾一人,在陌生的咸阳街头,倚杖听取风声。
(注1:端木赐事迹,可参见《史记?仲尼弟子列传》,此处不再赘述。)
(注2:文中对端木赐的评价,不尽全面,乃至有失公允。然而,不妨可以看作是,李斯为了维护自己的论点,是以故作此偏激之词。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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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19:49:28 | 只看该作者
第两百一十六部分
翌日,嬴政召集廷议,讨论应对四国合纵之策。有资格参与廷议者,无不是秦国的高官显爵。然而,让这些入会的大臣们意外的是,赫然有一个陌生面孔夹杂在他们中间,于是互相打听,却也都说不出那人的来历。
是的,姚贾还是决定来了。他虽不在秦国的官员编制之内,但作为嬴政的特邀嘉宾,自然有资格出席廷议。姚贾乃是第一次参与廷议,他环顾左右,好家伙,规模可真不小,算上他自己,实到代表共计六十人,殿内所见,人头黑压压一片。
嬴政俯视群臣,问道,“四国为一,将以图秦,寡人屈于内,而百姓靡于外,为之奈何?”
嬴政话落,群臣不能应答。水落而石出,谁在朝中最具人气和感召力,此时最能凸显分明。每个大臣都在用眼睛投票,投给那个份量最重、最可倚仗的人,准备唯他马首是瞻。
群臣所望者谁?李斯是也。
李斯面色似水,不动如山,浑不理会这众多期待的目光。
嬴政不悦,沉声再问,“四国为一,为之奈何?衮衮诸公,竟无一人可堪为寡人分忧?”
见嬴政动怒,群臣均面露惧色,看向李斯的目光更为急切。
姚贾见众人只望着李斯,根本没人在乎他,心中冷笑,霍地起身,朗声道“贾愿出使四国,必绝其谋,而安其兵。”
连林人不觉,独树众乃奇。姚贾这一站起,的确卓然独立,赚尽眼球。于是群臣惊诧,李斯微笑,尉缭睡觉。
嬴政下殿,亲执姚贾之手,道,“正待先生此言。”
姚贾终于明白李斯为什么要说羡慕他了。因为嬴政回报给他的慷慨,为他作梦也不敢想到。嬴政不仅赐他车百乘,金千斤,更当着群臣的面,亲自为他披王者之衣,加王者之冠,佩王者之剑。姚贾立于嬴政之前,穿着国王才配拥有的全套行头,浑身颤抖发烧。无法承受的荣耀,让他幸福得快要死掉。
对于一个使节,给予这般的宠遇,自古未曾有,后世也不复见。群臣无不色变,以为嬴政一定是判断力出了问题。殊不知,嬴政演这场戏,自有他深远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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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19:49:41 | 只看该作者
第两百一十六部分
首先,嬴政要演给姚贾看。想姚贾当年,只是大梁城中的一位不良少年,后来入赵国为臣,也是倍受猜忌,不甚如意,如今竟然能站在当世最强王国的宫殿之上,衣王者之衣,冠王者之冠,佩王者之剑,对人臣来说,其宠遇已是到了无可复加的极致。这样的宠遇,不但李斯,就连当年的嫪毐和吕不韦,也未曾享受过。秦国立国六百余年来,他姚贾是独一份。嬴政又在众人之前行了这事,在满朝文武的见证之下,将姚贾推上了荣誉的巅峰。姚贾热泪盈眶,为了这一刻,即便以后为此而死,那也是可以无怨无悔的了。
其次,嬴政还要演给其他人看。其他人是谁?一是国内大臣,二是六国君臣。
虽说姚贾已在赵国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资历,但到了秦国,姚贾仍只能算是菜鸟rookie,容易遭到同僚的排斥和轻视。而要树立起姚贾的威望,使众人心服,最速成的方法,莫过于给他超乎规格的礼遇。后来,当刘邦要把韩信从一个无名小卒提拔为军中大将时,为了使其服众,也效仿此法,特别择良日,斋戒,设坛场,具礼而拜韩信,于是一军皆惊,莫敢抗之。再后来,汉文帝时,王生老人在朝廷之上,当着皇帝和众大臣的面,命张释之为其跪而结袜,从而让张释之的名望迅速暴涨。
嬴政这场戏,也演给六国看,尤其是给赵国看。今世之外交,如A国向B国派遣大使,需要事先征得B国的认可,倘B国不喜欢该大使,完全可以拒绝这一任命。战国之时,概也类此。你赵国不是驱逐了姚贾,不许他再踏入国境的吗?如今,姚贾穿上这身王者制服,再出使你赵国,那几乎就等于我嬴政亲临。试问,你赵国敢把我嬴某人拒之门外呢?
再说,姚贾这趟出使,身担重任,不容有失。那时不比今世,使节能够享有外交豁免权,即便犯了事,大不了驱逐出境,不至于命丧他邦。那时的使节,被囚禁乃至被杀害,并不鲜见。姚贾有了这一身装备,就等于握着一面免死金牌,就算他在六国做了和其使节身份不相称的行为,六国也不能取了他的性命。
嬴政的这番苦心,姚贾感且身受。在这个陌生的国度,他第一次体验到了集体的温暖和关怀,绿叶对根的情意,在他心中浓浓地泛起。
姚贾来向李斯辞行。李斯亲于府前相迎,连连道贺。寒暄已毕,姚贾问道,“姚贾将去,廷尉可有言相赠?”
李斯笑而不语。
姚贾道,“姚贾破四国合纵之法,未必与廷尉同。愿先闻廷尉之意。择肉后发,先中命处,这可是廷尉当日亲口所教。”
李斯大笑,心道,姚贾果然是聪明人,识大体的。
择肉后发,先中命处,乃是当时狩猎的术语。意思大致为:狩猎时,先指明禽兽身上的某处,然后发箭,射中才能算数作准。姚贾借用之,也算是委婉地表达了向李斯请示工作之意。这也不免让人想起,现在许多浪荡子,喜欢借用棒球术语来描述追求女生的进展,并分为上了一垒、上了二垒、上了三垒,打出全垒打等等。或许会问,打出全垒打之后,又该如何呢?呵呵,那就该开始新的比赛了。
李斯笑完,又正色道,“赵王好大喜功,去年来咸阳置酒之时,大王与其会,已早为今日预为绸缪。先生使赵,只需如此如此,则赵不足为忧也。赵不为忧,合纵自破。”
姚贾大喜,道,“廷尉此谋,更在姚贾之上。”
李斯再交给姚贾一份名单,郑重说道,“此乃秦之最高机密,知者惟大王与李斯也。名单之上,皆是六国中已被收买之大臣,可为内助。先生此去,非经年不能归,秦之外事,悉在君手。先生跋涉自爱,尚其勉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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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19:49:56 | 只看该作者
第两百一十七部分
“邯郸城,我姚贾又杀回来了!”姚贾高坐于赵国王宫之中,心中得意地狂吼。
反观赵王偃,前不久才把姚贾扫地出门,尘埃未及落定,今日却又不得不将姚贾迎回,奉为座上贵宾,其屈辱感可想而知,是以筵席之间,愠怒形于颜色。
姚贾看着赵王偃一张苦瓜脸,两只喷火眼,不觉快意非常,笑道,大王何故不乐?臣姚贾可是给大王带好消息来了。
赵王偃冷哼不答。你小子从秦国来,能带什么好消息?
姚贾道,去年大王于咸阳置酒,秦王曾与大王许诺,“燕无道,秦使赵有之。”今秦王命臣前来,重申前言。赵如伐燕,秦愿遣大将桓齮及杨端和,率军出东郡,与赵并力,为赵驱使。
赵王偃一听攻打燕国,顿时来了精神。
赵国和秦国,多年干戈不休,争战频频。如果说“打是亲,骂是爱”的话,那么赵和秦这一对冤家,其亲密程度,足以让热恋中的情侣看上去生分得象是在作皮肉交易。不过,自赵王偃即位以来,赵国兴趣有所转移,开始对燕国情根深种。赵王偃即位第二年,便命李牧为将,攻燕,拔武遂、方城。第三年,又以庞煖为将,再次攻燕,俘虏两万军队,杀燕将剧辛。前后两战皆胜,取得不菲之战果。
如今,六年没打燕国了,赵王偃不免有些技痒。更何况,燕国弱小,只要攻打,必有斩获。而秦国强大,虽然四国合纵出击,却也难言必胜,弄不好,还要损兵折将,最终割地求和。
这么一权衡,赵王偃于是决定伐燕。诸大臣均力言不可,好不容易四国合纵,尚未西向攻秦,却先自己窝里斗起来,合纵失效不说,也让齐、楚两国从此对赵国失去信任。再说了,秦国向来阴险狡诈,尽管许诺与赵国联合攻燕,其心终不可测,未可轻信!
大臣群情汹汹,赵王偃也不能独断。无奈之下,只能占卦,请老天爷来作裁判。
那时占卦分两种。一为凿龟,二为数筴。凿龟,即钻烧龟甲,根据龟甲所出现的裂纹来推断吉凶;数筴,即用五十根蓍草茎作工具,根据《周易》规定的占筮方法组成卦象,再以卦象去推断吉凶。
先用凿龟之法,兆曰,伐燕大吉。不放心,又用数筴之法验算了一遍,结果还是大吉之兆。
赵王偃以手抚胸,感谢上帝。姚贾以手抚胸,metoo。
见天意如此,大臣们也无话可说。而老天爷的承诺,比秦国的承诺更能壮胆。赵王偃于是以庞煖为大将,尽举全国精锐之师,攻打燕国。其目标也是雄心万丈,不是夺取几座城池而已,他竟是要吞并燕国!
弃合纵而伐燕,这便是赵王偃继驱逐姚贾之后,犯下的第二个致命错误。
燕王得到赵国即将来犯的情报,也无可奈何,只得派使者前往游说秦王。使者途径赵国,遭到赵王偃扣留。使者道:“秦、赵为一,而天下服矣。今臣使秦,而赵系之,是秦、赵有郄。秦、赵有郄,天下必不服,而燕不受命矣。且臣之使秦,无妨赵之伐燕也。”
使者的话,简直是在没话找话,毫无说服力。幸好赵王偃壮志满满,提前表现出了胜利者的风度,心想,刚被抓获的犯人也有权力打一通电话呢,于是释放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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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19:50:10 | 只看该作者
第两百一十七部分
使者至咸阳,见秦王嬴政,道:“燕王窃闻秦并赵,燕王使使者贺千金。”
嬴政假意惊诧道:“夫燕无道,吾使赵有之,子何贺?”
使者答道:“臣闻全赵之时,南邻为秦,北下曲阳为燕,赵广三百里,而与秦相距五十余年矣,所以不能反胜秦者,国小而地无所取。今王使赵北并燕,燕、赵同力,必不复受于秦矣。臣窃为王患之。”
嬴政神色凝重地点点头,心中却乐开了花。不出预料,燕国使者果然求救来了。燕国寡人是要救的,至于怎么救,那可由不得你燕国了。
嬴政和李斯的谋划便是:当年,孙膑围魏救赵。如今,秦则攻赵而救燕。
使者听闻此计,长叹道,秦欺燕也。秦因救燕之名,行攻赵之实。赵既灭,燕何能存?吾辱使命,无颜归也。乃拔剑自杀,竟不返燕。
秦军得了理由,于是大举攻赵。桓齮与杨端和军,从东郡出。王翦军,从上党出。两面夹击,军情危急,赵王偃急召庞煖回师。
当年,赵王偃即位之初,使乐乘代廉颇为将,廉颇竟视王命为无物,公然攻打乐乘,乐乘败走,廉颇也逃亡入魏。如今,庞煖自恃名将,骄纵一如廉颇,又兼大军深入燕境,燕军羸弱,不能抵抗,燕国似乎旦夕可下。灭国之功,对任何一个将领而言,都是一种终极诱惑。于是,庞煖违抗王命,拒不回师,攻燕更急。他也知道,身后的赵国正在经受秦军的攻击,不过,他愿意赌上一把,看谁的攻击速度更快。
庞煖这边,的确是一路势如破竹,然而,秦军那边的进展,却也一点都不慢。
当庞煖攻下燕国勺梁时,王翦军攻下了赵国的阏与、轑阳。
当庞煖攻克燕国的釐时,桓齮与杨端和军攻取了赵国河间六城。
当庞煖攻克燕国的阳城时,桓齮军又攻取了赵的鄴和安阳两城。
如此一来,庞煖不敢再赌下去了,急忙回师南援,然而为时已晚。在秦军的顽强抵抗下,庞煖收复失地的悲壮努力,只能以失败告终。
光从抽象的文字叙述上,我们可能无法具体感受到秦国的战果。只有翻开地图,我们才会意识到秦国的战果究竟有多辉煌。秦国得到了阏与、轑阳,便完全控制了邯郸西边的漳水流域。得到了河间六城,则河间各城也全部归秦所有。得到了鄴和安阳,则秦之兵锋,距邯郸已仅百余里。经此一战,赵国的西面、南面、东面出路都已被秦封锁,可以说,赵国从此丧失了主动进攻的能力,只能处于被动防守的境地。(注。)
赵国之败,庞煖难逃其咎。一代名将,从此被废而不用。处置完庞煖,赵王偃仍义愤难平。他是有大志气的,他本打算利用秦国的力量,吞并燕国,从而强盛赵国,积蓄力量,以便日后和秦国争霸天下。不成想,便宜没占到,反而地削兵辱,蚀了老本。他不能原谅自己,他必须惩罚自己。自宫还是自刎,这是一个问题。
秦赵之战,也给当时的国际形势带来了深远的影响。赵国本是合纵的首倡者,却率先背叛合纵,攻打同盟的燕国。且不说燕国恨之入骨,即便是齐、楚两国,也不敢再相信赵国。赵国之形象一落千丈,从此为国际孤立。相比较而言,秦国的行为虽然也不地道,但比起赵国的背信弃义,反而更容易被原谅一些。
在深深的懊悔和自责中,不多久,赵王偃便郁郁而死,其子迁即位为赵王。
嬴政十一年,天下大事,大体如上。
注:手头资料有限,看到的地图也比较简略,可能会有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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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19:50:28 | 只看该作者
第两百一十八部分
嬴政十二年,有一个人重又走入我们的视线。
这个人,就是久违了的吕不韦。
犹记得,仅仅两年之前,吕不韦还在作着大秦的相国,权势显赫,雄视天下。只因牵连嫪毐谋反,险些丢了性命。好在嬴政念他奉立先王之功,加上为他说情者众多,这才格外开恩,只是免去其相国职务,逐回封国河南。
曾经不可一世、令行禁止的吕不韦,就这样被强制性退休。回到封国河南之后,吕不韦的生活品质仍保持着过去的奢华水准,金钱、美色、衣食、车马,依然是应有尽有,从未短缺。然而,所有这些,都并不足以慰藉吕不韦心中巨大的失落和苦闷。
吕不韦很清楚,是什么让他能够傲然于世、俯视众生?又是什么使他的八尺之躯,变得高山仰止、莫敢仰视?
答案只有一个——权力!
有权,则为帝王师、国之相;无权,则穷谷一迂叟而已。
十年咸阳,吕不韦过惯了发号施令、定夺国事的日子。他已患上了权力依赖症。如今骤然告别这种高节奏高强度的政治生活,一望无际地空闲下来,再也没有人向他汇报工作,再也没有人等待他的决定。他顿时失了目标,没了寄托,于是心境蛮荒,日夜漫长。
佳人绝色时,五陵子弟争缠头。人老珠黄去,门前冷落鞍马稀。吕不韦虽然同样年老色衰,不过好在他是男人,而且是一个充满利用价值的老男人。像他这样经验丰富的老政治家,深知秦国底细,威望既高,影响又大,一旦退休,六国自然不肯放过,无不希望延揽他到本国来发挥余热。
两年来,诸侯宾客使者相望于道,争相开出优厚的条件,力邀吕不韦出山。然而,对于诸侯们的盛情,吕不韦却一概婉拒。
到六国去发挥余热,吕不韦并无兴趣。他作过秦国的相国,在一段时间里,他甚至是秦国实际上的一把手。在他看来,六国的庙太小,容不下他这尊大和尚。况且,六国的灭亡指日可待,他也没有必要拿自己的晚节,为六国的覆灭陪葬。
吕不韦独独期待着咸阳的使者。
秦国,那个他倾注过所有热情和智慧的国度,那里有他的心血、他的丰碑。那里有一个他一手扶植上去的秦王,有一个让他爱恨交织的太后。这两年来,他不曾放弃过重返咸阳的希望,也不曾放弃过重返咸阳的努力。他相信,赵姬和嬴政这对母子,终会想起他的功勋,感念他的恩情。
然而,咸阳的道路寂寥着,咸阳的天空沉默着。
该来的不来,不该来的偏偏扎堆。尽管遭到吕不韦的拒绝,诸侯的车马,还是一拨接一拨地光临河南,想挡也挡不住。
北宋王安石罢相,退居金陵,曾作诗曰:“穰侯老擅关中事,长恐诸侯客子来(注1。)。我亦暮年专一壑(注2。),每逢车马便惊猜。”细究荆公此诗,名为存心丘壑之意,实则留恋庙堂之情,欲再报效朝廷,重续政治生命。
同为下野的权臣,荆公作惊猜车马之语,聊以自嘲。吕不韦却是真正地害怕诸侯派来的车马。六国的殷勤好意,让吕不韦有苦难言。拜托,别再来请我了,你们是在害我啊!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你们如此频繁地光顾,叫我想不招嬴政的猜忌也难。
另一方面,每次拒绝诸侯,吕不韦都顶着巨大的压力。这压力来自于他门下的三千宾客。这些宾客跟随他多年,不离不弃,图的是什么?他不得不考虑宾客们的利益。他虽然不愿出仕六国,可也不能耽误人家的前程呀。
春暖花开,咸阳的使者终于降临,为吕不韦带来一封嬴政的书信。信中如是写道:“君何功于秦,封君河南,食十万户?何亲于秦,号称仲父?其与家属徙处蜀!”
短短二十八字,看得吕不韦脸白如纸,虚汗淋漓。他冷笑着,这就是我为之苦等的消息?原来,没有消息,才是最好的消息。
吕不韦久久地读着这封信。透过字里行间,他看见了嬴政那双冷酷的眼,那颗铁铸的心。
是的,嬴政全然抹杀了他的功绩,彻底划清了和他的界限。嬴政抛弃了他,像蝴蝶抛弃了蚕蛹。嬴政要将他放逐到蜀地。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尔来四万八千岁,不与秦塞通人烟。一入蜀地,必将永不能回归。
王命当前,他还能有别的选择吗?
这首诗,还是简单注一下。注1:穰侯,即魏冉,秦昭王母弟,四度拜相,以功封穰侯。晚年擅权专位,唯恐诸侯贤士入秦,抢夺他的权势。
注2:《庄子?秋水》云:埳井之蛙谓东海之鳖曰:'吾乐与!出跳梁乎井干之上,入休乎缺甃之崖。赴水则接腋持颐,蹶泥则没足灭跗。还虷蟹与科斗,莫吾能若也。且夫擅一壑之水,而跨跐埳井之乐,此亦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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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19:50:45 | 只看该作者
第两百一十九部分
且说吕不韦接到嬴政的来信,心中虽疑虑恐惧,神态间却依然保持镇定。只是在晚宴之上,他的目光显得格外慈祥,不舍地流恋在每个家人的脸上。
宴席散去,吕不韦特地留下最疼爱的两个孙子,和他们戏耍了好一会,这才让人送回。两个孙儿离开之后,吕不韦的面容便再无一丝暖意。
吕不韦有宠姬卫氏,年轻貌美,妙解歌舞,向来最得吕不韦欢心。卫氏见吕不韦面容阴沉,知道他一定有了什么烦恼。哄老爷子开心,是她义不容辞的责任。然而,任她使尽千般风情,抛出万种伎俩,吕不韦始终毫无反应,只是低头向暗壁,千唤不一回。卫氏无奈,只得悻悻回房睡去,便宜周公了。
吕不韦独自呆着,心绪空前狂野。
嬴政绝情的来信,等于宣判了他吕不韦在政治上的死刑。
然而,他吕不韦对秦国可是立了不世奇功的。他曾是权势独握的大秦相国,令六国在他脚下匍匐称臣;他曾是高高在上的秦王仲父,让太后在他身下婉转呻吟。迁入蜀地,这是流放罪犯才有的待遇,他怎能接受这样的耻辱!他必须保全自己的尊严,拒绝加诸于他的侮辱。
是的,他至少还有一条路可以走。
吕不韦披衣而起,立于庭院之中。凝望天空,天空真高。聆听周遭,周遭好静。嗯,这是五月的一天,一切都是五月该有的味道。
五月,唐璜结束了他的初恋,而桂花的花期尚早。
阶下积露,夜凉如水。吕不韦伫立良久,然后叫醒家僮,命令备下热水,他要沐浴。
家僮们对这个传说中的老爷子,一向敬如天神。虽说在深更半夜还要沐浴的要求着实有些古怪,却也不敢多言语,只能乖乖照办。热水备妥,家僮又小心问道,要不要唤醒卫氏,为老爷侍浴?吕不韦摇摇头,不用,都下去,老夫欲静处,任何人不得打扰。
吕不韦泡在热汤之中,尽力伸展四肢,感受着自己的身体。以前,都由宠姬给他洗澡,他根本用不着自己动手伺候自己。而现在,他缓缓抚摩全身,象是检阅,又象是道别。他端详着自己,骇异于自己那丑陋的、类人而非人的形状。他的身体,早已不再饱满,肥胖了,松弛了。
多年来,他一直很少生病,然而衰老却无法抗拒。尤其是退休以来,他衰老得很快很快。外观旁览,尚似全人,解衣一卧,肢体不复相关。
作为男人,他的情欲尚存,身体却已不堪运使。每次情动,如持新雨伞,硬要将那物撑起,真当罪过相。每当此时,他便悲凉地意识到,他已永不再年轻。
青春消逝的声音,就是慢慢阳痿的声音。
吕不韦沐浴完毕,穿上最舒适的熏香衣物。而在这些衣物的庇护之下,他的威严和伟岸,看上去依旧不容侵犯。他取出早已藏好的鸩酒,嘴角牵动,苦涩笑道,有些酒,必须一人独饮。有些路,必须一人独行。
当年,嫪毐谋反被擒之后,一心只求速死。吕不韦和嫪毐不同,他一向鄙视嫪毐的下贱质地和小家子气,他就算要死,也一定要死得游刃有余。
金黄的酒液,慢慢倾注在金爵之中。吕不韦的手,稳定而平静。而他举止之间,更是闲适优雅,雍容有度,象是在款待最尊贵的客人。今晚,他就是自己最尊贵的客人。
既然死亡不可避免,为什么不好好享受它的降临?
天空黑得深沉,不见光亮,无有云彩。吕不韦晃动着手中的金爵,凝眸于酒液荡起的涟漪,仿佛已先行醉去。
哦,鸩,你这如孔雀般美丽的鸟儿,栖于深山幽谷,飞于云天之上。单看你那五彩的羽毛,飞翔的曼妙,又有谁会相信,你竟能如此的致命,用你那华丽的羽毛,只需轻轻划过,便能把消愁的美酒变为夺魂的毒药?也罢,也罢。醉是暂时的死,死是永恒的醉。再没有比你更好的调酒师了,我正需要来上一杯你调治的美酒。来,鸩,我敬你,为你的美丽,为你的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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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19:51:04 | 只看该作者
第两百一十九部分
酒液滑入喉中,馥郁芳香,端的佳酿。吕不韦一边遥想着酒液在肠胃间的穿行,一边快速回顾起自己的一生。嗯喔,那是精彩的一生,辉煌的一生,几乎征服了全世界,俯视过所有人。
吕不韦,我跟你说,你是上天选择过的,你是上天赐福过的。贫贱凡庸的生活,你一天也未曾经历过。命运以温柔的手臂拥抱着你,让你成为人上之人,沉浸于高处的风光和寒冷。你当知足,衷心地感谢,微笑着告别。
噫,我姑酌彼金罍,维以不永怀。
纵有千年铁门槛,终须一个土馒头。然而,你于秦国功勋卓著,最终却落得这样的下场,不得善终。也许你心中余怒未消,以为自己理应得到更为体面的死亡。但是,用你那生意人的头脑再仔细想想!你的那些投资,那些功勋,都是已经沉没的成本。作为一个理性之人,在决策之时,不该将这些沉没成本计算在内。总之,过去已是过去,何必再愠怒感伤。泰坦尼克号葬身海底,而罗丝也开始了新的生活。
噫,我姑酌彼兕觥,维以不永伤。
毒酒终归也是酒。两杯下肚,吕不韦兴致渐高,思维之力越发健旺。
他想到了自己的童年。那时节,他是一个漂亮的小男孩,一只手拿着糖果,另一只手被父亲牵着,走城串乡。哦,那些纯粹的快乐,恍在眼前,却又如几万年般遥远。
他想到了自己的家人。他已经到了末路,不能再连累他们。而在目前的局势之下,他的死,对他们未尝不是好事。嬴政顾忌的只是他一人而已,他死之后,嬴政就算不宽恕他们,至少也不会再赶尽杀绝。
他想到了三千宾客。自从他失势以来,他便明显地感到,这三千宾客越来越难以控制。他是他们的主人,却也是他们的工具。他们不允许他无所作为,他们更不会允许他坐以待毙。如果他们知悉了嬴政的来信,难保他们不挟持他出走六国,从而成为秦国的叛臣;或者强迫他和当年的商鞅一样,造反作难,结果被株连三族。而这两种结果,都不是他愿意看到的。也好,猢狲催树倒,树倒猢狲散。
他想到了自己未尽的政治理想。很遗憾,他熬不到统一中国的那一天了。如今的舞台,属于嬴政和李斯。然而,天下归一的种子,毕竟是由他亲手撒下。在未来那秋天的田野上,想必是一片丰收景象——整齐排列的金黄谷堆,有人听钟晚祷,有人弯腰拾穗。
这是他第一次品尝死亡的滋味,虽然经验欠缺,但他仍然决定选择和解。他回忆着生命中那些美妙的片段,作最后的挽留。而最为美妙的片段,却又总和一个名叫赵姬的女人有关。
一阵熟悉的思念,仿佛随身携带的行李,被吕不韦悄然打开。
赵姬,有多少个夜晚,这样的时间段,我们彼此厮守,不愿睡去。两双眼睛,甜蜜的凝望,温暖的投降。那时,你是我最重要的阵地,最坚强的堡垒。而我,一个愚蠢的士兵,以为要赢得无上的荣誉,就必须先将这所有放弃。而后来,你心中的火车重新开走,我却连卧轨的机会也化为乌有。
然而,你我都无法否认,那是一次太刻骨的路过,那是一场太奢侈的挥霍。
你的离去,依然在持续,从春日到冬季,从花开到雪雨。我知道,从前再也不能回去。然而,我思念着你。
我强迫自己去相信会有奇迹。我必须相信你我的再遇,我必须相信针对彼此的老去。我必须相信,当你回来时,会轻轻地对我说一句:“哦,原来你一直在这里。”
亲爱的,我累了,倦了,我已无力再去祈祷,奇迹也永不会发生。我将睡去,把这人世间空旷地留交给你。
是谁,在十年后为你打开家门?是谁,在入睡前和你共一盏灯?
我将睡去。亲爱的,别哭,也别怕,很快就会过去的。或许在多年之后,你偶然经过我的坟茔,如仍有意,请为我歌上这样一曲:
“葛生蒙楚,蔹蔓于野。予美亡此,谁与?独处?
葛生蒙棘,蔹蔓于域。予美亡此,谁与?独息?
角枕粲兮,锦衾烂兮。予美亡此,谁与?独旦?
夏之日,冬之夜!百岁之后,归于其居。
冬之夜,夏之日!百岁之后,归于其室。”(注。)
而我,也将在地下感到满足,觉出欣慰。
注:《诗经?唐风?葛生》,是一首妻子悼念丈夫的诗。吕不韦就是改不了YY的毛病,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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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19:51:18 | 只看该作者
第两百一十九部分
深宅大院,门户洞开,夜风贯穿,吹卷帘幕。

吕不韦再饮一杯,忽觉腹中一阵剧痛。他无言苦笑,毒终于发作了。
疼痛从腹中蔓延,向全身扩散。他的身体渐渐沉重,似往地底坠去。死神正在步步逼近,听,那不容阻挡的脚步声。咚、咚咚、咚咚咚……
刹那间,吕不韦寒毛倒竖。他原以为自己已然堪透生死,有能力平静地走入永寂。然而,当他真切地意识到,死神的镰刀即将割入他的咽喉,他却不由自主地慌乱起来。这就真的要死了吗?这一死,就永不再复生了吗?从此诀别万物,腐朽为烂泥,化解为乌有?
屈原作天问,意在为天地溯本穷源。而吕不韦畏惧的是,天地的终点会在哪里?
天地究竟有多辽阔?时间究竟有多长寿?人类又到底会存活多久?如果有一天人类消亡,宇宙是否便从此陷入死寂?人类的存在,在时间的长河里,是否短暂得可以忽略不计?如果真是如此,那么人类的存在,又有什么意义?在人类灭亡之后,在所有的生物都毁灭之后,要再过多久,宇宙中才会再次诞生生命?而在诞生的生命之中,会不会再进化出类似于人类的智能物种?他们是否也会和人类一样可怜?时常地笑,也时常地哭,时常对骂,也时常互殴?他们是否也贪得无厌,喜欢无休止地占有?他们是否也追求虚无的名,争抢实在的利,喜欢伤害别人,也喜欢伤害自己?他们是否也和人类一样悲哀?就如同罗素概括过的那样,人类所有的行为,其实只有两桩,一是改变物体的位置和形状,二是让别人也这么干。而曹三又以为,罗素的这段话,再恰当不过地诠释了易经的易?彼人类和此人类之间的空白,究竟会持续多长?而这段时间之内,宇宙中又会发生些什么?宇宙有知觉吗?如果有的话,他会期待着生命的出现,从而让自己被认识吗?他在乎自己被认识吗?他需要自己被认识吗?而,而……如果连宇宙和时间也都终结了,这世界还剩下些什么?
吕不韦不敢再想下去。他心脏狂跳,浑身发冷,甚至连毒发的剧痛也顾不上感受。他觉得自己被遗弃了,他成了孤儿,独自面临此在的死亡和未来的无限。
Nobodycaresnobody,固然是天地之常理。然而,他可是吕不韦呀!他曾征服过世界,站在权力的巅峰,让千万人在他面前瑟瑟发抖。只要他一声令下,可以铲平一座山,可以填平一条河。难道,堂堂吕不韦的死亡,也就不过如此而已?
祝福孩子,祝福老者,祝福男人和女人,祝福已经死去的和即将诞生的。世界是我们的,也是你们的,但归根结底,谁的都不是。地球是圆的,所以,别以为站在珠峰高头就有资格扯开破嗓子狂喊“我站在世界之巅”这类狗屁不通的胡话。瞎得意个什么劲,在地球那头的人看来,你就在他们屁股底下,低微至尘埃。难道你还不明白?地球圆,是圆得有道理的。推而广之,地球转,也是转得有讲究的。
大地耻笑着每一个踩踏它的家伙,它说:去你妈的。它在你的脚下大声地咒骂你。天空,哦,是的,天空,威严地罩在每个混蛋和非混蛋的头上,天空不说话,不是不能,而是不屑。天空,无可比拟的沉默。
且不问他的死亡对秦国意味着什么,只问他的死亡对天地意味着什么。是的,他吕不韦即将死去,一段传奇即将终结。可是,为什么不见天地对此有丝毫表示?嘿,你们应该兆示出异常天象,来几道闪电,响数声霹雳,或者出现流星,降临灾异,或者山崩,或者海啸。表现出你们的惋惜,乃至是你们的愉悦。总之,发生些什么,至少让我知道你们并非毫不在乎。然而,举目望去,天空只是安静,阴沉,冷漠。喔,老天爷,哪怕给我来一阵毛毛雨也好,至少也是你的一份心意。我可是吕不韦呀。
夜越发地深,室内一灯如豆,火光柔弱娇嫩。
Somebody,anybody?
救救孩子,救救吕不韦。
不——————————————————
27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19:51:35 | 只看该作者
第两百一十九部分
(呵呵,向张艺谋学习,委屈吕不韦了。个人感觉,十面埋伏其实还不错,尤其是对情感的刻画,挺让人感触。关于子怡MM总不死,如果你曾看过第六感和闪灵,应该不会太过惊奇,甚至还会忍不住佩服人家张导的“妙笔”呢,哈哈。)
吕不韦深陷大恐惧,他急切地想要抓住些什么,攀附些什么,和自己一起下沉,去到黑暗的深渊,结伴不归的旅程。
被背叛的愤怒,被抛弃的不甘,因而在吕不韦的心中骤然复活,使他暂时忘却寒冷,忘却死神。我有抑郁气,从来未经吐。欲作大叹吁向天,穿天作孔恐天怒。然而,该是倾泻的时候了。此一去,将永不回返,何必还要虚伪地隐藏自己的真实感受,把一切都粉饰得温情脉脉?
自古皆有死,莫不饮恨而吞声。吕不韦可不想也这样压抑自己。即使他不能逃脱死亡的亲吻,至少,在他咽下最后一口气之前,他有权利对自己真诚,无忌惮地释放内心。
无所谓对错!不在乎因果!
爆发吧,恨!言说吧,心!
同为不平则鸣,吕不韦没有像泰门那样,惟恐天下不乱地诅咒雅典城内所有的人。(注1。)也没有像约伯那样,破口咒骂自己的不该出生。(注2。)吕不韦的诅咒,只针对着一个可怜的女人——赵姬。
当吕不韦打开意识的闸门,他这才意识到,他对赵姬,竟是恨得如此深沉。
我将在夜色中沉睡,四周空无一人。然而,亲爱的,你怎么不在我身边?怎么不来见我最后一面?多少年来的你我之间,不再有偷情时的激情疯癫,也早无厮守时的温馨缠绵。我们纯乎是两个陌生人,隔着一千多公里的遥远,隔着这个狗娘养的人世间。我的亲爱的,当我最需要你的时候,你怎么不在我身边?你忘了那些誓言?你忘了那些誓言!潮犹有信,妇人无情。我早该想到,我早该知道。
河南和咸阳基本没有时差,所以我想此时你应该已经睡下。脱去了繁缛的华服,卸去了厚重的脂粉。在你的呼吸中,只剩苍老的气息,再无青春的甜腻。昔日戏言身后事,如今都到眼前来。不用等到一千年之后,只要等你一觉醒来,这世界上就已经没有了我。你的第一个男人,你的吕郎,将永远离开你。这样的场景,可曾在你的梦中出现?即使出现,可能唤醒你那沉睡的心?
赵姬,别人视你为太后,可在我眼中,你永远是邯郸那个被我豢养的贱婢。这由不得你。我可以原谅嫪毐,丫本来就是一种马。我可以原谅茅焦,长得帅并不是他的错。我可以原谅嬴政,作为帝王,他有权利铲除大患,让自己感觉安心。可我无法原谅你,你一直都是有选择的。然而,你总是用下半身思考,你的淫欲也总是不能餍足。而我,却只能忍受你,纵容你,旁观你。
是怎样恶意的造物,将美丽的容颜和蛇蝎的心脏,同时放在你一人的身上?是我成就了你,是我成就了你们一家。你本只是一平凡女子。是我,在人群之中,打捞出你,拯救了你。否则,现在的你将完全是另外一副样子。你会和某个庸碌的混球结婚,生几个蠢得要死的孩子,然后变老变丑,象被榨干的药渣,被毫不留情地丢弃,再无人过问。是我,将光辉倾洒于你,将荣华赐予于你。然而,你何曾感恩,何曾报答?鸩毒再毒,又怎毒得过你的绝情,又怎毒得过你的反噬?
吕不韦继续饮酒,狠狠地呛了一口。毒酒的烈焰,在他的头脑中熊熊燃烧。壮士猛虎吟白头,载妓随波任去留。是的,要上路了。窗外梅花盛开,月色晶莹剔透,天空明亮,投下比白昼更强烈的光。青春作伴好还乡,怎不恣狂荡?断片,碎裂,撕扯,……
啊,你曾是多么的美,而且知道害羞!然而,所有的荡妇,无不是由处女变成。很高兴你也会老,而你如今的景况也未必美妙。你残败了,你已不再拥有我不惜为之而死的容貌。难道,这就是你伤害我所得到的好处?你满意了吗?你快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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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19:52:05 | 只看该作者
第两百一十九部分
我早径忘了你,比你忘记我更早更快。庄子云,以火救火,以水救水。西贤云,以钉出钉,以情欲克情欲。这正是我忘记你的方法。我在所有女人的身上寻找你,遗忘你。佳人不同体,美人不同貌,这世界真好。卫氏就比你更美,我的许多宠姬都比你更美。然而,她不是你,她们都不是你。你根本就不在乎这些,我也不在乎。
赵姬,你我都只能活这一生,为什么要作践她,糟蹋她?我知道,有太多的障碍横亘在我们中间,但这些我都可以克服,惟独不能挽回你冰凉的心。一了百了,等我化成灰之后,大抵是认不得你,也记不得你的了。且慢,Houston,we’vegotaproblem。万一人死而有灵,那么在地下,你将归谁所有?是我,还是嬴异人,还是嫪毐?
这真是一个恼人的问题,不过也不必多想,到时自然便能知道。而现在,赵姬,我诅咒你。我愿你最快地衰老,最慢地死去,百病缠身,一脸鸡皮,你的镜子在尖叫,你的丑陋在示众。再没有人爱你,你的子孙都嫌弃你,厌恶你,躲避你。我也要诅咒你的子孙,那本该是我的血脉。愿最坏的祸殃、最惨酷的命运都加到他们身上,让他们互相憎恨,互相残杀,直至灭绝干净,直至这世上再无你的血,再无你的基因。
吕不韦,你这又是何苦呢?为什么你就不能看开?毕竟她曾是你最爱的人。可是就不。鲁迅先生临死前也写道,“我的怨敌可谓多矣,倘有新式的人问起我来,怎么回答呢?诚想了一想,决定的是: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为什么要宽恕?这个世界离不开爱,同样也离不开恨。爱恨的合力,转动着命运之轮。
如果真有上天在听,如果真有祈祷灵验,我也不必愧疚,你也不必紧张。当年,齐景公有疾,梁丘据请诛祝史。晏子曰:“祝有益也,诅亦有损。聊、摄以东,姑、尤以西,其为人也多矣。虽其善祝,岂能胜亿兆人之诅?”是以,一如我此刻诅咒你,那些受过你恩惠的人(如果有的话)也正在祝福你。你的命运,依然取决于你自己的行为。
所以,我将如我所愿地诅咒你,并且绝不原谅。这才是我,一个真实的吕不韦。况且,就如同安东尼?伯吉斯在《发条橙》中所言,人在定义中就被赋予了自由意志,可以由此来选择善恶。只能行善,或者只能行恶的人,实际上仅仅是发条玩具而已。彻底善与彻底恶一样没有人性,重要的是道德选择权。
是的,我选择诅咒你。
吕不韦已到了弥留之际。他的意识在渐渐逃逸,身体在片片脱落。恍惚中,他似乎已走入庭院,迎风起舞。梅花血也似的红,开得好生灿烂。
漫天月光是谁的暗器,三分销魂,七分失意?
丈夫非无泪,不洒离别间。更何况,眼泪也不具备排毒功能。然而,吕不韦还是不禁潸然泪下。你多美啊,请为我停留……
这是他人生的最后一天。这是他人生的最后一眼。
他忽然微笑起来,可怕阴冷,歇斯底里。这一抹微笑,勾销了他最后的气力。青铜坚硬,肉体脆弱。他轰然倒地,耳畔依稀回荡着一首歌曲:
Suicideispainless
Itbringsonmanychanges
AndIcantakeitorleaveit
IfIplease……(注三。)
不是吗?似乎死亡也没想象的可怕。可是,这真就是最后的结局了吗?
有光……
(注:)
请大家放心,吕不韦这回是真的薨了。
注1:
参见莎士比亚《雅典的泰门》第四幕第一场。
泰门:城啊,你包藏着如许的豺狼,快快陆沉吧,不要再替雅典做藩篱!已婚的妇人们,淫荡起来吧!子女们不要听父母的话!奴才们和傻瓜们,把那些年高德劭的元老们拉下来,你们自己坐上他们的位置吧!娇嫩的处女变成人尽可夫的娼妓,当着你们父母的眼前跟别人通奸吧!破产的人,不要偿还你们的欠款,用刀子割破你们债主的咽喉吧!仆人们,放手偷窃吧!你们庄严的主人都是借着法律的名义杀人越货的大盗。婢女们,睡到你们主人的床上去吧;你们的主妇已经做卖淫妇去了!十六岁的儿子,夺下你步履龙钟的老父手里的拐杖,把他的脑浆敲出来吧!孝亲敬神的美德、和平公义的正道、齐家睦邻的要义、教育、礼仪、百工的技巧、尊卑的品秩、风俗、习惯,一起陷于混乱吧!加害于人身的各种瘟疫,向雅典伸展你们的毒手,播散你们猖獗传染的热病!让风湿钻进我们那些元老的骨髓,使他们手脚瘫痪!让淫欲放荡占领我们那些少年人的心,使他们反抗道德,沉溺在狂乱之中!每一个雅典人身上播下了疥癣疮毒的种子,让他们一个个害起癞病!让他们的呼吸中都含着毒素,谁和他们来往做朋友都会中毒而死!……天上一切神明,听着我,把那城墙内外的雅典人一起毁灭了吧!……
注2:
参见《圣经?约伯记》第三章:
此后,约伯开口咒诅自己的生日,说,愿我生的那日,和说怀了男胎的那夜都灭没。愿那日变为黑暗。愿神不从上面寻找他。愿亮光不照于其上。愿黑暗和死荫索取那日。愿密云停在其上。愿日蚀恐吓它。愿那夜被幽暗夺取,不在年中的日子同乐,也不入月中的数目。愿那夜没有生育,其间也没有欢乐的声音。愿那咒诅日子且能惹动鳄鱼的,咒诅那夜。愿那夜黎明的星宿变为黑暗,盼亮却不亮,也不见早晨的光线。因没有把怀我胎的门关闭,也没有将患难对我的眼隐藏。我为何不出母胎而死。为何不出母腹绝气。为何有膝接收我。为何有奶哺养我。不然,我就早已躺卧安睡。和地上为自己重造荒邱的君王,谋士。或与有金子,将银子装满了房屋的王子一同安息。……
注3:
该歌曲完整歌词如下:
SuicideIsPainless
ThroughearlymorningfogIsee
Thevisionsofthethingstobe
Theirpainsareallwithheldfromme
Irealize,andIcanseethat
Suicideispainless
Itbringsonmanychanges
AndIcantakeitorleaveit
IfIplease
Thegameoflifeishardtoplay
I’mgonnaloseitanyway
Thelosingcardsareillsomedaylay
SothisisallIhavetosay
Suicideispainless
Itbringsonmanychanges
AndIcantakeitorleaveit
IfIplease
Theswordoftimewillpierceourskin
Itdoesn’tmatterwhereitbegins
Butasitworksitswayonin
Thepaingrowsstronger,watchitbrim
Suicideispainless
Itbringsonmanychanges
AndIcantakeitorleaveit
IfIplease
Abravemanoncerequestedme
Toanswerquestionsthatarekey
Isittobe,ornottobe?
AndIreplied,ohwhyaskme?
Suicideispainless
Itbringsonmanychanges
AndIcantakeitorleaveit
IfIplease
Andyoucandothesamething
Ifyouplease
今天没有了,大家晚安。
终于送别吕不韦了。呵呵。吕不韦之死,在本文刚写了不久时就开始构思。而也竟成了现在的样子。在吕不韦身上,寄予了个人的一些同情。然而,也正因为主观,同时,因为每天写一段和连载的关系,断断续续,在每一小段上,难免会过度用力(所以总好象吕不韦在摇摇欲挂却又总挂不了),整体上看,或许也难逃“文艺腔”之讥,等有机会,再整体上作些调整,呵呵。这一部分,在我也是个尝试,主题是黑暗的,尽力不让自己投入。只是希望表达出吕不韦在面对死亡时的心理变化和挣扎,展现出一个过程上的渐进,象鲁迅先生野草中的死后。写最后部分时,一直在重复听Eminem的stan,希望能找到些激烈的感觉,但是,Eminem的风格终究不适合自己,终究没那么肆无忌惮和放得开。而且,用中文写出,也似乎没那种味道。而接下来,可以胡乱抒情的地方应该就很少了。反正,我假装写,大家假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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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19:52:21 | 只看该作者
第两百二十部分
人间再无吕不韦。
世代如落叶,一代出生一代凋谢。吕不韦这一撒手人寰,自己固然得到了解脱,却给他的家属和舍人们留下道难题。
如我们所知,吕不韦虽然已经远离秦国的权力中心,也不再担任相国一职。但他毕竟还是秦国的文信侯,食着河南雒阳十万户,无论是在名义上还是在实质上,他都仍然是秦国的臣子。按照惯例,他这种级别的人物一旦过世,必须停尸宅内,先向咸阳报告,等待秦王对其治丧事宜作出具体批示,而不能私自做主,说埋就给埋了。
关于如何处置吕不韦的后事,吕不韦的家属和舍人们起了分歧。家属们主张先向咸阳报告,再作理会。而舍人们则哀主人之冤死,怒嬴政之无情,他们担心,说不定嬴政会以平民之礼,将吕不韦胡乱葬之。嬴政已经欺凌主人于生前,绝不能再让他侮辱主人于地下。主张先以诸侯之礼将吕不韦下葬,等木已成舟,再奏请咸阳批准。舍人们人多势众,家属们哪里争执得过,只得依从。
于是,舍人宾客数千人窃共葬吕不韦于河南洛阳北芒山,与其妻合冢。因为吕不韦的妻子下葬在先,故其冢在民间仍被称为吕母冢。
葬完吕不韦之后,数千舍人宾客一时都迷茫起来。比群龙无首更糟糕的是群首无龙。吕不韦之死,对他们来说,无异于是天塌了,地崩了。太山坏乎!梁柱摧乎!哲人萎乎!他们的精神领袖去了。他们的主心骨去了。今后何去何从,他们全无主意。
遥想当年,孔子下葬之后,其弟子皆服三年。三年心丧毕,相诀而去,则哭,各复尽哀;或复留。更有子赣者,庐于冢侧,凡六年,然后去。于是有人提议,效仿孔门弟子故事,为主人尽忠守灵。一言既出,响应纷纷。在这个时候,他们的确需要团结起来,彼此取暖,互相安慰,一起度过这段伤痛时期,使自己有勇气继续生存下去。
吕不韦的死讯很快传到咸阳。如何处置吕不韦的后事,对嬴政也是一个考验。吕不韦宁愿以死相抗,也不肯入蜀,这份激烈倒是颇出乎嬴政的预料。他命令吕不韦全家迁入蜀地,只不过是要割断他和诸侯以及其舍人宾客之间的联系,以防止他谋反作难,并无杀他的念头。毕竟,吕不韦对他们父子都立有大功,没有吕不韦,他父亲作不了秦王,他嬴政也不会有今天。
吕不韦既然选择了自杀,他作为秦王,便必须作一个公开的声明或表态,对吕不韦盖棺定论,以安抚群臣,稳定民心。待嬴政再听到吕不韦的舍人宾客们,打算在吕不韦冢边服丧三年,不由大怒。吕不韦以死抗命,已经是在挑战他的权威,而舍人宾客们的此举,则更像是一种明目张胆的示威,他们要传达给世人这样的信息:吕不韦是无辜的,是被嬴政给逼死的。吕不韦之死,已经使得这些舍人宾客们更为团结,如果再加上六国的怂恿煽动,难保不会闹出什么乱子。
嬴政的处理措施,迅速干脆,雷厉风行。首先,对数千舍人,凡哭临者,若是三晋之人,逐出令归。若是秦人,六百石以上者,夺其官爵,迁移于房陵。五百石以下者,即使未曾哭临,也迁移于房陵,其官爵可以保留。其次,对于吕不韦的家属,藉没为徒隶,其子孙,禁不得仕宦。最后,下诏曰:自今以来,操国事不道如嫪毐、不韦者籍其门,视此!这道诏书,给吕不韦最终定了性,同时也在向大臣们辩解,我这可不是狡兔死,良狗烹;高鸟尽,良弓藏;吕不韦落到这样的田地,只能怪他自己操国事不道。
反观赵姬,当她听到吕不韦的死讯,只是轻叹了一声,再无其它情绪。她老了,青春已经消逝,热情已经耗尽。她单是尊贵着,寂寞着。她习惯于这样的寂寞,她将死于这样的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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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19:52:37 | 只看该作者
第两百二十部分
我们再来关注一下吕不韦的后裔。据《史记?集说》记载,汉时南越国之国相吕嘉,乃是吕不韦之后。吕嘉在南越国历相三世,吕氏宗族官仕为长吏者七十余人,男尽尚王女,女尽嫁王子兄弟宗室。权势之盛,与其祖当年相仿佛。不同的是,吕不韦终生没有谋反,而吕嘉却过了一把谋反的瘾,与其弟将卒攻杀王、太后及汉使者。后来,吕嘉为汉诛杀,吕氏宗族就此覆灭。
吕嘉为吕不韦后裔之说,不见于他书,其真伪可以存疑。而另一个以吕不韦后裔自居的例子,则绝对属于不靠谱。
汉高祖刘邦死后,其妻吕后专政,诸吕皆封王。吕姓遂有取刘姓而代之的想法。于是开始为夺位作舆论准备,将自己和吕不韦扯上关系,宣称秦王嬴政其实是吕不韦的私生子,秦的天下,实际上是吕家的天下。刘邦从吕家手中抢了天下,现在该是时候还给吕氏了。而事实上,吕后之父吕公,为汝南新蔡人,与籍贯阳翟的吕不韦,八杆子也打不着。(注:诸吕认吕不韦为祖之事,我曾在某本书中见过,一时却又想不起来究竟是哪本书。此处乃凭大概印象写出。如有知道确切出处的朋友,还望不吝指出。谢谢。)
嬴政十二年,另有两事,并述如下。
一、秋,复嫪毐舍人迁蜀者。此举想来,或许是嬴政对于重惩吕不韦舍人后所作出的一种平衡、一种怀柔吧。
二、发四郡兵助魏伐楚。不问可知,这又是姚贾在外交上的杰作。去年魏楚赵燕四国合纵,将以攻秦。在李斯和姚贾的谋划下,合纵不仅被破,而且还使得赵燕两国互殴。今年,在姚贾的游说之下,魏决定和秦联合伐楚,欲夺回当年被楚所占有的宋国旧地。战未久,秦国退兵。这一战,秦国虽无战果,但让魏楚结仇的目的已然达到。从此,魏楚赵燕四国之关系彻底决裂。
第两百二十一部分
嬴政十三年,秦国再次向赵国大举进攻。秦国大军,由将军桓齮率领,先攻赵国平阳,拔,大军继续突进,兵锋直临武城城下。一旦武城也被攻克,则意味着赵国的南长城被全线突破,都城邯郸也将失去一道最可靠的人工屏障。
赵国这边,新即位的赵王迁,素以无行闻于国。如前所述,赵王迁之母,最早为邯郸的一名娼妓。赵迁虽然贵为赵王,是赵国的最高统治者,但由于生母身份低贱,因此内心不免自卑,也总担心别人看不起自己。而在赵迁头上,还始终笼罩着一块巨大的阴霾。这块阴霾,就来自于他的兄长赵嘉。
赵嘉,原本被先王赵偃立为太子,后来因赵偃宠爱赵迁之母,硬生生地夺了赵嘉的太子之位,反给了赵迁。赵偃此举,当时就在国中引发了巨大的争议,诸大臣纷纷为赵嘉鸣冤抱不平。
赵嘉,仪表非凡,礼贤下士,又是王后嫡出,深得大臣和百姓拥护,国中声望,远在赵迁之上。赵王迁如今即位,对赵嘉这个兄长更是忌惮,生怕被他夺了王位。然而,他也缺少干脆杀掉赵嘉的魄力,只能默默地忍耐,默默地变态。
赵迁生性轻浮,不喜朝政,只知女色淫乐。他父亲下葬不久,他就开始声色狗马,花天酒地。对于赵迁的非礼行为,大臣们都不以为然,时常相互感叹,要是赵嘉公子作王,就绝不会这样。
大臣们的轻视,反而更助长了赵王迁的逆反心理。好在他身为赵王,永远不愁没人阿其所好,纵其所欲。大臣郭开,向以溜须拍马、阿谀奉承著称,很快就博得赵王迁的信任。赵迁也只有在郭开面前,才能感到作王的威风和尊严。
秦国大军压境,事关赵国存亡,赵迁也不得不从后宫忙中偷闲,召群臣商议对策。赵迁虽然无行,却也不算无知。他身上毕竟流着赵氏的血。他也想趁此机会,向臣民们证明,他有能力作他们的王,有能力驾驭这个国家,他比赵嘉更有资格坐在王位之上。因此,赵迁根本就没有考虑用外交或割地来解决危机的可能。他的选择是:以暴制暴,以战止战。
十万大军集结完毕,谁人堪为大将?大臣们的意见分为两派,一派主张召回身在魏国的老将廉颇,一派主张重新起用被废黜的庞煖。廉颇和庞煖,皆是身经百战的名将,又在军中具有崇高威望,的确都是合适人选。
赵王迁却不欲用老臣。老臣总欺负他,轻视他。一朝天子一朝臣,他要培养自己的嫡系,因此推举从小的玩伴——扈辄为大将。
任命即出,满朝哗然,却也无可奈何。
扈辄领十万大军,急赴武城解围,正中秦军埋伏。赵军疲惫之师,哪能抵挡!扈辄被斩首,十万赵军全军覆没。
消息传回邯郸。满城悲泣,哭声终夜不息。赵王迁大叫,扈辄误我,吐血数升,昏厥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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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19:52:58 | 只看该作者
第两百二十一部分
赵王迁不曾料到,失败竟会如此惨烈,这对他的威信是一次沉重打击,也让臣下们对赵嘉越发期待。而这十万大军,是他父亲留给他的宝贵家当,就这么被他轻易地挥霍殆尽。十万将士,再不可能归乡。十万家庭,从此破碎孤寡。国中壮年,几乎穷尽。他将如何向大臣们交代?他将如何向那些为国捐躯的好男儿交代?他将如何向那一个个默默承受的家庭交代?
赵王迁背负着巨大的压力,却又不得不考虑另一个更加严峻的问题:秦军刚刚获胜,士气正高昂,倘若长驱直入下邯郸,又该何以应对?
时至今日,赵国只剩下最后一个筹码——李牧和他的边兵。
赵王迁急遣使者,持大将军印,往召李牧。
李牧,天下名将,常驻雁门,防备匈奴。当年一战,灭襜褴,破东胡,降林胡,单于奔走。十余年间,匈奴畏之如神,不敢近赵边城。
李牧得到了大将军印,不喜反忧。他统帅的边兵,是赵国的常备部队,不到山穷水尽,绝不会轻易调动。国之存亡,寄托在他一人之身,这是为将者的光荣,却也是治国者的悲哀。
王命急迫,李牧不敢拖延,于是选车千五百乘,选骑万三千匹,精兵五万余人,随自己启程。只留车三百乘,骑三千,兵万人留守雁门。
边地百姓闻听李牧回师,哀声一片,拦马痛哭,李将军勿弃我等。将军何忍,置我等于匈奴虎狼之口而不顾。
李牧流涕长叹,道,国事如此,非牧所愿。牧为将,但遵王命而已。退却秦师,必重来与诸君相见。
桓齮听闻李牧舍雁门而归邯郸,大喜道,李牧一出,赵国无能为也。
桓齮久仰李牧威名,恨不能立即一战。李牧都被逼出来了,看来赵国是赌上了他的救命钱。只要击溃李牧边兵,赵国将再无抵抗能力。
前线大捷,嬴政心情上佳。在等待下个捷报之前,他决定去一个地方。
第两百二十二部分
河南洛阳,在长达五百十四年的时间里,一直为东周王朝的国都,可谓是一座王者之城。然而近两个月来,这座古老宁静之城,却一直充斥着喧哗与骚动。先是老相爷吕不韦之薨,接着是吕不韦门下的数千舍人宾客作鸟兽散,驱逐的驱逐,迁徙的迁徙。经此两番巨变,洛阳好不容易平静数日,忽然之间,城中却又开始了大索戒严。
洛阳虽然已是没落的都城,但百姓们依然保有着往昔的政治敏感。他们知道,一定是有什么大人物要来洛阳了。
他们万万没有想到,这回居然是秦王嬴政御驾亲临!
这次洛阳之行,嬴政兴致颇高。一来,自打他十三岁登基为秦王,除了定期到雍城朝拜宗庙、祭祀天地,这还是他第一次离开咸阳。二来,吕不韦之死,让他如释重负。此次巡视吕不韦的封地,对他来说完全是一个胜利者该有的享受。
嬴政驾临洛阳,另有深远用意。首先,借此举彻底消除吕不韦的残存影响。毕竟,大部分朝中大臣都经历过吕不韦时代。其次,洛阳在政治上有着独特的象征意义。他将以王者的姿态驾临,宣告天命的交接,王权的转移。
嬴政欣赏完毕吕不韦的宫殿,又轻车简从,只带着李斯和几个近臣,探访吕不韦的墓园。时为黄昏,天边金霞万道,但见北芒山下,土丘隆起,新坟荒草,景物萧索。四野肃穆一片,只偶尔有鸟的飞鸣,或暮归老牛的吼声。
嬴政伫立墓前,心绪复杂。当他还是个孩子,他便活在吕不韦的阴影之下。如今,这个曾经无比强势的老家伙,终于被他击倒。老家伙就躺在黄土之下,再也不能倚着仲父的身份,对他指手画脚,向他吹胡子瞪眼睛了。
嬴政觉出复仇的快意,又不免弑父的恐慌。
太阳西下,寒意陡起。李斯和近臣们见嬴政面色凝重,知他心中纷乱,也不敢打扰。
嬴政迈步而上,站在墓丘最高处。他那高大而年轻的身躯,竟微微有些颤抖。他恍惚地望着昏暗的荒野和远处的火光,心头涌起一股强烈的悲伤。
他熟悉脚下的那个人,他甚至还曾爱过脚下的那个人。那个强大的吕不韦,那个不可一世的吕不韦,就这么躺在地下,再无声息了吗?难道,正如托马斯?格雷在其名诗《墓园挽歌》中慨叹的那样:
炫炫之豪族,煌煌之王侯,
美貌所招徕,财货所添购,
最终皆难免,灰飞烟灭时。
荣华何足道,百年归丘垄。(注1。)
一念及此,嬴政悲从中来,黯然有泪。他站在坟上,嘴里喃喃着,悲伤地撒下一小块泥土。他忽然指着脚下,激动地朝着李斯等人大声发问:“这人,他留下了什么?”
李斯和近臣们都远远候着,他们可不敢也站到吕不韦的坟上去。而嬴政此问,饱含忧伤,可见此刻他的心中,正对生存价值产生着动摇和怀疑。近臣们相顾失色,不知该如何劝慰嬴政。
只有李斯还保持着冷静,道,“微臣以为,大王应该问,这人,他带走了什么?”

李斯一言即出,嬴政仿佛被突然点醒,立时释然。诚如李斯所言,他应该考虑的是,这人带走了什么。
事实上,吕不韦什么也没带走。现在,毫无疑问的,整个秦国都是他嬴政的了,秦国的土地、秦国的人民、秦国的军队,都为他一人所有,也只听命于他一人。
嬴政用力地跺了两下脚,放声大笑道,廷尉所言大是。感彼柏下人,安得不为欢。传令下去,大开筵席,全城百姓,大酺三日。(注2)
注1:此名句原文为:
Theboastofheraldry,thepompofpower,
Andallthatbeauty,allthatwealthe'ergave,
Awaitsaliketheinevitablehour:
Thepathsofgloryleadbuttothegrave.
文中引用的为王佐良先生的译文。个人以为,最后一句译得有些违背诗人原意。最后一句的直译应为:荣耀之路,走到最后,还是以坟墓结束。
注2:嬴政的此一行程,史记中只有寥寥四字的记载:“王之河南。”文中虽有铺陈,然而或许也能切合当时实情。
279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19:53:22 | 只看该作者
第两百二十三部分
洛阳之行,嬴政以其王者的神采,迅速征服当地百姓。而嬴政出巡的车驾排场,更是奢华浩大,饶是见多识广的洛阳市民,也不由为之瞠目结舌、叹为观止。在此时嬴政的身上,业已显现出了他对压迫性的伟大、击溃式的崇高的特殊嗜好。
这趟旅程,带给嬴政众多在咸阳无法寻到的乐趣,也为他日后疯狂热衷于巡幸天下,提前启露了端倪。
嬴政回到咸阳,重归平素熟悉的生活。而在他平素的生活中,读书为一重要内容。对于常人来说,读书之苦远大于乐,非有毅力,不能坚持。而对于嬴政来说,能让自己沉静下来,潜入书中,不理外物,则无疑更为难得。毕竟,他身为秦王,又正值躁动的青春年华,天下所有的诱惑,只要他想要,就能即时满足。
这一日,嬴政在书房偶见一册竹简,其题为《五蠹》,初不经意,漫翻之。才看不几字,不觉立起,边看边行,步出宫殿,来到花园之中。当他读到“是以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之时,吟咏再三,感叹再三,只觉仿佛出于自己肺腑之间。再往下读,快意兴发,无措手处,乃以如意击打金罍。及读到“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之句时,不禁失魂落魄,神酥骨软。心慕而手追,用力过猛,如意一时尽碎。
自古雄文,开篇不务奇怪,而能渐入佳境,待至深入,乃知广有洞天,山包海容,直至目眩神迷,浑不知来路归处。《五蠹》如是,《滕王阁序》也复如是。(注)
话再说回来。赏鉴有时有,英雄无时无。赏鉴之难,难在有赏鉴之才,更难在有赏鉴之量。譬如,萨利埃雷自诩为莫扎特的知音,可谓有赏鉴之才,却又因妒嫉莫扎特的音乐才华,对其排挤打击,直置其于死地,是为无赏鉴之量。
幸好,嬴政并非萨利埃雷。嬴政读书,自与常人不同。他之读书,不为名望利禄,不为章句科举。是以,他虽性好读书,却并不憎人学问。见人学问越高,心中反而越喜,为自己又多一可用之人也。
嬴政览毕《五蠹》,急传内侍,问书从何来。内侍答曰,廷尉所进。
嬴政乃召李斯,问道,此书尚有否?李斯又进《孤愤》一篇。嬴政读罢,喟然叹道:“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
李斯正色说道:“以吾王之尊,不当作此类言语。”嬴政闻言一愣。李斯再道,“夫圣人以天地存怀,王者以苍生为念。吾王身系大秦社稷,焉可轻易言死。此书固佳,吾王爱之即可。爱之而不得,则召其著者前来相从即可。王者号令万姓,为我所用。以人主之尊,岂有从人而游之理!吾王轻言死,又将置江山社稷、黎民苍生于何地?”
嬴政自知失言,对于李斯的较真,也不生气,反觉欣慰。李斯之言,让他从文字的魔力中清醒过来,摆正了自己的位置,不再迷失。要怪的话,也只怪这《五蠹》的作者太过神奇,不然,以他嬴政的智慧之高,眼界之远,断不会因一篇文章,便罔顾自我,恨不能以死相许。嬴政解嘲地笑道,“廷尉责备的是。寡人自思,此人已在地下,虽召之亦不能来,是以方才一时口不择言。”
李斯笑道,“好叫吾王得知,此人尚在人间。”嬴政大惊,继而大喜,急问其人为谁。李斯道:“此韩非之所著书也。”
“莫非便是上书存韩的韩国公子韩非?”
“正是。”
嬴政叹道,“当日见其存韩书,以为其才不过尔尔。廷尉虽为之辨,寡人终不能信也。今观此两篇,乃知廷尉知人不虚。”
李斯再道,“韩非之书,当远不止两篇之数,惜乎向来秘不示人,不能为我王得之。”
嬴政大笑道,“何惜之有。其人既在,宣之来即可。”
李斯道,“韩非乃韩国公子,恐终不忍离故土。韩王素信韩非,也不能任其来也。”
嬴政冷冷说道,“寡人欲得韩非,孰敢不从。”于是传诏桓齮,令其分兵急攻韩,必使韩非来秦,然后止战。
注:《唐摭言?卷五》载,“王勃著《滕王阁序》时年十四。都督阎公不之信。勃虽在座,而阎公意属子婿孟学士者为之。已宿构矣。及以纸笔巡让宾,勃不辞让。公大怒,拂衣而起,专令人伺其下笔。第一报云‘南昌故郡,洪都新府’,公曰:‘是亦老生常谈。’又报云‘星分翼轸,地接衡庐’,公闻之,沉吟不言。又云‘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公矍然而起,曰:‘此真天才,当垂不朽矣!’遂亟请宴所,极欢而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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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19:53:41 | 只看该作者
第两百二十四部分
秦国兴师伐韩,不为攻城,不为略地,而只是想要韩国交出一个人——韩非。如果说,以前的韩非还只是在小范围内拥有知名度的话,随着这场战争的发生,韩非之名即刻传遍天下,无人不知。
众人在惊奇的同时,也不免纳闷,这韩非究竟是怎样的神圣,值得秦国如此劳师动众?嬴政也真是的,为了一个四十有七的男人,至于吗?如果是为了一个女人而发动战争,对他们来说反而更容易理解些。譬如,为了海伦,希腊和特洛伊可以血战十年。对此,马洛曾在他的诗剧《浮士德博士》中如是感叹道:“就是这张脸使千帆齐发,把伊利安的巍巍城楼烧成灰的吗?(注)”而从这一诗句中,也演化出了文学史上一个著名的比喻:动用千艘战舰的美貌。
当听到秦国为了得到他,宁肯发动战争,韩非的感受无疑是复杂的。他在韩国蹉跎了十余年,一直得不到重用,好不容易新王上任,对他言听计从、委以重任。他满以为从此可以大展抱负,却又莫名其妙地被秦国相中,竟然打上门来,指名要他。得到秦国如此看重,他心中自然也不无得意,但另一方面,因他一人之故,将韩国卷入战火,却又让他惶恐不安,隐隐以祸水自居。
尽管韩王安一再向韩非保证,为了他,韩国不惜和秦国开战。韩非依然难解心结,况且,他深知,这是一场韩国无法取胜的战争,而失败的代价,可能就是亡国。于是坚持孤身入秦,以罢秦国之兵,还韩国暂时安宁。
不得已,韩王安只能送别韩非。出城外三十里,韩王安犹不肯回车。韩非也深为感伤,泣道:“蒙王不弃,委我重用。无奈强秦以兵见逼,不容不去。吾以不祥之身,陷国于战,本当伏剑自尽,以解罪孽。然自思一死虽易,报王为难,故苟全此身。西去入秦,或能得秦王信用,吾当居间为韩而谋,终不背家国。”
韩王安大哭道:“愿为叔父而战。”
韩非道,“万万不可。因一人而误社稷,吾罪大也。”又顾谓诸臣曰:“吾人此去,恐不能复归。国之内外,有赖诸公。善事王上,勤修朝政,吾虽去,亦可慰怀也。”诸臣也是伤感洒泪。韩非再道,就此告别,王上幸勿远送。
韩王安哭道,叔父西去隔千里,国有疑难可问谁?
韩非道,吾虽去韩,吾书犹在,王上善习之,治国之道可知也。修明法制,执势御下,富国彊兵,求人任贤,则我韩之幸,宗庙之幸。切不可重蹈先王覆辙,举浮淫之蠹而加之于功实之上,宽则宠名誉之人,急则用介胄之士,所养非所用,所用非所养。
时在深秋,水寒风冷。落叶枯黄,缤纷飘舞。琴羽箫鼓作悲歌,车马迟疑不肯发。四野寂寥,雁阵南飞,日没远山,白雾横起。王臣执手相看,叔侄泪滋魂动。始信江淹《别赋》所云: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
韩非单车而去,离开了他的故土,离开了他的家国。沿途父老,目送流连,似在相问:春草年年绿,王孙归不归?
及韩非去远,张让进言道,“韩非久在韩,尽知韩虚实。今使秦而去,若以灭韩而邀宠于秦王,则韩危矣。”
韩王安斥道,“叔父当年为先王所黜,犹不愿舍韩而事诸侯。今甘愿孤身入秦,正为韩社稷计。寡人知叔父必不负我,卿勿复言。”
张让羞愧而退。
注:原文为:
Wasthisthefacethatlaunchedathousandships
AndburntthetoplesstowersofIlium?
在第71届(1998年)奥斯卡最佳影片《莎翁情史》里,这句著名的台词被重复了N次,让视马洛为劲敌的年轻的莎士比亚郁闷不已。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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