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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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 蒙太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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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08:14:59 | 只看该作者
5、王中之王
嬴政听完李斯所言,废然长叹,神不守舍,怅然若失。
嬴政深居宫中,何曾有人对他说过这些。宦官宫女,只知对他阿谀奉承,他喜则喜,他忧则忧。蔡泽每见他,公事公奏之余,最多顺带捎上几句和吕不韦与嫪毐有关的坏话。官员见他,也都毕恭毕敬,不问不答,答非所问。是的,他们的确把他当王在看。不过,在他们看来,他是一个和六国的王没有任何区别的王,和秦国历代的王也没什么两样。
然而,他现在需要的不仅仅是听话的臣民,更需要耳提面命的老师。他只有十六岁,他需要学习,需要指引,今天,他遇见了李斯,他的耳朵听到了另一种声音,一种让他相听恨晚的声音,一种进入心中便生根发芽的声音。他的思绪随着李斯激烈的言语而白日飞升,离地三万英尺,俯瞰天下,一览九州,心胸廓清,烦恼尽扫。李斯的话,让他第一次体验到,原来,王是可以这么作的。王的滋味,可以如此美妙,王的使命,可以如此崇高。
只有李斯,明确地告诉他,他和六国的王不一样,和古往今来所有的王都不一样。他是王上之王,万王之王。在李斯这里,他第一次体会到自己光荣的存在,命定的存在。他一生的目标,都已在今天一次性找到,在李斯的话中一次性找到。他,秦王嬴政,要统一天下,建立大秦帝国,作最高最大的王,空前绝后的王。这一刻,他忘了自己的孤独和忧伤,忘了久未谋面的母亲,忘了掣肘着他的吕不韦与嫪毐。他的心思,已遨游在一个空前庞大的帝国。
这一刻的会面,决定了未来的二十三年,更影响了未来的两千多年。李斯画出了一个帝国的蓝图,嬴政促成了一个帝国的竣工。在未来的日子里,所有的帝王都没能逃出这两个人划定的圆圈,他们能做的,无非就是东挪西凑,修修补补。
且说嬴政心运神游,面色数变,良久才道:“先生所言,寡人未尝思之。”
李斯知嬴政已然心动,便道:“事有不可思,有不可不思。食色车马,愚民可思,吾王不可思;江山社稷,愚民不可思,而吾王不可不思。今天下黎民,厌兵倦战,久欲休息。然七国并存,各有其君。树欲静而风不止,民欲安而君贪战。七国一日不同,天下一日不宁。愿吾王思之。”
李斯又道:“昔者秦穆公之霸,终不东并六国者,何也?诸侯尚众,周德未衰,故五伯迭兴,更尊周室。自秦孝公以来,周室卑微,诸侯相兼,关东为六国,秦之乘胜役诸侯,盖六世矣。今诸侯服秦,譬若郡县。夫以秦之彊,吾王之贤,由灶上骚除,足以灭诸侯,成帝业,为天下一统,此万世之一时也。若怠而不急就,诸侯复彊,相聚合纵,虽有黄帝之贤,不能并也。愿吾王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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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08:15:19 | 只看该作者
6、在那遥远的地方
我们知道,春秋时期(公元前770年—前476年),总共295年,仅有38年没有战争。战国时期(公元前475年—前222年),总共254年,仅有89年没有战争。战争就算是山珍海味,你这么天天吃,不也得腻不是。更何况,很明显,战争不是山珍海味。
从春秋到战国,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越打越少,仗越打越大,人越死越多。在今日看来,似乎统一已是当时的大势所趋。但对当时的李斯来说,能提出统一天下的策略,却并非易事。并吞六国作为一个口号,其实早已提出,但却一直只是合纵连横之徒口中所念的阿弥托佛,这些谋求富贵的合纵连横之徒,在念说这句阿弥托佛之后,接下来那句话就是:施主,你多少施舍点吧。只有李斯,并不把并吞六国当做口号来喊,他是认真的。
李斯朦胧地意识到,天下应该统一,而且天下统一的时候也到了,天下的百姓,都期待着一个巨人的出现,早日结束战火连年的岁月。李斯察觉到了大众渴望统一的心理,但他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在此,荣格的学说正好可以派上用场。
荣格此公,半人半妖,黑暗中的舞者,灵魂界的甘道夫。曹三之所以有些神神道道,此公为害非小。集体无意识便是此公的惊世发现。在人类的集体无意识中,有一种情结,名为救星情结。荣格如此写到:“人类都有这种对救星的期待”,“救星情结是集体无意识的一种原型意象,在我们这个充满灾难、迷惘的时代,它自然又被激活起来。”
救星情结虽然是由一个西方人总结发明的,但对东方人同样适用,甚至可以说尤其适用。看看我们的小说和戏剧,充斥着太多深情而无助的呼唤:呼唤救民于水火的君主,呼唤伸张正义的包青天,呼唤替天行道的侠客,呼唤为民请命的义士,呼唤杀富济贫的盗贼……
相信大家都听过这首优美的民歌——在那遥远的地方。歌词是这样的:
“在那遥远的地方
有位好姑娘
人们走过她的帐房
都要回头留恋地张望
笑脸
好像红太阳
她那活泼动人的眼睛
好像晚上明媚的月亮
我愿抛弃了财产
跟她去放羊
每天看着那粉红的笑脸
和那美丽金边的衣裳
我愿做一只小羊
跟在她身旁
我愿她拿着细细的皮鞭
不断轻轻打在我身上
我愿她拿着细细的皮鞭
不断轻轻打在我身上……”
听完之后,听者大都会有一种淡淡的惆怅,但慢慢也就忘了。倘听者较为敏感,却会感到灵魂深处的悸动。没错,那是潜意识被唤醒却又不能彻底醒来的感觉。
毫无疑问,所有的民歌之中,这是最伟大、最晦涩的一首。在我看来,从对灵魂的揭示深度而言,这首歌并不亚于歌德的《浮士德》。
这首歌本来是王洛宾写给他当年非常喜欢的一位藏族姑娘——藏族千户长的女儿卓玛的。然而,这首歌的内涵要远比它看上去的来得深邃、复杂。我可以毫不客气地说,王洛宾根本不知道自己究竟写了些什么。这是一首天授的作品。不是王洛宾写出了它,而是它选择了王洛宾。这样的作品,与年代无关,与伦理无关,与教育无关,与性别无关。它直入人心,因人而异地或浅或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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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08:15:38 | 只看该作者
7、无处不在的救星情结
这首歌可以说集合了众多的心理情结。对心理学感兴趣者不妨自己分析分析。而在这其中,救星情结尤为突出。整首歌,蕴涵着一个从救星出现的狂喜到救星露出本来面目后的大悲的原始悲剧。
姑娘就是期待的救星。她住在遥远的地方。遥远有多远?用一生能否到达?我不知道。但是,当她出现的时候,她对我许下承诺,她会让我进她的帐房,每天都能看到她那粉红的笑脸,她那活泼动人的眼睛,和那美丽金边的衣裳。于是,我抛弃了财产,毅然跟她前往。作为代价,我为她放羊。但是,到了后来,她连羊也不让我放了。我只能退而求其次,变成一只小羊,跟在她身旁也是好的。然后,她便要抽打我。而我也只剩下绝望的哀求:皮鞭细一些,抽打轻一些。
也许这样解释还是比较玄乎。但若是把姑娘换成那开国的皇帝,把我换成普通的老百姓,再来看整首歌曲,你会看到什么呢?是的,一个民族的苦难史,以及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
再把话题回到每个单独的人。每个人都期待着救星,每个人都渴望被别人拯救。这是不能被否认的。作为一个个人,你的救星可能是一封信,一笔汇款,一通情人的电话,一个老板的决定,一条政府的法令。当你得到了,你便获救了,作为一个个人。但作为一个集体的、一个种族的一员,我们的救星又是怎样的?
我不知道我们的祖先,那些最早的人类,是从哪里来的,他们身上又有些什么故事。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并没有完全消失。我们的身上,依然残存着他们的所思所想,所经所历,这些祖先留下的遗物,不是存在银行里,也不是锁在保险柜里,而是在一个最安全的地方,我们的头脑里,成为我们的集体无意识。救星情结,便是祖先的遗物之一。它暗示了我们遥远祖先的最初遭遇。
李斯的师兄韩非为后世记下了这样的故事:
“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有圣人作,构木为巢以避群害,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曰有巢氏。”
“民食果蓏蚌蛤,腥臊恶臭而伤害腹胃,民多疾病。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之曰燧人氏。”
“中古之世,天下大水,而鲧、禹决渎。”
有巢氏,燧人氏,鲧、禹,作为救星出现在我们那原始人祖先面前。他们拥有的在当时而言足以令人瞠目结舌的技能,无疑给原始人祖先以极其深刻的印象,引发他们疯狂的崇拜,甚至不敢把他们当做同类视之,而是当做上帝的代言人。而救星的一再出现,进一步增加了原始人祖先的期待,也更加强化了他们这样的心理暗示:有问题,不找官府,等救星。在我们继承了祖先们的血脉时,也继承了这样的心理模型,只是被压抑在潜意识里,等待着适时的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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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08:15:56 | 只看该作者
8、从人类的源头谈起
什么叫集体无意识?就是你通常并不能意识得到,所以也就无法反驳。Something听起来像是奇妙的悖论,然而还真不是。怪力乱神,孔子也只是存而不论,而不言其必定无有。
由此,救星情结作为集体无意识的一种原型意象,当它在合适的时候觉醒时,注定要投射到一个强力者身上。他将是一个天遣之人,大能之人。比如有巢氏之于我们的祖先,比如摩西之于犹太人,比如尼采所谓的超人。
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巨著《群魔》里,韦尔霍文斯基将他的救星情结投射到斯塔夫罗金身上。在两千多年前的咸阳宫殿,李斯将他的救星情结投射到嬴政身上。
接下来,我将谈的是一个应该从未有人谈过或者从未有人意识到的话题,当然,我的言论,是建立在那些心理学先驱们开拓的基础之上的。我认为,不管对错,这个话题是重大的,也是值得讨论的。
我们先从人类的源头谈起。
人类早期的那批救星,他们的遭遇是怎样的呢?据说,摩西被犹太人谋杀于旷野,他没能保住自己的性命。弗洛伊德将他的死因归结为犹太人对摩西野蛮的责罚的反抗。对此观点,我想再往深里挖掘一下。摩西生活的年代是在公元前1300年以前。根据记载,那时已有了相当的文明。所以,参照我们中国有巢氏和燧人氏的故事,可以肯定的是,就算对犹太人而言,摩西也应该不是第一个救星。因此就在此时,救星情结可能就已经在犹太人的潜意识里存在了。有人会问了,你说有就有啊?我想说的是,集体潜意识,并非个人所能左右,或者可以再作一个比喻,就像你买品牌电脑一样,你买的不是一个裸机,电脑里已经给你捆绑了众多软件。我们一出生,就捆绑了这样的集体潜意识,而且你还不能像删除电脑里的软件那样删除它们,因为一是就算捆绑上这样的集体潜意识,通常也不会妨碍你正常使用自己,二是就算你想删除,你也根本找不到它们。它们隐于幽深的暗处,无比神秘。
既然摩西并非犹太人的第一个救星,而犹太人又已经具备了救星情结,则关于摩西被杀的原因,我作这样的解释:
犹太人之所以要杀死摩西,从表面上看,是为了反抗摩西对他们野蛮的责罚,但更深的原因,则是他们渴望再次被拯救。摩西已经拯救过他们,他除了奴役他们之外,已不能再次拯救他们。于是,犹太人杀死了摩西,等待着下一个拯救者的降临。犹太人呼唤着他们的弥赛亚。但当他们的另一个拯救者——耶稣出现的时候,他们又让他流血而死。他们杀死了他们的又一位拯救者。一再重复的悲剧表明,他们享受的也许只是被拯救的过程,而不是被拯救的结果。或许这种奇怪的想法比较难以理解,但这种类似奇怪的心理,在生活中还是不乏例子的。
分析完以上,让我们进入正题。正题就是:为什么历史上总会改朝换代,没有一个政权能够长久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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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08:16:14 | 只看该作者
9、解析千古之谜
我们先从秦朝为什么灭亡谈起。关于秦朝灭亡的原因,存在着众多的解释。比如: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胡亥乃是亡国之君;酷刑严法,暴政无度;竭尽国力,役民太甚;或者还有说是楚人的大规模反抗——带有民族起义性质的反抗,再加上山东五国贵族的复国战斗。我无意从这些原因中分出对错高下。不是说历史是人民写就的嘛,我倒愿意试着从人民的集体无意识的角度来解析这个问题。
秦王嬴政以救世主的面目出现在当时饱受战火摧残的人民面前,他统一了天下,成了秦始皇。以当时的环境和形势来说,这样的救世主是应运而生、受到欢迎的。秦始皇和摩西不一样。犹太人敢杀摩西,是因为摩西天天和犹太人在一起,英雄常见也凡人,所以,摩西作为救星的光芒日渐黯淡下去。而秦始皇却懂得深处自神的道理。他始终保持着神秘,和百姓保持着距离。距离产生美,更产生敬畏。在他的有生之年,他一直头罩着这样的救世主的光环。老百姓未必爱他,但是敬畏他,认为他就和有巢氏、燧人氏、大禹一样,是不可置疑的天子。天选之子的说法在今天已经没有了市场,但对当时那些生活在神话和天意中的老百姓来说,却是深信不疑的。秦王嬴政的暴政或许比摩西尚有过之,但直到他死,大秦帝国并看不出有崩溃的迹象。在他当皇帝的十二年,并没有遇到任何像样的反抗。他作为救世主的地位,是稳固的,为大众认同的。
当秦始皇四处求仙,想长生不老时,我想,不仅秦始皇相信他自己能够成功,应该有相当部分的百姓也相信他是能够成功的。秦始皇在他们眼中,是一个神话般的人物,理应无所不能。但当秦始皇没能成仙,而是死了,像普通人那样死了,民众便觉得受到了欺骗,由之而产生愤怒。自然,这些情绪,是发生在潜意识里。在这种潜意识的驱使下,他们会选择报复。但这种动机经过意识的改头换面,便成了为了其它的目的。
秦二世胡亥,能够继承他老爸的皇帝地位,却无法继承他老爸的救世主地位。几乎每个朝代都会碰到这样的问题。所以说,对每一个朝代来说,第二任皇帝通常最为难熬。
民众希望再次被拯救,再重温一次被拯救的过程,等到陈涉斩木为兵,揭竿为旗,天下云集而响应,赢粮而景从,山东豪俊,遂并起而亡秦族矣。
这里有一个疑问。秦朝虽是二世而亡,但接下来的朝代,许多能传承到十几代以后。这又是为什么呢?不为别的,因为对民众的教育,尤其是儒家思想。
在统治者眼中,儒家有两个观点最值得看重:忠和孝。孝就意味着你爱自己的父母兄弟,爱多则行疑,想造反,可得先为自己家人的性命考虑考虑。忠则意味着,你忠于君主,就是忠于国家,造反是不对的,造反是不好的,造反不乖。通过这种知识的灌输,实际上无意中起到了一种对民众的救星情结进行压抑排挤的作用,使救星情结长久地待在潜意识里,无法冒头。民众失去了对救星的期待,自然只能选择对现行政权的顺从。于是,那些皇帝也就可以高枕无忧,可着劲地折腾,搜刮民脂民膏,享受酒池肉林。
然而,当民众的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救星情结终究会觉醒。这种情结只能被暂时压抑,却无法被永远磨灭。于是,新的一轮造星运动再次开始。又一颗救星出现了。他颠覆了旧的政权,建立了新的政权。而可怜的民众,终究还是摆脱不了作绵羊的命运。
罗贯中在《三国演义》的开篇如是写到: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是基于历史事实的陈述。然而,其原因还是在于集体无意识的作祟。民众渴望被拯救,是以分久必合。民众渴望再次被拯救,是以合久必分。
作为救星本身,自然是指那些开国的君主,要逃脱摩西的命运,不被民众抛弃甚至杀害,还有一种策略可供他们选择。那就是让拯救持续进行,让民众感觉到自己在不断地被拯救。秦始皇嬴政统一天下之后的诸多政策举措,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看作是对此种策略的自觉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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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08:16:33 | 只看该作者
10、王威不可犯
狂风吹我心,西挂咸阳树。且说李斯向秦王嬴政纵论天下大势,两人高山流水,相谈甚欢。一个十六岁的少年和一个三十三的壮年,跨越了十七年的代沟,找到了共同的话题:天下。
十六岁的花季,正是在做梦的年纪,但嬴政却没有梦。他的命运是注定的,不管喜不喜欢,他只能作王。他到达了一个极限,没有可供梦想的多余空间。况且,作梦是欲望曲折的表述和满足,是普通人的专利,嬴政不需要通过做梦来满足自己,悍跋的人从不自己作梦,而是成为别人的梦。
俗话说,饱暖思淫欲,那么,当淫欲也都满足之后呢?对嬴政来说,饱暖、淫欲都不是问题。他如果有痛苦的话,绝不会是来自物质上的,只能是精神上的,那就是:活得没有挑战。或者说,无论权、钱、色,对他只存在一个挑,而不是战的问题。
李斯给了他一个挑战,向过去所有的王挑战,向未来所有的王挑战。李斯大夫主持的这次洗脑手术,可谓是进行得相当及时而且成功。患者嬴政获得了新生。
就在此时,蔡泽带着几个郎官急匆匆闯入。蔡泽叩首不迭:“臣护王来迟,属下郎官擅自闯入,意图行刺吾王。臣治下无方,死罪死罪。”蔡泽又对随从喊道:“还不快将刺客拿下,立即问斩。”几个郎官接到命令,也不动脑筋,应声便往上冲。
李斯不动如山,仿佛与己无关。他知道,嬴政在还没有成为天下的救星之前,一定会先成为他的救星。
果不其然,但听嬴政怒叱一声,道:“下去。寡人身侧,可是轻易近得?”郎官大惧,仓皇后退,伏地请罪。
嬴政和李斯谈话时,一直声调平和,偶尔激动失控,那也是因为喜悦。直到这时,李斯才第一次听到嬴政发火。嬴政的怒喝,竟利如刀剑,威不可挡。李斯虽明知那怒火并非针对自己,仍打心底掠起阵阵寒意。
嬴政高高在上,对蔡泽道:“郎中令,汝欺吾年幼欤?李斯如欲不利于寡人,早便已经动手,何必等到此刻?就算李斯真是刺客,一直在等待刺杀寡人的最佳时机,汝急匆匆派人冲上来,只能逼其铤而走险,孤注一掷,向寡人动手。汝置寡人性命安危于何地?”
蔡泽低头,不敢接话。他一时失了冷静。他刚听到李斯闯入王宫时,心里大惊。他倒不是担心李斯暗杀嬴政。嬴政身高力大,又是剑不离身,李斯真想暗杀嬴政,就凭他那身板,成功的机会基本为零。蔡泽深知李斯之才,他怕的是李斯见到嬴政,两人一见倾心,李斯想要多大的官,还不是嬴政一句话的事,则吕不韦又添一强援,他又多了个对手。他想赌一下,冒险让手下郎官上去抓李斯,只要嬴政一时软弱或犹豫,没有及时制止,则立即便把李斯带出殿外,让他人头即刻落地。况且,作为郎中令,大秦法律也赋予了他这样的权利。只是,他太低估嬴政了。他没想到嬴政会如此强硬、如此果断地替李斯出头。在王的意愿面前,法律只能回避。
嬴政语气和缓了些,又对蔡泽道:“郎中令,寡人知你是护主心切,寡人不责怪你。你等先下去,寡人和李斯还有话说。”
蔡泽如蒙大赦,连忙告退。临出门时,嬴政叫住他。嬴政轻声说道:“郎中令,你老了。”
在嬴政说出这句话之前,蔡泽还没老。但在这句话之后,蔡泽就真的老了。在那一瞬间,他仿佛苍老了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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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08:20:22 | 只看该作者
11、李斯献计取天下
蔡泽临去前,狠狠地瞪了李斯一眼。
蔡泽的眼神虽然狠毒冷酷,李斯却并不以为然。他知道自己把蔡泽给彻底得罪了,他给蔡泽捅了大漏子。李斯心里苦笑:蔡泽,你又何必恨我呢。权势如闹市野兔,向无常主,人人得而逐之。你蔡泽逐得,我李斯自然也逐得。况且,我并非不劳而获,我也是冒着掉脑袋的风险,以性命相博,我容易吗?虽然暂时逃过了你的毒手,但是,我这条命能不能最终保住,还实在难说的很。
待蔡泽走后,嬴政问道:“统一六国,非朝夕之功。以先生之见,当以何事为先?”这问题问得很大,也很含糊。
对两种人说话,你必须简单明白,直截了当。一是对特别弱智的,一是对特别聪明的。李斯知道,对嬴政这样高智商而且又没耐心的人,必须言简意赅,观点明确而且新鲜,切不可拐弯抹角,东拉西扯。搞哲学,可以提倡辩证法。要说服别人,尤其是说服君王,辩证法可用不得。听起来什么都说到了,又好像什么也都没说。辩证法的精髓就在于两个字:但是。懂得了使用但是,就懂得了辩证法。
李斯道:“臣位卑,不敢言内事,请言外事。天下皆知,秦利在六国之分,不利在六国之合。臣以为,六国之分虽为秦国之利,而若能将六国之每一国再分,则尤为秦国之大利。不仅要让六国各自为政,也必当使每一国不得各自为政。离其国君臣之计,使一国之内,政见纷纭,莫衷一是,则其国无政自乱,引颈待诛也。”
“既如此,当如何行之?”
“以臣之见,吾王当阴遣谋士,赍持金玉以游说诸侯,离间六国上下,使其不得一心。”
嬴政懒懒地道:“此离间之计,历代先王已多有施行,并不稀奇。”
李斯不慌不忙,从容说道:“离间之计,妇孺皆知,实不为奇。同样的一柄剑,可披荆斩棘,也可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剑虽同,用之法异也。前人用离间之计,或为一时之权宜,或为解燃眉之急。臣所献离间之计,却有如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六国君臣,皆在网中,莫能自脱。臣敢问吾王,今倘若吾王奋铁血之师,临于六国。以吾王之见,六国君臣上下,欲战者几何?欲降者几何?”
“欲战者或有什九,欲降者不足什一。”
“若吾王能用臣策,诸侯名士可下以财者,厚遗结之;不肯者,利剑刺之。向秦者留,背秦者诛。坚持不渝,必收奇效。五年之后,则欲战者什七,欲降者什三。十年之后,则欲战者与欲降者各半也。待斯时也,天网收,秦师出,六国斗志已衰,降心大炽,吾王坐而收之,不亦易哉。”
于是嬴政点头称善,以为上策。猪,养肥了再杀,国家,则要先掏瘦了再灭。离间计常见,而如此大规模、大范围的离间计,让六个国家个个都患上精神分裂,上下离心,内部瓦解,确实是头一回。
李斯见嬴政面露激赏之色,决定再烧上一把火,于是拜道:“臣李斯言已尽,请服汤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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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08:20:43 | 只看该作者
12、蔡泽午夜作访客
且说李斯匍匐在地,将自己的性命放在嬴政手中,静待嬴政裁决。在李斯的预料之中,事情的正常进展应该是这样的:嬴政正在兴头上,和他有相见恨晚之意,忽然听到他要寻死,这哪成啊,于是爱才之心顿起,连忙将他搀扶起来,好言劝慰,不仅赦其无罪,并立即授以高官显爵,倚为股肱。
然而,出乎李斯意料的是,嬴政偏偏一言不发,非但没来搀扶,连痛快话也不给一句。李斯也不敢抬头去看,只能将脸贴着冰冷的砖地,干干等着。李斯哪里是真想死啊,他只不过是照本宣科,说了一句劝谏君王之后的常用的客套话而已。通常君臣二人都心照不宣,按照游戏规则,谁也不会把这寻死的话当真。可是,嬴政是按规则出牌的主吗?
李斯心里七上八下,全身流汗,控制不住地发抖战栗。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然而,他狠话都扔出去了,退路已被堵死,再讨饶已经来不及了。
嬴政沉思着,仿佛在故意考验李斯、折磨李斯。几乎是过了一万年之久,嬴政这才说道:“先生且回去歇息。明日寡人当再与先生议论。”
李斯两腿发软,揪着一颗心,惶惶不安地回到住所。他想自己大概还活着,但能活多久,他却一点把握没有。经过此事,他对嬴政的畏惧又加深了几分。这孩子不简单,深谙御下之道,嬴政抓住了他的把柄,看来他是要把这把柄一直攥下去,不会轻易松手的。
是夜,李斯辗转反侧,难以入眠。这时,敲门声响起。开门一看,是蔡泽。李斯连忙迎进。
蔡泽一改往日嚣张的态度,笑脸说道:白日多有得罪。蔡泽特向先生赔罪来了。
李斯连忙道:维护秦王,乃郎中令职责所系,李斯岂敢怪罪。倒是李斯一时莽撞,给郎中令添麻烦了。
蔡泽心里骂道,你知道就好。嘴上却说,哪里哪里。
两人相对无言,各想心事。
蔡泽的内心独白:李斯都和秦王说了些什么呢?秦王替李斯保住性命,又特地派人将他客客气气地送回,看来一定是对他器重了。秦王说我老了,这信号太明显了。和李斯比,我实在是老人了。莫非,他要罢免我,用眼前这位李斯代替我?不可能。我可是四世老臣,秦王绝不会怀疑我对他的忠心。晚上,秦王还赏赐了我金和绸缎呢。但秦王的心思,深远得很,猜测不透。昨晚上那两个小娘们还真不错。那一身细白的嫩肉,真是吃人不吐骨头啊。奶奶的,今晚有心梅开二度,又怕力不从心。嘿,我怎么忽然想到这些?莫非这就是传说的意识流?打住。我本来以为李斯是吕不韦的心腹,但李斯若是吕不韦的心腹,他大可不必硬闯宫殿,甘冒被烹的危险来说秦王。吕不韦完全可以直接将他推荐给秦王,而不是送到我手下来当个吃力不讨好的卧底。看来他和吕不韦的关系不过一般而已。看这李斯,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莫非秦王已经和他交过什么底?
李斯的内心独白:蔡泽啊蔡泽,你别看我表面上气定神闲,我心里苦着呢。秦王在我头上悬着一柄剑,不说砍,也不说不砍。当然,这些我绝对不会告诉你。说不定门外就有几个郎官埋伏着呢。我不装出得意扬扬的样子来,让你误以为秦王对我即将大用,万一你要将我杀人灭口,我能怎么样?我还能给秦王托梦喊冤不成?
蔡泽干咳一声,道:我听秦王的近侍说,今日秦王对先生甚是赏识啊。
李斯暗笑,心道:好嘛,讹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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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08:21:04 | 只看该作者
13、命运,将在明天揭晓
李斯心里透亮得很。蔡泽撇下美人床、温柔乡,夤夜来此,便是意在探探他的口风,从而摸摸秦王的态度。秦王白天对蔡泽说的话可不轻,而这些话可以说全是因李斯而起。李斯根本就不相信蔡泽和秦王的近侍有密切的交往。如果蔡泽和秦王的近侍很熟的话,这一趟完全可以省略。况且,蔡泽当官不是一天两天,理应知道,身为外臣,交结内侍,可是犯了君王的大忌。
李斯知道言多必失,只要装作莫测高深就对了。于是说道:“如此说来,大人和秦王近侍很是熟稔,时常互通消息?”
这样的帽子蔡泽可担当不起。蔡泽面色一沉,道:“不得胡说。”
李斯道:“李斯不曾说,都是大人自己提及的。”
蔡泽打个哈哈,道:“我也是偶然听来的。”话锋一转,又道:“先生和秦王两人谈论了足有三个时辰,不知所谈何事?可否透露一二?”
李斯道:“未经秦王授意,李斯不敢说。望大人海涵。”
蔡泽有千种套路,李斯有万般搪塞。总之,蔡泽始终吃不准秦王对自己的态度,更吃不准秦王对李斯的态度。他决定还是不得罪李斯为好,也算是给自己留条后路。不能多个朋友,那也不要多个敌人。
蔡泽一拍手,两个郎官推门进来,将一个包裹放在桌上,又退出。李斯暗呼好险,门外果然埋伏有郎官,好个蔡泽,早有两手准备。
蔡泽将包裹推给李斯,道:“蔡泽老眼昏花,不识先生大才,平日多有亏待先生之处,还望先生毋怪。区区薄礼,聊表歉意。”
“李斯乃是大人属下,正该求大人垂青照应才是。尊卑有别,岂敢造次?大人错爱,李斯万万不能收。”
蔡泽作出推心置腹之态,道:“先生不必推辞。不瞒先生,蔡泽与相国素来有隙。相国也知此事,而仍遣先生为郎,其用意必是忌先生之才,欲借蔡泽之手杀之。当日蔡泽委屈先生,皆因中了相国之计而不自知。蔡泽醒悟已迟,幸好先生安然无恙,不然蔡泽罪过大也。”
李斯知道这礼不收也得收了,只有收了,才能表明自己和吕不韦不是一伙的。李斯因道:“李斯妄收大礼,愧无以为报。”
蔡泽大笑道:“蔡泽只为谢罪,岂敢望报。叨扰已久,先生早些歇息。”
蔡泽虽强作欢笑,却掩不住心中的焦虑和惶恐。他一无所获,郁郁离去。看见蔡泽的沮丧,李斯一阵快意,几欲大喊。蔡泽,你也有今天啊!
然而,真正的痛苦,必然是建立在别人的快乐之上。而真正的快乐,却不能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我快乐所以我快乐,你快乐所以我痛苦。
李斯送走蔡泽,躺在床上,被窝冰凉,顿感凄怆。他找不到一个可以说话的人。无论喜悦还是悲伤,都无人与他分享。他思念家乡,思念妻子和孩子。但他在思念这些的同时,却不得不更加思念另外一个人——秦王嬴政。
秦王究竟是个怎样的人?以目前为止李斯的观察,嬴政虽然只有十六岁,却已是沉默寡言,喜怒不形于颜色,心里能装事,更能想事。秦王的童年经历,和他目前的处境,注定了他不可能获得安全感。也许他就喜欢这种缺乏安全感的感觉。要获得存在的最大享受就意味着:危险地生活。
李斯算是体会到了嬴政这孩子的高明之处。他自己缺乏安全感,因此也要让他身边的人全都生活在不安全之中。他不说杀李斯,也不说不杀,让他自己猜测去。自己的命都操在君主手中,那你还不得先君主之忧而忧,后君主之乐而乐?
李斯度过了他一生中最漫长的一夜。他几乎一宿没睡,明天,会发生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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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08:21:43 | 只看该作者


第九章李斯的重大转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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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08:22:07 | 只看该作者
1、暗战
第二天,秦王嬴政如约召见李斯。一个普通的郎官,受到君主的单独接见,而且是在咸阳宫正殿之内,这是何等的荣耀。在这世界上,灰姑娘的童话倒是时有发生,灰小伙的故事却罕有听闻。在很多同事眼中,李斯无疑就是个撞了大运的灰小伙。
李斯带着野蛮的梦想和嗜血的渴望,来到咸阳宫。这回会面和昨天在兰池宫的会面不同,这是一次正式的会面,这是一次解谜的会面。李斯知道谜面,而嬴政却知道谜底。
空旷肃穆的正殿之内,只有李斯和嬴政两个人。这里的每一块砖,每一片瓦,每一根柱,每一道梁,都代表着秦国的尊严和权力。在这样庄严的地方,人不自觉地便会心生敬畏。
换了地方,换了时间,李斯的心情也和昨天大不一样。昨天,他还是一穷二白,他是抱着必死之心,拼命一搏,当时只觉热血沸腾,反而并不觉害怕。今天,血已冷却,他已经有了希望,有了得失之念,这才觉出后怕来。然而,他想说的话、能说的话昨天都已经一口气说完。而有些话,同样具有杀伤力,却还不到时候说,或者不能说,不敢说。他已经打光了手中的牌,他现在能做的,就是看着嬴政出牌。
嬴政冷着脸,也不寒暄,道:“听闻先生曾为相国舍人。”他的口气平淡而自然,只是在简单地说出一桩事实,并没有任何倾向或感情。
李斯这才醒悟,为什么昨天聊得如此投机,嬴政都没有当场拍板,给他一官半职。原来,昨天晚上嬴政调查他的底细去了。李斯又喜又忧。喜的是嬴政想要用他才会去调查他。忧的是,和吕不韦的关系,曾经是他仕途上的助力,现在却很可能成为他仕途上的阻力。他心里犯嘀咕,嬴政到底知道他多少底细?他是应该选择坦白从宽还是等着抗拒从严?如果将吕不韦比作他的旧爱,嬴政比作他的新欢。要得到新欢的心,他就必须和旧爱彻底地划清界限,绝对不能有半点藕断丝连。嬴政啊嬴政,我的心里只有你没有他,请你相信我的情意并不假,我的眼睛为了你看,我的眉毛为了你画,从来不是为了他。
李斯道:“臣为相国舍人两年有余,日夜所思,为大秦而不为相国。如今忝为郎官,为吾王执鞭喝道,于愿足也。”
嬴政道:“寡人年齿未壮,国事全仗相国,先生为相国舍人,也算是在为国效力。”嬴政这话,明显是假话套话,句句都暗藏机锋,有试有探。海明威的冰山理论在此得到了完美的体现。嬴政能一直容忍吕不韦?李斯绝不相信。嬴政现在还不是时候反击,只能忍耐等待,对吕不韦纵容佯从,绝不会轻易暴露自己要对付吕不韦的意图。李斯知道,和嬴政说话,可得多加十万分小心。在嬴政面前,不仅不可强间吕不韦,就连顺间也不可以。最好就是装做对嬴政要对付吕不韦的心思一无所知。一旦捅破了这层窗户纸,暴露了嬴政心中这不可告人的秘密,则嬴政很可能便要杀他灭口。
李斯道:“相国终是相国,王方是国。为王效力,才是为国效力。”
嬴政又道:“寡人闻嫪毐也曾为相国舍人,先生可知此人?”
李斯几乎吓出一身冷汗。他怎么什么都知道?看来,在吕不韦身边,定然埋伏有嬴政的人。这孩子确实不简单。
李斯不敢隐瞒,道:“臣与嫪毐同为舍人之时,颇是亲近。及吾王恩赐嫪毐富贵之后,臣与嫪毐已甚少来往了。”
嬴政面色和缓了些,道:“寡人闻知嫪毐曾数度笼络先生,均为先生婉拒,敢问为何?”
“臣虽不才,也知嫪毐能有今日,皆赖吾王所赐。臣爱富贵,惟吾王能赐。”
嬴政露满意之色,道:“昨日一晤,寡人受教匪浅。离间之计,既为先生所教,也愿先生为寡人行之。愿拜先生为长史。”
李斯拜道:“谢吾王错信,臣必竭力,不负吾王。”又道:“臣有一事相求,望吾王恩准。”
“何事?”
“臣孤身在咸阳,妻儿尚在楚国上蔡,已有三年不得见面。臣欲将妻儿接来咸阳,从此为秦人,不为楚人。”
秦王于是大悦,欣然应允。
李斯做了两年多的舍人,大半年的郎官,一直都没有把老婆孩子接到咸阳来,在嬴政看来,这表明李斯还存在投机心理,留着两手准备,并没有恒心为秦。直到现在,嬴政亲口封他为长史之后,这才张罗着把老婆孩子都接过来,表明了他要真正在咸阳安家落户,表明了他要全心为嬴政效命,他把老婆孩子接过来,既有享受天伦之意,也有将他们作为人质,借以让嬴政安心之意。嬴政自然大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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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08:22:21 | 只看该作者
2、长史
从当年决定辞去楚国上蔡郡小吏这个没有前途的末流公务员之职算起,李斯已经苦熬了整整十一年,其间的艰辛颠沛、心路起落自不必细表。现如今,他总算是苦尽甘来,熬出头了,他终于在最强大的秦国的中央政府里作上了官,而且这官虽不是三公九卿,却也实在不能算小。
那么,李斯被封的长史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官呢?只有搞清楚这一点,才能更好地理解李斯日后的仕途遇合。
说起来还真是叫人头大,在当时的秦国,有好几种官都同样地被称为长史,很容易搞混淆。譬如丞相的属官中有被称为长史的,国尉和御史大夫的属官中也有被称为长史的,前后左右将军其下也置有长史之官。这么多的长史,名字虽然相同,其职权待遇却是有着相当大的差别。
到底哪一个才是李斯所封的长史呢?史册的记载已然不详。我的推测是,当时李斯所封的长史应该是国尉的属官,而不是像很多人认为的那样是相国的属官。以嬴政的智慧,他是不会将好不容易得来的李斯再送回到时任相国的吕不韦身边的。而且,从李斯就任长史后的所作所为来看,更可以确定这一点。
李斯就任长史后,主要工作就是:在六国境内开展恐怖活动,干扰乃至改变六国正常的内外政策。对六国官僚名士,能拉拢的就拉拢,不能拉拢的就暗杀。在李斯的手下,聚集的是一批谋士说客和剑客死士。这样的工作,必须是军职者方可担任。又,只有国尉和前后左右将军属下的长史为军职。再,前后左右将军属下的长史向来是跟随长官镇抚边境,只有国尉属下的长史是留在中央政府办公,因此,李斯所封之长史,当为国尉属官,其秩千石。
当时的国尉之位空缺已久,李斯连名义上的长官也没有,只用对嬴政一人负责,行动起来更是得心应手。关键是,李斯这个长史是正职,是一把手,在自身职责范围内,他有独立决定权,不用和旁人商量,更不用担心别人和自己抢功劳。
从李斯的工作内容可以看出,李斯所主持的这个部门,类似于今天美国的中情局,前苏联的克格勃,以色列的摩萨德。通过这样的类比,不难想象出李斯的重要性和影响力。从某种意义上说,将李斯称为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特务头子也不为过。也只有在这样的岗位上,李斯才能迅速地表现出他出众的才干和胆略,越来越得到嬴政的信任和依赖。
官位是死的,人是活的。长史之位,原本职责并不是这些,这些职权,可以说是嬴政按照李斯的计策为李斯量身定做的。嬴政任命李斯为长史,当是经过深思熟虑。嬴政的政治天赋,在这件事上得到了初步的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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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08:22:53 | 只看该作者
3、童年
道教里有一种高深的修炼,名为练内丹,修元婴。所谓阴阳相感慨,精凝成童子是也。据传,修炼到此一境界者,便可成为真人,能借云飞去,朝见上帝。如此玄妙的修为,非我所能见,亦非我所能语。然而,道在迩而求诸远,事在易而求诸难,不亦殆乎。
无须修炼,每个人内心里都已自有一个孩子存在。这个孩子,安静而无助地待在我们的内心,等待被爱,等待被宠,等待温柔的抚摩,等待睡前的呢喃。他不会随着我们的年岁增加而长大。就算你已是百八十岁的老头或老媪,这个孩子却依然年幼得不行,他独立在时光之外,他是长不大的彼得潘。这个孩子,珍藏着我们神秘的童年。他是灵魂和情感的源头,没有受到污染和破坏。因为他,我们懂得了爱和被爱,因为他,我们选择了爱和被爱。
我们时常能够感受到这个孩子的存在。我们的诸多行为也表明了这个孩子的存在。再凶恶再难缠的人,也许他们真正需要的只是一个拥抱,一句说话:“乖,不要怕,我带你回家。”他通过干坏事来逃避内心的孩子,来否认内心的孩子,希望能和童年一样遭到惩罚,对孩子来说,惩罚和爱是连在一起的。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话,反过来同样成立: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
孙悟空是个特例,他没有童年。他从石头缝里蹦出来时就已经是一只成年公猴。在他的内心深处,从没有一个可爱的小猴存在。所以,他注定是只有缺陷的猴,他没有爱。他也不会爱。在这一点上,吴承恩的描写是深刻而准确的。
嬴政已经十六岁了,他和同龄人比起来,明显早熟许多。险恶的环境,逼迫着他快速成长。他已将自己的童年抛在身后。但是,他却无法摆脱内心里的那个孩子,他穷尽一生也不能将其抹去。
那是怎样的一个孩子?出生不久就被自己的父亲抛弃,和可怜的母亲相依为命,像乞儿一般游荡在邯郸街头,衣衫破旧,食不裹腹,受人欺负却又无力报复,没有希望,没有梦想。九岁那年回到了咸阳,回到了他父亲身边,然而他依然感受不到父爱,他既非父亲的独子,而父亲又忙于政事和房事,难得和他相聚,他十三岁那年,父亲作为一个陌生的男人,永远离他而去。不仅如此,到咸阳之后,他连唯一的母爱也已失去。母亲同样沉迷于宫殿珠宝和床笫之欢,再也不会像当年那样,把他当做自己在这世界上仅有的宝贝,当他受到委屈,用温暖而修长的手指为他擦去眼泪;当他困乏时,把他抱在怀里,唱着好听的歌谣,哄着他慢慢睡去。
尽管嬴政体内的那个孩子,依然饥渴而无望地期盼着爱,但他却已是将自己打造成冷酷而坚强。他越来越多地占有世界,却也越来越少地得到爱。天破犹可补,一颗受伤的心却永远无法复原。嬴政从缺乏爱,到抵制爱,再到否认世间有爱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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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08:23:08 | 只看该作者
4、夹缝
缺乏爱,对普通人来说只是一己之伤痛,没人关心,没人在乎,他只能在暗夜孤独地舔着伤口,徒劳地欺骗着自己: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一切都会好的。他的力比多向内蔓延,以伤害自己为乐趣。
但对帝王来说,缺乏爱,他的力比多却是向外张扬,在帝国的身上发泄转移,整个国家都被迫聆听他的呻吟,承担他的不幸,接受他的抗争。
对嬴政来说,无物不可得,惟一爱难求。他已是无上的王,谁能爱他,谁敢爱他,谁有资格爱他?他体内的孩子,永远得不到拥抱,得不到安慰。孩子在他的心里流着眼泪。这使嬴政产生了强烈的幻觉,仿佛他从来也不曾长大,他并不是住在咸阳宫殿里尊贵的王,他仍然是那个可怜的流浪乞儿。
他害怕心中的那个孩子再度成为现实,夺走他现在所有的一切。他无时无刻不处在这样的心理危机之中:也许当他某天醒来,突然发现自己又回到了邯郸街头,一无所有,任人欺辱。这个严重的心理危机,直到他把赵国灭掉、把他幼年的所有仇人全部杀光之后才得到解消。
此时的嬴政,少信善疑,极度缺乏安全感。要获取安全感,他便必须让自己强大起来,消灭所有对他构成威胁的人,直到让自己天下无敌。因此,他和吕不韦之间必有一战。就算吕不韦没有造反的心,但他已经拥有造反的实力,嬴政作为君王,就必须随时都作最坏的打算。对他来说,和吕不韦这一战来得越晚越好。他需要争取时间,培植壮大自己的实力,但同时,又要保持低调,不至于过早惊动吕不韦,以防他狗急跳墙。更何况,他的敌人,除了吕不韦之外,还有一个嫪毐。
眼下,嫪毐和吕不韦正斗得不亦乐乎,对嬴政暂时都无暇顾及,或不以为意。但嬴政却不愿坐等渔利。他知道,只有把剑握在自己手里,才能把命运握在自己手里。
在嫪毐和吕不韦把持朝政大局的情况下,要培养自己的嫡系,难度不亚于背着老婆攒私房钱。与其虎口夺食,不如另起炉灶。在嫪毐和吕不韦两人势力不及的地方,开垦拓荒。于是,就有了李斯所掌控的这个新成立的特务部门。这个特务部门,便是隐藏的利爪,黑暗中的锐士力者。名为对外,然而一旦国内有事,却能立即掉转剑锋,为嬴政而战,为嬴政而死。
虽然只是封了个长史,李斯心里却也没什么好不平衡的。他想得开。他知道,如果他早来或晚来咸阳十年的话,凭他的才华和能力,也可以和张仪、范雎等人一样,一跃而为上卿,乃至丞相。可他偏偏在这个时候来了咸阳,这个时候遇见嬴政。现在的嬴政,夹在嫪毐吕不韦之间,手中的权力有限,能封李斯为长史,已是尽了他的全力。正所谓:我有的不多,却愿将最好的都给你。长史这个官职上的含情量,绝不低于十好几年前的上卿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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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08:23:30 | 只看该作者
5、低调
高音C之王是谁?
帕瓦罗蒂。
低音C之王又是谁?
没人知道。
道理就是这样:高调之人,有声有名,低调之人,默默无闻。
李斯作了长史,也算是昂首跨入了秦国朝廷高级官吏的行列。但他却是众多高官中最为低调、最不为人知的一个。他不追求曝光率,也从不公开发表政见。别说是秦国老百姓,就连许多政府内的高级官员,也根本不知道有李斯这么号人物存在。每回廷议时,他都列席,却从来都一言不发,仿佛自己并不在场。因此,在相当长的时间之内,李斯在秦国政坛里并没有引起任何像样的注意,都以为他只是一个吃闲饭的人而已。
世间有一种诱惑最为难挡。那就是荣归故里、衣锦还乡。项羽曰:“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谁知之者!”就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他执意将都城设在彭城,而不是设在更利于统治天下的咸阳,为后来兵败身亡埋下了祸根。纵观项羽的一生,始终带有强烈的卖弄心理和表演色彩,他更适合当明星而不是君王。
时至今日,许多在海外取得成功的华人华侨,纷纷回乡,或投资或捐款,在故乡留下一幢幢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建筑。此举固然出于回报家乡人民的拳拳爱心,但不可否认的是,其衣锦还乡、光宗耀祖的心态也是一大动因,尤其是考虑到他们当年离开时的境况。
查拉斯图特拉闭关修炼十年,出关后的第一句话就是对着太阳这样言说:“啊,你,伟大的星球啊!假若你没有被你照耀的人们,你的幸福何在呢?十年来,你每天向我的山洞走来:假若没有我,和我的鹰与蛇,你会厌倦于你自己的光明和这条旧路罢。”
没有人类,太阳的存在也就失去意义。推而下之,有钱不乱花,等于没钱。没有观众,再好的戏也等于没戏。好不容易当上了大官,却要忍住不回家乡显摆威风,就好比女人买了新衣服却要忍住不照镜子,都需要莫大的自制力。
当李斯离开家乡的时候,所有的人都嘲笑他,等着看他的笑话,等着他狼狈地回来,没人能想到他会有今天的成就。现在,他终于作了大官,如果回去家乡,前呼后拥,在乡亲们的面前大摆排场,让当初笑话他的人都闭上嘴巴,让当初鄙视他的人都前倨而后恭,岂不是人生一大快事?然而李斯却并不在意这样的乐趣,他将低调进行到底。在派人去上蔡老家接妻儿时,也只是让使者说自己在咸阳做小吏,勉强解决了温饱问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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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08:23:54 | 只看该作者
6、团圆
风雨如晦,鸡鸣不已。即见佳人,云何不喜。
且说李斯的妻儿经过两千余里的长途跋涉,终于到得咸阳。马车径直驶入一座华丽深重的大宅院里。这里当是高官显爵之府,绝非寻常人家所居。妻子和儿子不明究竟,以为来错了地方,心里都惊慌不安。和马车夫说话,马车夫却只顾策马急行,并不答应。直到马车停下,车门打开。妻子看见李斯,这才长松了一口气。
李斯带着调皮的笑容,望着自己的妻子,他像个孩子,刚做了一件自认为十分得意之事,等着心爱的人的夸奖和赞叹。
可怜的妻子半点也不惊喜,她惊魂未定,流着眼泪问道:“此是何处?”
李斯把妻子领下马车,带着妻儿在府里转悠,道:“此地便是李长史府,你便是长史夫人了。以后,这里就是我们的家。”
妻子是一个来自小地方的本分女子,她惶恐地道:“吾辈世代平凡,怎住得这等奢华的地方?你不定是造了什么孽吧。”
李斯哈哈大笑,道:“这算得了什么!为夫日后的富贵荣华,将百倍于此。这些年委屈你了,你就安心地享福吧。”
妻子迷惑而兴奋的表情,让李斯大感快意,十一年来所罹受的苦难,在这刻得到了加倍的回报。作为一个男人,让爱我的人为我骄傲,就是一生中最高的奖赏。
入夜,全家相聚于一场盛宴,酒入欢肠,好一番感伤。亲人就在身旁,爱人就在身旁,毕生最珍贵之人,终于卸下行囊,得以厮守,不再天各一方。
李斯的心里获得了久违的平静。长久的分别,他对妻子的爱反而更加高涨。在这爱中,又渗入了愧疚之情。妻子的容颜依然美丽,却掩不住岁月留下的印记。十一年了,这十一年里,他在她身边的日子不超过十一天。一个女人,能有几个十一年可以等待,可以孤寂,可以空空地凋谢?亲爱的,在你最美丽的时分,我却不能陪在你身边。而这些时光已然消逝,全是最美的时光。我该给你怎样的补偿?我们已错过了过去,绝不能再错过未来。从今天起,我以丈夫的名义发誓,我们将永不再分开。
李斯再打量着两个儿子。不知不觉间,儿子们都已长大。长子李由的个头都快赶上他了,次子李瞻也已到了他的肩膀。他再也不能把儿子托上肩膀,在野外奔驰,追逐狡兔。这么多年来,他没有尽到父亲的责任,他没有见证他们的成长,也不曾分享他们的喜怒哀乐。李斯想到:或许,当他们看到别的孩子有父亲可以撒娇,可以依靠,他们心中一定在怨恨着我吧。但他们终究会明白的,我之所以苦苦奋斗,正是为了他们。我将给他们的,要远比他们失去的多。孩子们,你们的一生还很长很长,长得足够你们把童年的苦痛遗忘。你们羡慕那些有父亲陪在身边的孩子不过一年两年,而那些曾被你们羡慕的孩子,从现在开始,却要反过来羡慕你们一辈子。
李斯喝完一碗酒,柔声地问妻子道:“我不在的日子,你们母子一定吃了不少苦。”
妻子笑着回答道:“有你每年派人送回来的钱,日子过得倒很是宽裕。乡亲们都夸你又能干又顾家呢。”
李斯大惊,道:“我几曾送过钱回家?”
妻子绞着手,急道:“这可如何是好?我一直以为那些钱是你送回来的呢,要不然我也不会收下。不是你又会是谁?白白地受了人家恩惠,这可怎么使得?”
李斯心里也起了疑惑,这个好心的神秘人到底会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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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08:24:12 | 只看该作者
7、蜕变
且说秦王嬴政用人不疑,给了李斯充分的信任和器重,放权而不问。李斯上报的年度预算,嬴政看也不看,全数照批,一个子也不少给。可供李斯肆意支配的金玉财宝,可谓不计其数。李斯全都公款公用,半点贪念也不曾起。他倒不是有意要作一个清官。只是常言道,爱护衣服要趁新,珍惜名誉须趁早。他可不想在他仕途的起步阶段,便落下骂名和把柄。
自李斯就任长史以来,凭借雄厚的财力和优渥的待遇,延揽人才、招募新丁的工作进行得十分顺利。其所掌控的特务部门在短时间内便迅速膨胀壮大,下属多达千人。李斯分别将他们秘密派遣至六国,或刺探情报,或贿赂暗杀。从此,时常会有某位六国的政府要员忽然暴毙,死因千奇百怪,凶手逍遥法外,久之便成为悬案,不了了之。李斯和他的手下,都谦虚内敛得很,对自己的杰作保持着沉默,不比今天,国际上一有血案或爆炸发生,便会跳出好些个组织或个人来,抢着宣称对该事件负责。
闻香识女人,食髓知味道。李斯初尝权力滋味,顿觉妙不可言,终日不厌。有了权力,他就可以轻易地凌驾在众人之上。他知道,做官便是自己的终生职业了。天下三百六十行,除了做官,他什么也不想再干,也不能再干。
看看他手下都聚集的是何等人物!有绝世的剑客,有勇猛的侠士,有聪慧的辩客,有善谋的术士。这些人物,单拎出来,个个都称得上人中龙凤,然而却都拜倒在他的脚下,听任他的调遣吩咐,他的任何命令,都能立即得到执行,无人敢于违抗,无人敢于顶撞。他们的命运就控制在他的手里,维系在他的一念之间。他可以给他们滚烫的富贵,也可以给他们冰冷的惩罚。这是怎样的痛快!
再看看他能做些什么事,奉旨杀人。只要李斯愿意,他甚至可以随意取走千里之外的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的性命,不仅不用负任何责任,而且还可以作为自己的功绩,得到嬴政的封赏。别人的生死,只在自己一反掌之间,这又是怎样的诱惑!
五岳归来不看山,黄山归来不看岳。李斯尝过了权力的滋味,便再也无法放弃权力。就像一个女子,不幸爱上了道林?格雷这样的美男子,从此,她便不可能再爱上别的男子,虽然明知道自己迟早要被抛弃,却已是欲罢不能。陈世美娶了年轻美貌的公主,美色富贵兼收,享尽人间至福,他也是无法回头。曾经沧海难为水,他宁挨一刀斩,也断然不肯和老妻秦香莲再续前缘。
基辛格说过,权力就是最好的春药。对李斯来说,权力却是最坏的dupin。吸过一口,便已经成瘾,再无戒除的希望。随着时间的推移,瘾头会越来越大,也越来越难以满足。于是,只有不断地吸,更多地吸,作更大的官,掌握更多的权力。
由于特殊的工作性质,李斯对自己的妻儿也都保守着秘密。在妻儿的眼中,李斯的身上在发生着明显的变化,他变得越来越不苟言笑,阴郁可怕。
职业和环境对人的改变是巨大的。看看克格勃出身的普金,我们就应该知道,特工部门出来的人,都有这样一股冷酷持重的气质。真正的特工,绝无可能像007那样风流轻狂,美女都中了邪地往他床上躺,对手都瞎了眼地朝他枪口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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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08:24:42 | 只看该作者
9、战争的诱惑
在演义和话本里,古时战争更多的是一种两军主帅的单挑游戏,士兵们则只是免费入场的观众兼啦啦队。倘果真如此,则天下当无战也。君不闻,一战之时,英国民间有语:“捉德国之君王将帅及英国之宰执,各置一战壕中,使双方对掷炸弹,则三分钟内两国必议和也。”
将千万士兵的砍杀互残简化为两将的一决雌雄,说书人和小说家非单图省却口舌笔墨,更借此传达了他们天真的弭兵理想:两国相攻伐,士卒何罪过?且令君帅相博,毋徒苦天下之民父子为也。
然而,果真让两将单挑,士卒只需作壁上观即可,在古往今来的众多军队中,至少有一支军队的士卒是坚决不会答应的。这支军队,就是虎狼之师,大秦铁军。
商鞅自己也承认:凡战者,民之所恶也。但在他执政的短短二十年里,他却成功地将战争变成了老百姓的最爱。秦军士卒,对战争有着异乎寻常的狂热和迷恋。贝克特等待戈多,秦国老百姓等待的却是打仗。无战可得,辗转反侧。闻战则相贺也,起居饮食所歌谣者战也。
商鞅的秘诀很简单,他扼杀了民众所有的希望,只有打仗杀敌,立功授爵,才是民众唯一的出路。
打过群架的朋友应该有这样的体会:两队人马一通乱战,每个人都眼睛通红,脑袋空空。挨了一拳,不知道是谁打的,揍了别人一拳,也没时间来看看被揍者的脸。
在古时候的战场上,也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一个敌人通常要挨好几剑,才会最终毙命。而这几剑很有可能出自不同人的手笔。那么,杀死这名敌人的功劳该记在哪位战士的身上?军功当前,每个战士都会抢着应承是自己干的。孰真孰伪?即便起死者于地下,怕也是说不清道不明。
因此,要对军功进行封赏,就必须确立一个简明的考核标准。秦国的解决方案是:谁杀人谁举证。你说敌人是你杀的,那么就把他的脑袋砍下来作为证据。正所谓:一头在手,军功我有。我们可以想象,秦国的老兵在向新兵传授战场经验时,一定会说上这么一句:“杀完人,别忘了砍头哦。”
军功得来费辛苦,而秦国对军功的爵位赏赐也绝不含糊。得到爵位,不仅意味着社会地位的提高,更有丰厚的物质利益。凡斩敌国甲士一颗首级,赐爵位一级,赏田一顷、住宅九亩、庶子一人;倘要做官,则授五十石之官。功赏相长,军功越大,爵位越高,特权越大。
正因为所欲有胜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秦兵在战场上无不威猛疯狂,六国军队望而生畏,未战先寒。对此,张仪曾作过精彩而令人生怖的描述:夫山东之卒,被甲冒胄以会战,秦人捐甲徒裎以趋敌,左挈人头,右挟生虏。夫秦卒之与山东之卒也,犹孟贲之与怯夫也,以重力相蚜,犹乌获之与婴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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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08:24:56 | 只看该作者
10、爵位与收入
李华作《吊古战场文》,其文奇悲,开篇有曰:浩浩乎!平沙无垠,不见人,河水萦带,群山纠纷。黯兮惨悴,风悲日曛。蓬断草枯,凛若霜晨。鸟飞不下,兽铤亡群。亭长告余曰:“此古战场也。常覆三军,往往鬼哭,天阴则闻。”
可以想见,秦军所经过之战场,当较此更为惨烈,遍野横尸,皆无头颅。倘真有鬼哭,也当如关云长之鬼魂,阴森着身体,惨绿地叫着:“还——我——头——来——”而这些鬼在成其为鬼之前,想必定曾被秦军在后举剑猛追,边追边喊:“缴头不杀!”
秦军杀敌必斩首,即是为了便于考核军功,更是对敌人心灵的一种极大摧残。当一个人能清楚地预见到自己的死状,则死亡便显得尤其具体而恐怖。敌国士兵面对野蛮的秦军,便会忍不住地先在脑海里浮现出自己身首异处而死的画面,未及交战,已是怯了三分。
而对朝廷高级官吏来说,爵位还有一个特别的用处,那就是排名先后之用。比方说一群高级官吏共同出席某次活动或者视察某项工作,主持人在向大家一一作介绍时,不是根据他们的官职高低,而是根据他们的爵位高低来排列先后次序。
商鞅制定的十八爵级经过演变,到秦王嬴政之时,为二十爵级,分别写在下面:
第一级公士,第二级上造,第三级簪褭,第四级不更,第五级大夫,第六级官大夫,第七级公大夫,第八级公乘,第九级五大夫,第十级左庶长,第十一级右庶长,第十二级左更,第十三级中更,第十四级右更,第十五级少上造,第十六级大上造(也名大良造),第十七级驷车庶长,第十八级大庶长,第十九级关内侯,第二十级彻侯。
李斯此时所封爵位,为左庶长。巧合的是,商鞅的仕途也是从左庶长起步,再封为大良造,再封为商君。有了这一点巧合,李斯不仅对自己的爵位没有抱怨,反而从心里暗暗生出一丝欣喜。
虽然无意向李斯推销保险,但我们还是有必要来关心一下李斯此时的收入情况。
在当时,官员的收入通常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官职俸禄,二是爵位收益。在整个收入构成里,官职俸禄很有可能只占很小的一部分。举吕不韦为例,吕不韦官为相国,俸禄万石。同时,他的爵位为文信侯,被封食河南雒阳十万户。和他丰厚的爵位收益相比,高达万石的俸禄也实在不值一提。
如前所述,李斯作长史的俸禄为千石,而他左庶长爵位的收益则是赐邑三百家,赐税三百家。这样的收入虽然和吕不韦相去甚远,但和他在楚国上蔡作小吏时相比,却已是天差地别。他在上蔡一辈子能赚的钱全加起来,也抵不上他现在在长史的位子上干两年。光从金钱的角度出发,李斯也会庆幸自己当年做了一个多么正确的决定。更何况,李斯的志向,又岂在求财而已!
(注:商鞅变法效果如此明显,六国为何不能模仿跟进呢?很大程度上,六国之文化较秦国发达乃是一重要原因。文化,某种程度上即意味着压抑。在六国看来,商鞅之法,任贤而不任亲,趋功利而舍礼仪。“苟有利焉,不顾亲戚兄弟,若禽兽耳。此天下之所同知也,非所施厚积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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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08:25:17 | 只看该作者
11、风雨欲来
命运女神开始向李斯露出了微笑,权力的大门已经向他敞开。咸阳的月亮,在李斯看来,比故乡更圆更大。在长史的位子上,李斯牛鼎烹鸡,过得很是顺利。他并无大材小用的怨气,工作起来格外热情和卖力。
对老板来说,只有小职员,没有小职位。对君主来说,只有小官员,没有小官位。李斯未必真心热爱他现在的工作,但他知道,他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嬴政的眼睛。嬴政在暗中注视着他,考核着他。
草绿霜已白,日西月复东。转眼已是嬴政七年。
这一年,嬴政二十岁。李斯则是三十七岁,按但丁的说法,人生穹门的顶点刚过了两年。对从政者来说,这个岁数正是仕途的关键时期。一般来讲,一个人最终能在仕途上走多远,位子能够坐多高,到此时应该已经能看出一个端倪来。正如孔子所言:四十、五十而无闻焉,斯亦不足畏也已。
一个注定能在仕途上大有作为者,到了这个年纪,原始积累阶段已经基本完成。他应该已成为方面长官,在自己的圈地里,展现出了予人深刻印象然而又并非全部的才华,拥有丰富而稳固的高层人脉,建立了自己的良好声誉,有着与身份相称的朋友和敌人,而后者往往比前者更为重要。
总之,到目前为止,以上几个征兆在李斯身上都有体现。他的前途是光明的,潜力是巨大的。李斯每天早上起来照镜子时,都会这样给自己打气:李斯,我看好你哟。
在长史任上的四年,李斯究竟取得了哪些政绩,史书阙载,吾人也不便臆测。但可以想象的是,在这四年里,他很好地强大了自己。
在每个官员的职责范围内,都或多或少存有一些难以界定的灰色区域。这些灰色区域,可能是无主之地,也可能是众官纷争之地。占有这些灰色区域,宣布为自己的专属领地,便意味着占有更多的权力,意味着不用升迁就可以官大一级。
李斯谨小慎微地开拓长史一职的职责疆域,在不至于触犯嬴政的前提下,利用长史这一平台,开辟权力新土。他通过使长史一职变得越来越重要,从而让自己变得越来越重要。
李斯已经有了一批自己的追随者,他手下的死士刺客,已经成为一支不容忽视的军事力量。而作为军队系统的高级官员,他也以自己的军功(卓有成效的暗杀行动和情报工作)证明了自己的价值,取得了最为排外的军队系统的信任。
四年以来,秦国和六国的局部战争一直没有停过。但李斯更为关注的还是秦国内部的斗争。
吕不韦和嫪毐的较量还在继续,在太后这个贤内助的支持下,嫪毐渐渐在较量中占据上风。两虎相斗,必有一伤。朝野上下,人心惶惶。大小官员,不是吕派就是嫪派。如果你两派都不是,你都不好意思和人打招呼,因为这只能表明你还不够档次。明眼人都知道,吕不韦和嫪毐的斗争已经到了一个十分危险的程度。双方剑拔弩张,势不两存,只等一个合适的时机或者借口。
让李斯费解的是,嬴政仿佛只有坐山观虎之意,并无主动出击之心。李斯甚至有些心灰意冷。难道他看错了嬴政?又或者,嬴政手中握有他并不知道的底牌,所以才会如此安稳坦然?
李斯有一种强烈的感觉,那就是嬴政一直在培养他。没有嬴政的刻意栽培,他不可能这么快就能在军队系统里树立自己的资历和威信。这一切的用心,也总该有个说法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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