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北冥神功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014年10月15日,鸡蛋再被强平一手,总权益从2.1万降低到0.9万,现在做功课准备夜盘!

[复制链接]
61
发表于 2014-10-15 22:36:31 | 只看该作者
楼主:
你说了你要止损,
但今天依然是强平一手,
没有止损,亏损继续加剧。且有延续的态势。


说说你的真实想法呢?
是原则,还是态度,还只是心存侥幸??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62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5 22:48:06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3
发表于 2014-10-15 22:52:26 | 只看该作者

这样说来,你还是心存侥幸。
其实,
错了就错了,
认错砍仓走了,
不是啥大不了的事。
也不丢人。
谁都有看走眼的时候。

坚持错误,心存幻想,
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6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5 22:55:04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5
发表于 2014-10-15 23:09:22 | 只看该作者
北冥神功 发表于 2014-10-15 22:55
我不想砍在天花板上,
也不想砍在吊扇上。



这样来说,你在期货交易对待盈亏的态度跟99%的人无异。
没有自己的交易行为规则。
为了几百块可以放弃自己的原则。


没话多说了。
可以下个结论:
不痛改这个毛病,你做五年,还是十年,都是亏的。

亏货是贬低人的,我还是尊重你本人,不说这个词。
祝好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6
发表于 2014-10-15 23:16:31 | 只看该作者
还是娃娃头像好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7
发表于 2014-10-15 23:42:36 | 只看该作者

谁告你的,如再向上涨100点你不让它涨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8
发表于 2014-10-16 08:20:50 | 只看该作者
从大赚七八千到大亏50%以上,真佩服金融皇帝的大手笔。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9
发表于 2014-10-16 08:49:59 | 只看该作者
北冥神功 发表于 2014-10-15 19:51
听说你也被论坛强平了,可恶!

各位朋友们,你们好,麻烦你们去隔壁的论坛告诉其他朋友们:我在这里。 ...

一切都过去了,珍惜当下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0
发表于 2014-10-16 09:36:43 | 只看该作者
很多人都在热心的劝北帝,但是他真心听不进去。不该掉你偏执的毛病,也许》》》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1
发表于 2014-10-16 10:30:17 | 只看该作者
鸡蛋现货似乎上升才刚开始,后面有你受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2
发表于 2014-10-16 11:25:44 | 只看该作者
蛋蛋盘中再创新高,气势如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3
发表于 2014-10-16 12:00:09 | 只看该作者
要想人气好,赶紧换头像,要想不爆仓,打滚换绝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4
发表于 2014-10-16 12:12:11 | 只看该作者
我的建议,你可以不听,毕竟钱是你自己的。
但是我来易家是为你的鸡蛋持仓而来。我境况不比你好多少,也是被期货折磨之人。

下面的图,可以看到去年的鸡蛋1405合约在11月初已经走到鸡蛋现货之上,在12月初达到高点。而今年,期货也在接近现货,有可能重蹈去年的覆辙,后期期货超越现货,在12月初达到高点。

因此你要扛单,要做好再扛200点,扛到12月初的准备。

捕获.JPG (52.35 KB, 下载次数: 2)

捕获.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5
发表于 2014-10-16 12:13:40 | 只看该作者
北冥神功 发表于 2014-10-15 22:55
我不想砍在天花板上,
也不想砍在吊扇上。

皇上,天花板破啦{:soso_e12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6
发表于 2014-10-16 12:19:42 | 只看该作者
头像是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7
发表于 2014-10-16 12:36:38 | 只看该作者
贝蒂,这是在给大家做期货风险教育直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入住  

本版积分规则

易家网  ©2015-2023  郑州期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5136号 豫ICP备160103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