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波宏步
发表于 2015-12-21 18:30:20
山石醉笑 发表于 2015-12-18 22:46
唉!买个彩票求上苍保佑你中500万。
糟糕,什么都想到了,
就是没有考虑成本问题。
驻地澡堂洗澡只要15元,
而昨天用输入功率1500w的热得快
烧水五个小时,
电费是一元一度的。
我估计昨天烧水用电费就超过了洗澡的钱。
凌波宏步
发表于 2015-12-21 21:54:07
“北冥神功”为什么不敢做期货实盘?
时间这么紧,他还在等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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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某论坛“投机6年”的帖子,
说他深夜狠抽自己的耳光,
“北冥”想和他说几句。
“北冥”承认,自己过去也这么做过,
用耳刮子很抽自己,有什么用呢?
“北冥”过去一直认为:
越努力越好,越刻苦越好。
甚至在很长一段时间里,
“北冥”对自己的反感主要是
——自己不够刻苦,不够努力!
然后,总是想去某某地方,
在极具象征意义的景点,
告诫自己要努力、要奋起。
甚至是刻意的去吃某名菜、某豪餐厅
希望自己在丰盛的一顿之后,
能够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
“北冥”活了大半辈子才明白一个道理:
学习、做期货、军事斗争、做其他事业,
并不是越刻苦越好、越努力越好。
最起码的不是表面上的努力和刻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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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冥”认为自己智商还是不错的,
但是怪自己没有出生在书香之家,
怪自己少年没有遇到良师益友。
最近听读《曾国藩家书》才明白以上的道理。
世上有杰出成就的人,莫不有一种恬静。
能够始终保持这种恬静,在其中修行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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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绝大多数的普通人,不能有所成,
都在于一个字————“惰”!
可是,还有那么多的聪慧之士,
一辈子到头,最终也一事无成,
就因为一个字————“傲”!
=====================
经历了这么多,我能理解这些,
但是,我并不能保证自己能够做到。
不过我知道:
如果是抽自己耳光、
用小刀片划自己手臂,这种方式,
是无法做到恬静的。
===================
12月3日,我劈杀工地黑狗到手3000大元。
但是一直没有做实盘,
我总是感觉自己心态还调整不够,
有很多低劣之徒认为期货和人品无关,
他们也许关注行情的变化,
甚至连行情的变化都只是雾里看花。
绝少有人能够关注自己的内心变化,
能够实时反审自己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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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投机6年”在论坛里是看不起“北冥”的,
当然,“北冥”看看不起这无耻北漂,
这并不影响“北冥”写下这段文字,
借“投机6年”反审自己,
尽早做到“恬静”,尽早期货实盘。
凌波宏步
发表于 2015-12-22 19:41:34
著名投机人“小生虚竹”发威了!
沈杜公路的违章建筑限期被拆整条街,
不信可以打电话去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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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生虚竹”看不惯郑培彤暴力恐吓“北冥”,
就说了几句公道话,
结果臭猴子精们笑话“虚竹”是伪局座。
当时“北冥”就分析了:
“虚竹”的后台很硬的,
复旦大学校友总会就是他的后台。
在上海,没人敢欺负“小生虚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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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话不幸被“北冥”言中了,
今天是2015年12月22日,
“北冥”去航头派出所拿《治安案件调解协议书》,
有窗口民警就告诉“北冥”一个喜讯
——————沈杜公路全路段,
该所辖区内所有违章建筑,
必须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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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北冥”回昆山花桥,
路过沈庄,特意下车,
问了几家过去认识的老板,
都是在打桩队隔壁的朋友,
得到了明确、肯定的回答。
看来,“小生虚竹”发威了,
复旦大学上海校友会联系的头头发话了!
但是,做的还是有分寸的,
起码还让过一个年,年后才拆迁完毕。
如果不是留这点人道,
恐怕现在,挖土机就到工地挖房子了!
网友们如果不信,可以打电话到航头镇询问,
或者干脆问当事人郑培彤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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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李宏杰今天拿到了《治安案件调解协议书》,
正在写拿到《治安案件调解协议书》之后给郑培彤的《权益主张函》,
年度大贴,求大家在线等贴!谢谢!
凌波宏步
发表于 2015-12-22 21:59:38
明显是还没有写完,还有好几个模块没有写,刚才陪隔壁讲话耽搁了。
今天是冬至日,是由冷转暖的日子,
想今天发出,今后再把完善版本的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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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杰拿到《治安案件调解协议书》之后给郑培彤的《权益主张函》郑培彤: 今天是2015年12月22日,我刚刚拿到我们12月3日在上海浦东航头派出所签署的《治安案件调解协议书》。由于你不接我电话,也收不到我的短信。我作为受害人,依法向你(施害人)主张权益而不方便送达,不得不先采取网络公布的方式传达给你,稍晚些还会采取带法律取证意义的快递书面送达方式。要求你认真听好,理性做出合法回应。 我们手头的这份《治安案件调解协议书》,是多方妥善处理治安案件、化解民事纠纷,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是,任何协议书都有其局限性。我们的这份《治安案件调解协议书》,在“时间前后”、管辖地域、案件性质等等多方面,有非常明显的局限性。我作为工地法律专员,有必要一一为你释明。第一;12月3日《治安案件调解协议书》在“时间前后”方面的局限性! 《治安案件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签字日期都是2015年12月3日,调解的是2015年12月3日之前所发生的治安案件。而郑培彤你一直通过网络等各种渠道叫嚣:要(在2015年12月3日之后)对我本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对我父母的人身安全、对我株洲老家的财产安全,进行构成刑事犯罪级别的损害。 我建议你彻底放弃此类幼稚想法,现在毕竟是法制社会,我在上海、株洲两地派出所都进行了认真备案。因为你之前已经签署了《治安案件调解协议书》,如果在此之后你再进行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必将遭受刑法从重从快的惩罚! 第二;12月3日《治安案件调解协议书》在“管辖地域”方面的局限性! 12月3日《治安案件调解协议书》,由上海浦东新区航头派出所主持调解。而你郑培彤明明知道航头派出所正在组织调解工作,你却在案件调解期间,于2015年11月25日、26日窜回湖南株洲,用毫无事实根据的书面材料,两次对我父母进行肆意欺骗、精神刺激。对他们的精神造成了极大刺激、对他们的身体健康造成了无法修复的损害!事后,你还在网络上发帖承认,我父亲被你的虚假材料蒙蔽得“老泪纵横、眼泪双流”。 郑培彤欺骗李宏杰父母的书面材料,主要有两个严正违反事实的污蔑。 (污蔑一),污蔑李宏杰患有神经病; (污蔑二),污蔑李宏杰进行碰瓷(敲诈勒索); 稍微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碰瓷(敲诈勒索)此类刑事案件的定性,必须依据法院判决!以上两个污蔑,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患有精神病的人不具备民事、刑事行为能力,怎么可能被法院判决为碰瓷(敲诈勒索)呢?只要被法院或者公安机关定性为碰瓷(敲诈勒索)行为,怎么可能是不具备民事、刑事行为能力的神经病患呢? 郑培彤,你欺骗我父母、损害其身心的违法犯罪行为,是对航头派出所相关办案民警极大的不尊重。郑培彤,你在湖南株洲市荷塘区前进村的违法犯罪事实,只能由株洲当地的茨菇塘派出所进行治安管理工作,只能由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进行司法裁决管辖。我作为家中独子,作为《民事诉讼法》法定的直接代理人,严正要求你在2016年3月1日12:00分之前,书面承认对我父母进行了蒙蔽和欺骗的事实,书面向我父母致歉、(可以通过交易者联盟论坛音频发帖)口头向我本人道歉。 如果在限期内你未做道歉,我保留对你的各种违法犯罪事实, 原则上采取司法手段解决。我将在立案时效内,在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将你告上法庭,为我父母讨回公道! 第三;12月3日《治安案件调解协议书》在“案件性质”方面的局限性! 按照法律规定,派出所组织的《治安案件调解协议书》,只能处理个人之间的民事纠纷,比如你在10月26日早7:15分、11月23日晚23:30两次对我进行殴打
凌波宏步
发表于 2015-12-22 22:53:22
紧急声明:
“北冥神功”刚才看了网友对我《权益主张函》的评论。
“北冥神功”需要紧急声明一点——————“北冥神功”不谋财!!!
本人和郑培彤的民事纠纷已经被派出所调解,
但是郑培彤工商注册、税务偷漏、城市管理(违章建筑)、城市管理(风沙源头)、
治安管理(消防三合一建筑)、治安管理(非法承租)、资产来源(刑事案件)
工资发放(由劳动局)等等违法犯罪事实,按照法律规定,并不属于派出所的调解范围。
郑培彤通过书面欺骗材料对我父母的健康损害,属于民事纠纷,由株洲政法机关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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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培彤在投机界开了两个极端恶劣的先例:
第一,违法手段暴力解决纠纷;
第二,罪恶的家访欺骗方式;
特别是第二点,发生在株洲,不可能被上海方面调解,
“北冥神功”要求郑培彤就其“家访”当全国投机人面向“北冥”道歉,
否则,不索取一分钱赔偿,直接就郑培彤其他违法事实进行举报。
----------------------------------------------------------------------------------
暴力手段解决纠纷、欺骗式家访,是投机行业里的两大恶例,
“北冥”作为中国最有名望的期货亏货,必须和这两大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斗争。
一句话,这次“北冥”维权,不为一分财,只为一个“理”字!
凌波宏步
发表于 2015-12-23 00:26:35
任我盈 发表于 2015-12-18 23:11
我看难。。。说好的给佛祖10块,结果只给2毛。。。佛祖都坑。。。能中?
“北冥”今天要睡觉了,
睡前告诉大家一个最好笑的事情。
郑培彤提出的调解条件是:
“北冥”归还他侵占工地国资的证据。
主要指公章,还有几十份盖章书证。
但是,郑培彤也许由于极度自卑,
不愿意亲身前往调解现场。
负责调解的沈副所长是非常尽责的,
拿到“北冥”归还的证据后,
还专门打电话给郑培彤,
确认证据真实性。
郑培彤在电话里予以确认(“北冥”有录音的)
其实,就算郑培彤当面接受证据,
也无法识别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
他并不清楚“北冥”有什么原件证据。
因为,他不过是一名工地伙夫出身。
其实,“北冥”虽还了公章,
每个章都在银行印了鲜痕迹。
核心书面证据,“北冥”只还了复印件!
最核心的十几份书证,
原件还在“北冥”手里。
他弟弟亲手搞的阴阳合同还在手里,
他连复印件都没有。
“北冥”巴不得他去派出所报案,
他首先要说清楚,
福建地矿的物品怎么会存放在“北冥”自己住的房间里???
凌波宏步
发表于 2015-12-23 12:36:24
任我盈 发表于 2015-12-18 23:11
我看难。。。说好的给佛祖10块,结果只给2毛。。。佛祖都坑。。。能中?
胡志强老总:
您好!
我是曾经在沈杜公路67号打桩队工地进行法律事务工作的李宏杰。
郑培彤在10月26日早7:15分,11月23日23:30分两次殴打我的事情,已经被航头派出所依法调解了,在整个调解过程中,胡总的立场是比较客观和公道的。在此,我向胡总表达我的由衷感谢!
胡总对我不薄,我对事情知情,理应告知胡总,否则就是不义!我下面的话,完全站在胡总的立场上,希望胡总能够认真听取我的意见。
沈杜公路67号打桩队,本属于福建地矿,拥有国家一级地下施工资质。但是2015年6月郑亦彤死后,该打桩队再无法借用福建地矿的施工资质。
我估计郑培彤现在就是冒用胡志强老总的工商注册进行违法施工的。
实际上,郑培彤大多数时候是将设备租出,组织施工的包工头和农民工更无丝毫经验。按规定,组织地下施工,必须找到规划部门,了解地下管网分布,他们连这一法定步骤都省去了。
我本人亲自去过打桩施工现场,那些民工为了省租金,赶工,丝毫不顾及地下有什么管道,直接打桩。
他们往往“在煤气管道上钻孔,在天然气管道上打洞! ”这就是打桩队施工的实际情况。平时施工,发生水管、蒸汽管道破裂事件,都属平常小事。一旦造成煤气管道,天然气管道爆炸,造成几十人伤亡的恶性安全事故,就很可能拖累胡志强老总的身家性命和整个家族的兴衰!
我再强调一遍:打桩队干的就是 “在煤气管道上钻孔,在天然气管道上打洞! ” 的事情,而且还挂用你胡志强的工商注册。像这种随时危害身家性命的事情,如果是我本人,只要知道了真相,我肯定整夜担心,无法入睡。
胡志强老总对我不错,我今天告知实际情况,只为报恩,希望你一定要认真听取,争取早日转危为安!
凌波宏步
发表于 2015-12-23 14:14:26
山石醉笑 发表于 2015-12-17 23:31
愿你吃好,喝好,玩好,对着毒药妹妹撸管撸的好,天天牛皮吹得好!
标题:
“北冥”就想问大家一个核心问题:
期货亏货到底有没有人格尊严???
各大期货论坛的投机朋友们:
你们好!
如果你们还想看到年度劈杀大戏,就不要支持封“真赔铜”的马甲,最好把“北冥”放上主战场,保证一出震撼大戏,让你们开心过2016年春节。
刚才“北冥”给胡志强老总的短信,足以表明——————“北冥”完全有能力让“真赔铜”现在就离开沈杜公路。背着他的十三台钻机到处漂泊。
当年,他不也是这样对待我,用棍棒追打,丢弃我私人物品,让我在血泪中搬家吗?臭猴子精说他不赔偿3000元,我“北冥”早已风干了?放屁!我爸爸当年的下属,现在是证券公司高管,就在上海,随时可以借我3000到5000元现金。交易者联盟论坛还有几十人加了我qq,有人愿意资助我完成劈杀,认捐的钱超过1500元。而这些钱,我的态度都是“断然拒绝”!
“北冥”就问大家一个问题:亏货到底有没有人格尊严???当年,就为300多元(铁箱子月租才150元每月)的小矛盾,对方是拿着碗口粗的大棍子,追出去几十米的殴打我,在派出所大厅抄铁凳子砸我,派打手堵截派出所大门。
而这些犯罪事实,人家都是直接在论坛里发帖嗮图的。
“北冥神功”重新问大家这个问题:期货亏货,到底有没有一丝一毫的人格尊严???
不管你们做什么样的回答,“北冥”要用实际行动回答这个问题——————期货亏货也是人!期货亏货的基本人格尊严,不容随意践踏!!!
这一回,我这个期货亏货偏偏不要一分钱了,为广大期货亏货们奉献一场让你们终生难忘的年度劈杀大戏。
令狐冲冲
发表于 2015-12-23 16:55:16
北冥不做律师,而选择投机,真是走错了路,浪费了一个天才职业讼棍。
现在即使有律师法等对法律业务活动进行了规范,但是作为律师制度不健全的补充,非律师从事某些法律服务的法律事务所这样的机构仍然存在,建议北冥在拿到司法职业资格之前,先去这样的机构打工。
凌波宏步
发表于 2015-12-23 21:14:56
“北冥神功”讨伐“逃顶高手89”郑培彤檄文! 郑贼培彤!其得姓先祖原封地在今陕西省凤翔、华县,周平王东迁时的郑国迁至今河南新郑一带。也不知道是因为水土还是遗传。郑国多出愚昧之徒!《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记载,有一个郑国人想去买鞋子,事先量了自己的脚的尺码,然后把量好的尺码放在自己的座位上。到了集市,却忘了带上尺码。已经拿到了鞋子,才说:“我忘了带尺码。”就返回家中拿尺码。等到他返回集市的时候,集市已经散了,最终没有买到鞋子。有人问:“你为什么不用自己的脚去试试鞋子?”他回答说:“我宁可相信量好的尺码,也不相信自己的脚。”
这个故事告诉人们:对待事物要会灵活变通、随机应变,不能墨守成规,死守教条。这个故事后来成为“郑人买履”(可百度)的成语,这个郑国人,理所当然被后世选拔为春秋战国十大“蠢人”之首。可是,2000多年过去了,郑国的后裔,姓郑的“墨守成规、死守教条”老毛病,却是一直不改!和讯论坛老王参观打桩队,送给郑培彤一个指标。结果郑培彤每天操盘就死盯着这个指标,明明行情快要下跌了,他说“指标还是红的(要涨的意思)”
郑贼培彤的祖先,不但多有愚昧蠢笨之徒,更有欺男霸女的恶霸。到了北宋,有一姓郑的杀猪屠夫,投托着俺小种经略相公门下,做个状元桥下的肉铺户。居然号称郑大官人,绰号镇关西。有一女子金翠莲,本为东京人,因同父母至渭州投亲不遇。其母在客店里患病身死,欠下店主债务。这郑屠,见翠莲年轻美貌,写了三千贯文书,并未付钱,即将其强占为妾,后被郑屠之妻赶出,随父流落街头。郑屠还要金翠莲父女偿还那根本就没有实付的高利贷。金翠莲父女走投无路,几乎要上吊寻死。当地军官鲁提辖因见郑屠肆意欺侮金翠莲父女,三拳打死了郑屠镇关西,为当地百姓除了这一霸。
郑贼培彤的祖先中,更有叛国投敌之畜。到了明末清初之际,郑培彤祖先住在山海关附近,依附于毛文龙旧部耿仲明。崇德元年(1636年),耿仲明被满清封为怀顺王,隶汉军正黄旗,郑培彤祖先入了旗籍。顺治元年(1644年)郑培彤祖先随清兵入关后,镇压农民起义军;顺治六年(1649年)耿仲明改封靖南王,与吴三桂、尚可喜合称清初三藩。郑培彤祖先追随这个汉奸头子进入福建。这就是郑培彤祖先从辽东山海关来到福建的原因。可以说,郑培彤家族的迁徙史,就是汉奸投降满清贵族的卖国史,就是汉军正黄旗伪军屠杀同族的血泪史。
郑培彤祖先这三姓家奴狗改不了吃屎,在康熙初年再次反了清朝,由于不得人心兵败,因为仅是小兵一个,没有被杀,从此局居在福建。
没有写完,不想写了,这厕所的蛆,没有必要这么为它写传记!
凌波宏步
发表于 2015-12-23 21:15:28
本帖最后由 凌波宏步 于 2015-12-23 21:19 编辑
“北冥神功”讨伐“逃顶高手89”郑培彤檄文!
郑贼培彤!其得姓先祖原封地在今陕西省凤翔、华县,周平王东迁时的郑国迁至今河南新郑一带。也不知道是因为水土还是遗传。郑国多出愚昧之徒!《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记载,有一个郑国人想去买鞋子,事先量了自己的脚的尺码,然后把量好的尺码放在自己的座位上。到了集市,却忘了带上尺码。已经拿到了鞋子,才说:“我忘了带尺码。”就返回家中拿尺码。等到他返回集市的时候,集市已经散了,最终没有买到鞋子。有人问:“你为什么不用自己的脚去试试鞋子?”他回答说:“我宁可相信量好的尺码,也不相信自己的脚。”
这个故事告诉人们:对待事物要会灵活变通、随机应变,不能墨守成规,死守教条。这个故事后来成为“郑人买履”(可百度)的成语,这个郑国人,理所当然被后世选拔为春秋战国十大“蠢人”之首。可是,2000多年过去了,郑国的后裔,姓郑的“墨守成规、死守教条”老毛病,却是一直不改!和讯论坛老王参观打桩队,送给郑培彤一个指标。结果郑培彤每天操盘就死盯着这个指标,明明行情快要下跌了,他说“指标还是红的(要涨的意思)”
郑贼培彤的祖先,不但多有愚昧蠢笨之徒,更有欺男霸女的恶霸。到了北宋,有一姓郑的杀猪屠夫,投托着俺小种经略相公门下,做个状元桥下的肉铺户。居然号称郑大官人,绰号镇关西。有一女子金翠莲,本为东京人,因同父母至渭州投亲不遇。其母在客店里患病身死,欠下店主债务。这郑屠,见翠莲年轻美貌,写了三千贯文书,并未付钱,即将其强占为妾,后被郑屠之妻赶出,随父流落街头。郑屠还要金翠莲父女偿还那根本就没有实付的高利贷。金翠莲父女走投无路,几乎要上吊寻死。当地军官鲁提辖因见郑屠肆意欺侮金翠莲父女,三拳打死了郑屠镇关西,为当地百姓除了这一霸。
郑贼培彤的祖先中,更有叛国投敌之畜。到了明末清初之际,郑培彤祖先住在山海关附近,依附于毛文龙旧部耿仲明。崇德元年(1636年),耿仲明被满清封为怀顺王,隶汉军正黄旗,郑培彤祖先入了旗籍。顺治元年(1644年)郑培彤祖先随清兵入关后,镇压农民起义军;顺治六年(1649年)耿仲明改封靖南王,与吴三桂、尚可喜合称清初三藩。郑培彤祖先追随这个汉奸头子进入福建。这就是郑培彤祖先从辽东山海关来到福建的原因。可以说,郑培彤家族的迁徙史,就是汉奸投降满清贵族的卖国史,就是汉军正黄旗伪军屠杀同族的血泪史。
郑培彤祖先这三姓家奴狗改不了吃屎,在康熙初年再次反了清朝,由于不得人心兵败,因为仅是小兵一个,没有被杀,从此局居在福建。
没有写完,不想写了,这厕所的蛆,没有必要这么为它写传记!
凌波宏步
发表于 2015-12-23 22:54:44
某岛论坛上的乌龟崽子、王八羔子、臭猴精子、细别栗子、臭屁辊子、你们给老子听好了!
郑黑狗马上就要被老子劈得在粪汤里翻蛆,但是你们不要高兴得太早了,其实你们才是罪魁祸首!当初就是你们怂恿郑黑狗这低劣的恶畜来撞我这颗磐石。现在,我就用对它的劈杀,教训你们的无知和无耻。我劈的是它,让你们看到你们今后的下场。
最关键的是,工地一役,让我看到了你们这些畜类的无耻和无能!从今往后,你们也会是我劈杀的对象,只要你们还在期货里找死、等死。
凡人一世
发表于 2015-12-24 06:14:33
可怜的老郑
凌波宏步
发表于 2015-12-24 07:58:39
凡人一世 发表于 2015-12-24 06:14
可怜的老郑
有网友说:“郑赔痛就是北冥的提款机,一般贪来的,家里被盗都不敢报案,郑赔痛拿出10万消灾总比进监狱强。”
“北冥神功”发表自己的官方态度:坚决不要钱!
除非郑培彤对我和我家人的身体、财产进行再次伤害。
我要完全通过合法手段,让郑培彤退出他根本就不具备资质的非法打桩业。
我要他尝尝背着十三台打桩机在外面流浪的滋味。
有句话说得好!钱能够解决的,都不是最贵的,如果使钱都无法解决,那才是最贵的。
凌波宏步
发表于 2015-12-24 08:11:47
凡人一世 发表于 2015-12-24 06:14
可怜的老郑
胡志强老总:
我永远无法淡忘郑培彤用大棍子追打我的屈辱。
我现在就开始逐级上访他不具备经营资质,非法经营打桩业的事实。福建地矿上海分公司也绝对不会再让他使用其资质。
郑培彤在几个月之内,是肯定要被相关职能部门强制搬家的。
为了让胡志强老总的地租收入不受损失,我建议你立即开始寻找租地的下家。
凌波宏步
发表于 2015-12-24 10:35:35
summer5699 发表于 2015-12-8 22:44
是从现在开始吗?
黑狗,你根本就不够格!!!
桩基施工单位一般情况下是做正负0米(+ -0米)以下的工程企业。 这种企业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得小于200万元 2、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得低于20人 3、企业二级以上建造师不得少于3人 4、企业有相应的打桩机、发电机等相关设备不少于6台。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桩基资质是根据工程造价分的,和建筑高度、层数无关。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以下各类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工程造价300万元及以下各类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
吕陆军
发表于 2015-12-24 14:25:15
本帖最后由 吕陆军 于 2015-12-24 14:28 编辑
……&“@”
凌波宏步
发表于 2015-12-24 16:02:13
吕陆军 发表于 2015-12-24 14:25
……&“@”
刚才“北冥”做了一个好特别的梦啊!
自己居然找不到岳麓山在哪里了,
认识一位女孩子,牵着她的纤手,
急切的想带她去岳麓山最美丽的地方转转,
但是就是找不到,总在光秃秃的泥山里转,
山下还有街巷(代表尘世),
我在街巷里问路,问了一个辅警制服,
他回答并指了路,就指了个大方向,
这岳麓山似乎是移动的,藏匿的。
——————————————————
我想:这岳麓山,应该就代表人生的境界。
我住在长沙时,就住在岳麓山下,
怎么可能不熟悉山上的景致?
怎么可能不知道上山的路途呢?
我后来住进了打桩队工地,
虽然环境对期货操盘来说,极端恶劣,
周围的人,素质极端低劣,
但是我本人,虽然没有达到我自己的要求,
我的境界还是比较高的,
所以配资做期货日内才没有亏损,
还稍微有所盈利,
公认的配资做日内能盈利是非常厉害的。
人家就为300多元的矛盾把我打出工地,
从那时候起,我的心就被仇恨占据了,
从现在看,我虽然拿到一点补偿,
但是大仇并没得报。
因为要报仇,内心距离期货越来越远了!
所以,光报仇并不算成功,
重新回到内心的宁静,
能做到一边报仇,一边操盘盈利,
那才是人生的境界。
不报仇呢?不行!
我本人是中国期货(亏货)界代表人物,
人家不给我搬家时间,
追打我的人,丢弃我的物品。
确实是极端过分,不可容忍了。
现在,它还是不接我电话,不和我协商,
却找我父母去蒙蔽,这怎么可能把矛盾疏解?
我的态度很明确:合理合法的同它斗争!
如果它要对我本人,对我家人使用违法手段
那也是我家族的宿命,是没有办法回避的。
它,所有的经营条件,全在违法,
它,既然已经如此的羞辱了我,
它所有的的经营条件就完全失去了!
我有这个基本的自信!
旅途
发表于 2015-12-24 16:21:49
轻仓,顺势,止损,就是为了活着,活下去
凌波宏步
发表于 2015-12-24 18:05:56
山石醉笑 发表于 2015-12-17 23:31
愿你吃好,喝好,玩好,对着毒药妹妹撸管撸的好,天天牛皮吹得好!
某岛论坛某网友的话:
老郑,还在淫意呢?清醒点吧。。。。悲鸣劈杀你的论据论点,句句有法律依据可寻,而你用的都是上不了台面的处理方式,贬义词说就是“下三滥手段”,胜负早已分晓,越继续下去你只会越吃大亏。。。。我建议你还是消停了吧。
“北冥”的看法:
某岛上还是有理智的人士。
它工地的资产来源不清晰,工商注册、税务偷漏、城市管理(违章建筑)、城市管理(风沙源头)、治安管理(消防三合一建筑)、治安管理(非法承租)、安全生产(没有资质)
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由劳动局管辖)
这七八样主要领悟全部都是违法经营!
本来,它工地还有懂法律的“北冥”帮助它维护一点合法权益,比如被电信狗贼敲诈的事情,就是它的合法权益。
后来,它为了在网络上向臭猴子精表演对“北冥”的劈杀,彻底开罪了“北冥”。
彻彻底底的在人格尊严上,侮辱了“北冥”。
它,现在已经知道错了,但是晚了!
它,10月26日持大棍子追打我,就是欺负我,
它认为我是个没有能力的流浪汉。
实际情况是:
我是一个坚持投机梦想的流浪汉,
但是,我这个人很有能力!很有手段!
可以说是文章大家,运笔如刀。
我一般时候不入世,一般不出手。
但是,一旦我认准了目标,九头牛都拉不回头。
它,黑狗,完全依赖违法经营,
还敢得罪它工地上唯一精通法律的人,
它,确实脑子进水了,但是我也不听解释了。
对它的报复就是————让它彻底失去违法违规经营的条件,背起它的十三台铁机器,滚蛋!
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我的亲人,我的家庭可能被它骚扰,甚至毒害。我全认了!
矛盾太深,无法化解,我必须面对它非法手段的可能。
我甚至愿意用我自己的生命来捍卫我的尊严!
尊严无价!人格无价!自由无价!荣誉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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